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是秦第?
「陽光明媚,春風拂面,好棒!」李曉雅迎著陽光,閉上眼,十分開心的笑著。
一旁,李早卻是打了個哈欠,好像隨時要睡過去一樣。
「我說老哥,能不能打起點精神來啊?大周末的呀!」李曉雅戳了戳他臉頰。
「你試試看一點半睡覺,然後不到六點就被叫起來試試看!」李早滿是怨氣地看著她。
「啊哈哈……早睡早起身體好啊!」李曉雅轉過頭笑道。
隨後,她便看到街道一旁有賣些舊書籍的攤位,就被吸引過去了。
李早嘆了口氣,無奈也跟了過去。
「看不出來,你還愛看書嗎?」李早驚異道。
「當然的啊!我可是號稱無書不看,遍覽群書的你不知道嗎?」李曉雅一臉驕傲道。
李早小小的翻了個白眼,因為妹妹其實也確實是喜歡看書的,但遍覽群書這種話也真是吹的過分了。
「這本多少錢?」李曉雅拿著一本兩年前的雜誌問向那攤主。
攤主是個看上去頗為文質彬彬的青年,好似根本也心思賣書,而是在自顧自的看著一本國外名著,看樣子還是英文原著版的。
聽到有人問價,便皺起眉,抬頭看了一眼。他推了推眼鏡,豎起兩根手指,「二十。」
「二十?這雜誌當年沒停刊前我也買過,也就五塊錢一本,你現在一本這麼舊的你賣二十?瘋了吧?去別的攤位最多也就四塊錢!」李曉雅開始講價。
「那請你去別的攤位去吧。」這攤主淡定的又繼續看自己的書去了。
「你……」李曉雅也是第一次見這樣做生意的。
「那就走嘛,還非得買這麼一本舊書幹什麼。」李早便要拉起李曉雅走。
在他看來,花二十買這麼一本舊書,也真的是極其蠢的一件事。於他而言,這麼一本舊書,不止是兩年前的雜誌,還破舊成這德行,即便花兩塊都算是虧了。
「好,二十就二十!」李曉雅卻一咬牙,掏出了二十。攤主沒有任何反應的拿過錢,仍是自顧自的看著書。
「瘋了吧?」李早驚愕的看著李曉雅。
李曉雅卻是如獲至寶樣的捧著這本在李早看來兩塊錢都不值的舊書,歡快的走遠了。
「這麼一本書,二十你都要?」李早奇怪般的問道。
「你不知道。這雜誌兩年前的時候我特別願意喜歡,每一期都買的。只不過沒多久就停刊了,而我就只有最後一期沒有買到,一直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想不到,竟然在這裡找到了!」
「別說二十,兩百我都要啊!」李曉雅興奮地將這本舊雜誌抱在懷裡,欣喜無比的笑著。
「這樣啊。不過你開心就好了。」李早也是笑笑。若是如此的話,也算是讓她滿足了一樁心愿了。
「你也總有這樣的想要的東西吧?當初非常想要,但是得不到,等可以買的時候了,卻又沒地方買了……」李曉雅問向李早。
李早思索起來,「唔……」
「還真有。你記得吧?我小時候,特別喜歡一個好像叫面具超人的動漫,裡面的主角團都可以戴各式面具來變身。我曾經十分熱衷於收集那些面具,不過很快就沒地方買了。直到現在,我大半都買不到,而只有一塊最普通的主角的黑白面具。」李早嘆口氣道。
「噢,就是你房間里放在柜子裡面的那個破面具啊?」李曉雅恍然大悟。
她還納悶為什麼李早會將那麼一個又丑又舊又難看的破面具放在柜子裡面這麼多年的時間,還不扔掉。
「我的確是記得你當初很喜歡看那部所有人都戴面具打架的那麼個動漫。說實話,當年我就覺得很尬。」李曉雅笑道。
