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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能花錢解決的問題(求推薦求書單)

  杜采歌回到劉哲夫面前。

  其實之前交談時,他的右手大部分時間都放在褲兜里,隨時準備撥「110」報警。

  但是既然這幾人沒有暴力舉動,那他也願意談下去。

  之所以願意和這些人談,杜采歌也是經過審慎考慮的。

  雖然他明知,對方所收取的利息應該是遠遠超過合法範圍的,但對方上次敢當著寧警官的面侃侃而談,說明對方很可能並不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或許是在合同上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所以有些啞巴虧,是吃定了,自己並沒有王八之氣,可以虎軀一震,就讓對方納頭便拜。

  思來想去,杜采歌決定,如果對方不撕破臉皮採取暴力手段,自己就會想辦法還錢。

  以自己賺錢的能力,四千多萬,真的不難。

  雖然就這麼向惡勢力低頭,有點憋屈,有點噁心。

  但自己拖家帶口的,實在不適合跟對方硬杠。

  萬一女兒——不對,萬一妹妹出點什麼事,那是多少錢也彌補不了的。

  當然,如果對方有別的企圖,得寸進尺,那杜采歌也絕不會繼續委曲求全。

  在他成長的過程中,從許多血淋淋的事實中,學會了一個道理:如果在壞人面前,一點反抗都不敢表現出來,只會被別人變本加厲地欺負。

  所以,如果對方想亂來,杜采歌就撕破臉皮,把妹妹送去別的城市,然後和這些傢伙好好鬥一斗。

  話說,原主的父親已經過世了,那原主的母親呢?

  掐斷這些發散的念頭,杜采歌集中精神面對眼前的局面。

  「剛才被打斷了,不好意思。」

  劉哲夫笑了笑:「沒關係,能理解。」他的態度,比之前要和善了些許。這些人,可以說是「惡人」,但終歸還是人,有著人性。

  美麗又柔弱的少女的淚水,不可能對他們完全沒有觸動。

  「我們就不廢話了,有一說一,儘快把這件事解決吧,」杜采歌道,「首先我想表達的是,我有還錢的意願,這點你們承認嗎?」

  劉哲夫點點頭:「那是肯定的。杜哥還是挺夠意思的,之前已經連續還了一年半的錢。」

  杜采歌笑道:「好,既然你們認可,那麼就可以接著談了。我想說的第二點,就是我曾經有賺錢的能力,雖然中間一段時間,諸事不順,但我現在重新找回狀態了。或許你們不信,但再給我半年的時間,我就能繼續每個月還150萬,直到將錢還清為止。」

  劉哲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飄向「小陳」,但是中途硬生生地止住,把扭頭的動作轉為搖頭說:「半年,太特馬長了。而且我們需要一點保證。」

  杜采歌斬釘截鐵地說:「我的名字,就是保證。三個月,三個月後,開始還錢。」

  見劉哲夫動了動嘴唇,眼神也露出不耐,杜采歌抬起手掌豎在面前,拿出他在片場當暴君的強勢態度說:「你們先別開口,聽我說。等我說完,你們再表態。」

  「我知道你們有一些別的念頭,想從我這裡獲得一些非常寶貴的東西。我直接告訴你們,這不可能,打消這個主意吧。欠債還錢沒問題,但我不可能拿一座金山來還一筆小債。」杜采歌不是傻子,上一次接觸的時候,他從對方的態度中已經看出了問題。

  他事後還跑到各個銀行,想看原主是否將什麼重要的東西存在銀行保險箱里,但一無所獲。

  雖然不知道對方是想從他這得到什麼,但絕對不能讓對方得逞就是了。

  劉哲夫又要開口,剛剛起了個「C」音,杜采歌豎起一根手指在嘴唇前,「噓……你們要是打斷我的話,我就不再和你們對話,並且馬上就帶著妹妹辦移民。以我的能力,在哪裡都能生存的很好。但是你們,這4000多萬就成了一筆壞賬,不知道你們是否承受得起?」

  劉哲夫終於忍不住,將求助的目光投向「小陳」。

  小陳微微頷首。

  劉哲夫便篤定了許多,臉上再次浮現浮誇的笑容:「杜哥你繼續。」

  杜采歌打起精神,繼續保持著「片場暴君」氣場,微微笑道:「我們都清楚,這筆賬是怎麼回事。我爸借了幾百萬,我媽也借了點,現在滾成了六七千萬。你們花了多少買下的這筆賬?一千萬?一千五百萬?總之,這對你們來說已經是好幾倍的利潤,如果還貪心不足,想要趴在我身上吸血,不給我活路,那對不起,咱們一拍兩散!」

  對面三人都露出不悅之色,不過或許是杜采歌此時的氣場太強大,他們都沒有開口反駁,而是默默聽著。

  「當然,如果你們願意見好就收,這幾千萬,我就讓你們賺去又怎麼樣?只不過,我需要一點保證。絕不能夠等我還清了這筆錢之後,發現從哪裡又冒出來一筆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利息,沒完沒了。」

  他搖搖手指,「我對你們這種人的本質,非常清楚。只要給你們一點漏洞,欠你們1000塊錢,到時候就會背上幾十萬,上百萬的負債。我不是那種單純沒腦子的人,所以,那一套就別用在我身上了,不可能奏效的。」

  「小陳」低下頭,似乎是在玩手機。

  劉哲夫很快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飛快地看了一眼。

  他抬起頭來,那浮誇的笑容收斂了一些,露出淡淡的凶煞之意:「杜哥,你特馬BB了這麼多,不如給個痛快話吧,你想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杜采歌笑了笑,豎起食指:「第一,在雙方律師的公證下,重新簽合同,原有的合同全部作廢。」

  接著他豎起第二根手指,「第二,新合同規定,我總共要償還你們5000萬,從三個月後開始,每個月至少還150萬,如果有拖欠,按照一定的比率計算滯納金。可以提前還清,但還款總數不得少於5000萬。」

  杜采歌當然知道,從表面上看,這樣自己是很吃虧的。

  可是換個角度想,如果能稍微多花點錢,來打消對方的一些不良念想,不讓事態發展得更加嚴重,那也不是壞事。

  如果自己沒有錢,也不會賺錢,那這樣做自己當然是很吃虧的。

  可自己既然有把握賺錢,很快就能擁有鈔能力,那麼多花點錢來免除後患,對自己來說,反而是更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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