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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色殖裝人選

  亞雯凝望著李澳茲。

  許久之後,她才緩緩說道:

  「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抗拒心中的懵懂季動……」

  她挽著李澳茲的脖子,踮起腳尖,張羅蛛網的眼睛隱隱泛上一層粉紅,她把腦袋貼在李澳茲的胸膛上,低聲細語:

  「不是為了討好你才留在你的身邊,而是為了找到存在的意義,才決定一直追趕你,把你作為榜樣……這樣說的話,是不是,少了很多男性凝視了?更像個獨立女性了?」

  「我的小姐,您現在可不是在霜鍍了,還管哪一套做什麼?」

  李澳茲聳聳肩。

  「我覺得你不像是會對愛情感興趣的人。」亞雯伸手在李澳茲的胸口畫著圈,低聲道:「但作為追隨者的話,我好像就能一直呆在你身旁了。」

  「對愛情不感興趣?」李澳茲一愣:「為什麼會這麼想?」

  亞雯側過頭,促狹地看了一眼李澳茲,故意吊著嗓子,發出甜膩的聲音:

  「哦呀,不是因為你好像找了個『新娘』,上太空時卻把她甩了嗎?」

  李澳茲表情微微一僵。

  「那個,不是你想的那種意義的新娘。」

  「那是那種意義呢?」亞雯牽起李澳茲的手,手指緩緩與之相扣,她將李澳茲的手掌搭在心口,煞有其是地說道:「李澳茲如果是因為別的女人,而拒絕了我的話,我倒是可以接受這樣的結局——可為什麼你選擇了一個人上太空呢?」

  「你別想太多了,空氣中這醋味兒真夠酸的,我吃餃子都調料了。」李澳茲一攤手。

  「只有男朋友才會覺得這是吃醋了吧——明面上不接受我,結果,李澳茲先生心裡想的又是另一回事呢。」

  「別尬黑,亞莉克希亞我也沒接受。」

  「那,諾米、秋冉、杜澤辛呢?你可曾接受過他們。」

  「兩個死人,外加上我對機器沒有興趣。你說呢?」李澳茲反問道:「你這麼靠近我,就不害怕自己也奔赴黃泉了嗎?等亞莉克希亞也死了,你們四個女人正好去下面搓一盤麻將。」

  「你似乎都默認靠近自己的女人們會死掉了。」

  亞雯話音剛落,自己都笑了出來:

  「——哈哈哈,謝謝你,奧茲我現在,心情好多了。」

  「你怎麼樣想都好,反正,我現在要出發了。」

  李澳茲推開亞雯,轉身走向遺迹的出口,他頭也不回地擺了擺手:

  「回頭見,亞雯。」

  「我在這裡等你。」

  亞雯重新帶上斗篷,目送著他的背影離開,說道:

  「我會一直等,一直等——但是,如果等太久,我會出去找你的。」

  「先保護好你自己,再說這話吧。」

  亞雯聞言,也不再爭執,轉過身,準備繼續去工作。

  忽然間,李澳茲又說道:

  「外星的大學,也是有寒暑假的。」

  ——————————

  李澳茲走出遺迹所在的大山,進入森林,足足走了幾天,才找到自己的目的地:一座位於山腰上的小村子。

  由於魔法文明的特性,村落看起來現代化的程度明顯偏低,基本上看不到什麼機械設備,村民開墾的農田還在用原始的畜力耕種。

  只不過他們的牲畜有億點高級,是一種肩高5米的巨型偶蹄目生物,腦袋的前端像是鎚頭鯊一般,隨意一拱,就能在地上挖出來一道深深的溝壑,勞動效率絲毫不比任何機械差。

  不少村民都比較粗通魔法,用喚水魔法混合了農藥,均勻地進行了降雨噴洒,魔法文明不代表缺少基層生產力和生產工具,只是表現的形式不同。

  這座村子除了一座白玉凋砌的高塔,以及四處懸浮的一些監視元素,基本上看不到什麼特別有魔法現代化的痕迹,這正符合李澳茲的需要。

  他在這村子周邊觀察了一段時間,整個村子相對來說是比較保守的,主要靠耕種和給市場售賣魔法材料進行自給自足。

  這樣慢節奏的生活顯然不符合年輕人的嚮往,李澳茲站在山坡上向下俯瞰,倒是看到了一些年輕人會乘坐公共飛毯,踏上通往城市的道路,瘋狂了一兩天才回來。

  那些年輕人,回來的時候都是大包小包的,有的還染了頭髮,換上了鮮艷漂亮的衣服,頗有一股農村進縣城的既視感。

  當然,鄉村的生活並不總是美好和諧的,即便是在魔法文明的鄉下,也存在著惡霸之類的任務。

  根據李澳茲的觀察,從城市裡回來的年輕人,都急著回家。但凡慢了一點,就會被一個遊手好閒,體格高大健壯的金髮青年撞上。

  那金髮的青年總是先勾肩搭背地指指點點一番,然後就順手摸走了對方帶回來的一些商品玩意兒,有時候還會明目張胆地索要一些錢財。但凡不從,就會被揍一頓。

  其中一個黑頭髮的小年輕人很有意思,他體格瘦弱,但往往會跟青年掰扯好一會兒,哪怕被金髮的青年揍翻在地,踩著鼻子,也不肯認輸,眼神里透露出來一股狠辣和不甘的勁兒。

  「不錯的眼神啊,而且還會一點小法術,可惜在戰鬥中施展不出來,就被青年直接揍翻了。」

  李澳茲點點頭,對於這個小年輕人,他很滿意。

  ——有一定的魔法資質,心性狠辣,不甘認輸,而且因為特立獨行的作風,而跟周圍人格格不入。

  簡直就是最適合的人選。

  所以,李澳茲看向了那名金髮的惡霸:

  「這可是個好苗子啊,就你了。」

  選擇那名金髮惡霸,倒也沒有特別重要的原因,不是他的身體資質看起來更好,兩邊都是普通的施法者資質人族,區別不大。

  關鍵是,根據李澳茲觀察,那個小年輕人父母雙全,有妹有房,還有青梅竹馬,一方面李澳茲覺得扮演起來難度太大,容易穿幫。

  另一方面,一旦自己奪走他的身體,估計會有很多人傷心。

  而金髮惡霸,不僅沒有爹媽,就他這個連路過的狗都要踹一腳的個性——李澳茲扮演起來簡直輕鬆極了,完全沒有壓力。

  「區區惡霸而已,我扮演起來輕車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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