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半人魚(六)
桃樂絲有些頭疼。
「她看到你了嗎?」
沃特正在用手指梳順滴水的頭髮,摘下纏繞的海帶和貝殼,聽后眼神閃爍:「什麼?」
「她看到了你了嗎?你是故意撞壞微波爐,引起她注意,讓她發現你,不,讓她看到你?」
桃樂絲站在門口時,擋住了大半窗戶,加上後院疊高的微波爐,除非對方的視線能自由轉彎,否則絕對看不到院子里的沃特。
但偏偏,微波爐被碰倒,聲響驚動兩人。桃樂絲回頭時露出的空隙,讓哈森女友瞥見院中一角。
沃特沒想到桃樂絲那麼快就發現了真相。按照兩人的約定,他應該藏得好好的,像是從未在這世上存在過。但哈森女友對桃樂絲的輕視與逼迫,讓他的心臟像被什麼啃噬。
父親給他展示過集團培育過的食人鯧,顏色鮮艷,個頭短小,進食時一擁而上,極為可怖,投放下去的小牛犢尚未落入水底,便被吃凈,成為一堆白骨。如果不聽話,這些食人鯧會放入他生活的水箱。
他聽到桃樂絲暴跳如雷,卻又拿那幫人毫無辦法時,胸腔里就像游進了一隻食人鯧,否則難以解釋陣陣細小連綿的疼痛。
她勇敢、堅定、說一不二,被他襲擊時會反殺,在他莽撞時會打醒他,但卻不能對顛倒黑白、厚顏無恥的人動手。
為什麼。
因為她們是同族嗎,是因為「要有個人樣」嗎,可哈森在叢林里追逐桃樂絲時,一點顧忌都沒有。
沃特後知後覺地想到,自己也曾是其中一員,讓她陷入這步境地的罪魁禍首。
自轉校以來,他無視她釋放的善意,只遵從母親和保姆掩飾身份的告誡,愣頭愣腦地活著,用野獸的思路理解人類。哈森等人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他們在學校里的地位更高,聽他們的能更快站住腳,融入族群。桃樂絲的話,他全當耳旁風。在叢林中追捕桃樂絲時,他並非一定要抓住桃樂絲讓她受欺負,純粹是捕獵的本能讓他非追上逃竄小魚不可。至於之後怎麼放生,那是追上再思考的問題。
沃特心想,他得做些什麼。
直接露面不可行。他可以製造一閃而過的「鬼影」
他做了些偽裝,到水裡站了站,身上一陣麻癢,遇水后,鱗片又出來了。他對著機械外殼照了照,對自己人形水怪的形象非常滿意,而後朝小塔一般的微波爐伸出手——轟——討人厭的傢伙被嚇走了,巢穴又只有桃樂絲和他了。
可是他好像又做錯了。沃特看著桃樂絲,她撐著窗戶邊的鐵框,微卷的黑髮垂了半邊,露出的神情絕對稱不上高興。
桃樂絲聲音緊繃:「你做事之前,就沒有想過後果嗎?」
「借用李的身份生活,卻和哈森那幫惹是生非、遲早鬧出大新聞的人混在一起。明知自己不能靠近水邊,還跟著去叢林開派對。是,當時你要殺我,理由充足,但你原本可以不落到非要殺我的地步!如果你不做他們的跟班,如果你不去水邊,如果你不非得要追上我……要不是姐姐教過我,我已經死了!收留你以前,我以為我們已經說好了的,我以為你能改變的。我連逃跑路線都給你規劃好了。沃特,你改名叫魚算了,教訓只能記住七秒。」
沃特的臉慘白一片。預感到什麼,他忽地撲上窗沿。
桃樂絲正好合上窗戶:「鬆手。」
「不要。」沃特哀求道,手指卡住窗戶,指甲在窗邊摳出深深抓痕,「不要。」