「女生和男生喜歡看的東西,終歸都是不一樣的。你當年喜歡的動漫,我也一樣覺得很尷尬。」李早輕哼道。
「是嗎?美少女戰士你不也看的很香嗎?」李曉雅一臉鄙夷道。
「這不一樣,美少女那麼好看怎麼可能不喜歡!」李早笑道。
「你那是喜歡嗎?你那是饞她們……」李曉雅隨即輕咳了幾聲。
「是是是,我下賤。」李早毫不掩飾的承認。
……
「那,這本雜誌都是講了些什麼的,讓這麼摳門的你捨得花二十去買?」李早好奇般問道。
「嗯……也沒有什麼其實。就是一些很乏味的連載故事,裡面穿插一些老套的雞湯啥的。內容不重要,關鍵的是情懷,懂伐?」李曉雅輕輕敲了敲李早的腦袋。
「情懷……情懷就值二十嗎?那不得至少花一百買下嗎?」李早笑道。
「說真的,他就算要價兩百我都要!錯過這村,真的就沒這店了。」李曉雅點點頭。
李早不禁一笑,能讓妹妹像這樣熱衷的事物,著實不多見。
在他看來,李曉雅其實是個生活蠻單調的一個小姑娘。與其他的女孩相比,她的愛好少了許多。既不像有些女孩一樣十分熱衷於包之類的東西,也不會特別喜歡追那些韓劇偶像劇,粉愛豆什麼的。這些在她這裡,都一概沒有。
甚至還會覺得這些人都是蠢。
所以能找到這麼一項讓李曉雅如此痴迷的事物,也著實是少見。
「嗯?主編人:秦第?」李早忽然注意到這雜誌封面上,寫著主編人的名字,居然是秦第!這立時便讓李早驚了。
「啊?是秦第?」李曉雅隨即才意識到,也瞪大了眼,看向這雜誌的封面。
「真的哎,從來都沒注意過。」李曉雅也是驚訝道。
「這個秦第,是現在的那個秦第嗎?」
李早兄妹都是很難相信,這個兩年前就停刊了的雜誌的主編人,會是現在那個最火熱的靈能界的流量——秦第。
「不過,秦第這個名字雖然不多見,但全國這麼大,同名的人也不好說,說不上就是他。」李早搖搖頭。
這也的確是。
這個國家太大,地域太廣,人太多。同名同姓更是太尋常的事。
就像每個人從小到大,誰的同學里沒有幾個「李剛」「張偉」的。秦第這個名字雖說不常見,但全國範圍太廣,人實在太多,重名這事也實在是太正常不過了。
「秦第,D市人,除本雜誌主編人以外,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廣告代言屆的新興之星……」但在看到雜誌第一頁對於主編的介紹詞后,李早兄妹便瞪大了眼。
「廣告代言屆……難道這傢伙真的是那個秦第?」李早與李曉雅都是驚詫道。
這樣一來,恐怕也便是八九不離十了。
這個主編秦第,在兩年前就已經涉足廣告代言了。而據李早所知,現在的這個秦第,在成為靈能者之前,就早已經在做各種代言了。
叫秦第的很多,但是同樣在做廣告代言的恐怕便不會有重合了。
「查一下查一下。」
李曉雅當即便拿出手機搜索了起來。
「真的呀!」李曉雅張大了小嘴,終於確認了,這個秦第,就是當年這本雜誌的主編秦第!
「人生真是巧啊!」李曉雅感嘆道。
「這有什麼的。只不過他是當年你看過的雜誌的主編,又不是你與他相識。」李早撇嘴道。
「在我看來,這就是相識了!也說明我們是真的有緣吶!」李曉雅仍是難掩興奮道。
李早無奈一笑,反正不管怎樣,這事能讓最近一直心情不太好的妹妹覺得開心,也便足夠了。
「既然如此,這雜誌你便收好吧。下次有機會見到秦第,可以拿這雜誌找他簽個名。」李早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