不要。沃特無法駁斥桃樂絲的指責,也想不出什麼動人的話,他自己都覺得自己活該,但如果有一絲可能,他都想留下來。
眼淚不斷地滴落,沃特不說話,只哭泣的模樣,十分唬人,但桃樂絲已經見過他的眼淚了。
再三合攏窗戶,都被人魚的手指阻礙,蹼被鐵質邊沿刮破,有些可憐,像她蠻不講理地算舊賬、欺負人似的。
到底有一絲不忍。姐姐給她留了家,而他一無所有。但桃樂絲拉不下臉。
「好啊。」桃樂絲一叩玻璃窗,將它往外一甩,沃特躲得及時,才沒被窗戶打到。
不等他再說什麼,她轉身就走。
桃樂絲站在這,沃特還敢爭取留下,她離開了,不再關窗,他反而不敢從這個透風的通道進來。
他望著屋子裡逐漸熟悉的一切。
沙發上搭垂到地板的毛毯;底部沉澱鹽粒、口感接近海水的半壺茶水;儲存各式各樣甜品店,如有魔法的冰箱;難以靠近的煤氣灶與小鍋。
桃樂絲像那口小鍋,有著令他畏懼的火焰。
「黑貓,我能進去嗎?」
「正在將您的請求轉告桃樂絲。」
「不!等等!不要!我再想想。」
桃樂絲回到房間,身心俱疲,大睡一場。待她起來時,夕陽的光輝已經爬上地板。她睡過了午飯,但不餓。
客廳里沒有沃特的身影,浴缸里也沒有,陽台上也沒有,她讓黑貓掃了下後院,結果空空。
沙發上的毛毯折好掛在椅背;茶桌上的水壺清空,被洗刷乾淨;微波爐重新疊好,外壁被擦拭一新。
只有窗沿留下的掙扎痕迹說明了他存在過。
哦,還有冰箱少了一個布丁的甜點盒。
桃樂絲尚未消氣,一手探入,掃出最後的巧克力和酸奶:「他願意在外面曬太陽就曬吧,別曬脫鱗片了又哭著回來。」
夕陽之中,學校的體育館因沉默而肅穆。後排的許多人,只是出於社交禮儀停留在館中,仗著不在前排,不會被哈森們注意,還在偷偷地看手機。
哈森為失蹤的艾德演講,讚美他並不存在的美德,痛斥了一番潛逃的李,獲得稀稀落落的掌聲。但其中,還有些不和諧的交談聲。他想指責對方,卻發現拆他台的竟是女友。自從艾德失蹤,他們的小團體被警察問話,霸凌的事傳開,他的的話在學校里就不再那麼管用了。
自從見了桃樂絲,她就不對勁了。他皺起眉頭,沒說什麼,放下話筒,回到座位中。
「你們剛剛在說什麼?」
其實他想問的是為什麼要在他演講時說話。
但女友沒有意識到這點,她的語氣還殘留著與人討論得出真相的驚懼,或者說興奮:「桃樂絲,桃樂絲一定是兇手。」
「你說什麼?」
「我在她家看到了溺死的鬼魂。其實沒有證據證明李殺害了艾德。說不定是桃樂絲呢。」
「她?讓兩個大男人同時失蹤?」
「有什麼不可能。她是女巫,害死了姐姐,圍繞著她總是發生些詭異的事。她確實有嫌疑。如果李是用別人的身份寄生的人,他為什麼要傷害艾德,破壞自己的米蟲生活。我們天天和艾德在一起,艾德可沒發現他的身份不對。電影不是經常這樣演嗎,兇手犯案后失蹤了,警察找了很久,才發現『兇手』是被拋屍的受害者,案發時同樣在場的『受害者』,陰沉瘦弱的少女才是真兇。」
哈森有些驚訝,這確實說得通,連警察都沒想到這種可能。
女友撩了把頭髮:「這樣看我做什麼?我是金髮,不代表我腦子不靈光。」
她有心彌補自己先前嚇得魂不附體的丑狀,哈森卻說:「是,你很聰明,可膽子也不夠大。」
他的眼裡閃著興奮的光:「我們得去桃樂絲的家裡找證據,讓大家看看誰才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