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討厭的接觸
,輪迴:從地府臨時工開始
稀薄的月光下,有幾個速度極快的黑影,正從校門上躍過。
校門可是有三米高。
這些傢伙身手很厲害啊。作為普通人來說的話。
不過你們沒看到旁邊,有我之前進來踢開的小門嗎。
一群光知道耍帥的傻子。
陳魁不屑地撇了撇嘴。
他早就知道會這樣。
在達成蕾塞的好感后,系統肯定會馬上開始拯救任務。
那無良的系統,是真得不給你閑下來的機會。
「他們是惡魔獵人吧。」陳魁猜測道。
那些黑影,正向著他們腳下的這棟樓快速接近。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之前陳魁他們鬧出的動靜,將這些人給吸引了過來。
「逃走嗎?和我一起?」蕾塞倚靠到陳魁身邊,輕聲問道。
「咦,我們為什麼要逃?」陳魁沒有忘記自己的「身份」。
他目前可是在蕾塞面前承認,自己是惡魔獵人來著。
現在見到自己「同事」來了,沒理由躲起來的。
更何況他沒從那幾人中感受到,和自己身上相同的氣息。
說明主角電次並沒有和他們一起行動。
那就好。
只要不是李鬼遇見李逵,麻煩就不算大。
嗯,好像自己忘記蕾塞的惡魔身份了。
一一不過現在沒問題吧。
她應該沒暴露,該擔心暴露的是自己才對。
話說這次,自己好像沒法繼續忽悠了啊。
不是哪個工安,都跟電次那樣腦子「單純」。
陳魁的話似乎將蕾塞問住了。
她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勸說陳魁離開。
兩個互相逢場作戲、身份作假的人,就這樣尷尬地僵持在這兒了。
直到那群黑衣人,滿臉戒備地出現在破爛的天台上。
訓練有素的五個人,以帶頭的隊長為中心,呈半圓形將兩人包圍起來。
雖然這對年輕的男女,看上去很普通。
但他們旁邊,可是趴著一座小山一樣大的惡魔屍體。
踩在鋪滿碎肉血水的地上,兩人還依舊能面不改色地聊著天。
一一沒有問題才奇怪了!
「這是你們乾的?」領頭的黃毛指著那團「肉山」,謹慎地問道。
陳魁扭頭看了一眼身邊的蕾塞,搖了搖頭。
蕾塞抿了下嘴唇,同樣搖頭否認。
見兩人居然當面否認,黃毛皺緊了眉頭。
「野茂先生!就算不承認,也不能輕易放走他們!」
「這裡就他們兩個在,嫌疑很大!我建議先帶他們回去審問清楚!」
黃毛身邊的一個同事大聲提醒道。
「喂!這種沒有證據,就私自懷疑別人的話。」
「一一你不該悄悄在你領導耳邊說嗎?」陳魁一臉不爽地喊道。
說著,他就將蕾塞擋在自己身後。
「跟她沒關係。你們有啥沖我來!」陳魁直接叫囂道。
剛才他也想通了。
自己惡魔獵人的假身份,看來是在蕾塞面前用不下去了。
在這群根本不認識自己的正經獵人前,他連個偽造的證件都沒有。
不如乾脆破罐子破摔,或許還能刷上一份好感度。
而且這也是為了他們好。
自己主動出手的話,尚可以掌握些分寸。
要是逼得蕾塞出手,怕是十秒內一個活口都剩不下來。
【蕾賽好感度+10】
【蕾賽好感度-10】
我去!
自己挺身而出增加的好感,和之前欺騙對方產生的惡感,剛好相互抵消了。
蕾塞雖然好感度沒有下降。
但她現在盯著自己的眼神,都似乎有一些防備起來。
畢竟女人一旦起了疑心,很容易想探究到底。
覺得自己吃了一個悶虧的陳魁,心裡有些鬱悶和煩躁。
早知道,還不如剛才答應和蕾塞一起跑路呢!
說不定還能有點正面的收益。
就在他心裡抱怨的時候,忽然身側兩道勁風襲來!
兩名黑衣男,在他們隊長的眼神暗示下,一左一右地包夾上來!
呼呼,還真是沖著自己來了啊。
眼見兩個黑衣男,二話不說地就要上來制住自己。
陳魁眼底閃過一絲戾氣。
啪!啪!
抬腿間,一腳一個,像踢石頭一樣踹了出去!
兩個完全跟不上反應的傢伙,只覺得眼前一黑。
便被踹中胸口,在半空中飛出去數米之遠。
狼狽地摔落在地后,竟是一時掙扎不起,話都說不出來。
這還是陳魁故意留力的結果。
真廢物。
這兩個是沒有和惡魔契約的普通人吧。
還好自己沒使太多力氣,不然真可能直接踹死了。
既然是一群菜B,陳魁就顯得無所謂了。
隨意地向剩下的三人,招了招手:
「既然想打的話,乾脆一起上吧!」
「我是退魔二課的隊長野茂,你確定要拒捕嗎?」
細眉大眼的黃毛男義正言辭地說道。
哦,就是那個在未來被蕾塞炸死的倒霉蛋。我想起來了。
這個人好像沒什麼本事。不足畏懼。
「拒捕?逮捕證呢!你有嗎?好笑!」陳魁一臉諷刺地反問道。
黃毛男被問得愣了一下,轉即咬牙道:「我有嚴重理由懷疑你是惡魔,這就足夠了!」
「我還有理由懷疑你是惡魔呢!」陳魁不屑地呸了一口。
就因為自己出現在惡魔死亡的現場,並踹開了兩個不知好歹的弱雞。
一一就懷疑自己是惡魔?
這個結論,下得是不是太草率了點。
「證據全靠嘴。最後還不是比誰的拳頭大!來啊!」陳魁再次挑釁地招了招手。
他早已不是那個剛進入副本的菜鳥。
在上個葫蘆本之前,他已經歷過兩次副本了。
一個是末日逃生本,一個是怪談解密本。
雖然當時因為經驗匱乏,沒撈到什麼特別的好處。
但好歹一身膽識,總是鍛鍊出來了。
「傻逼。」黃毛男身邊一個不起眼的嘍啰,忽然罵了一句。
然後熟練地從西服兜里掏出一把手槍,瞄準了陳魁的腦袋。
這少年看起來身手挺不錯,那又怎樣!
別忘了他們退魔課人員,是可以隨身攜帶槍支的。
一個人的拳頭,能有子彈快嗎!白痴!
「我說了是比拳頭大!別看不起我啊!」被槍指著的陳魁,忍不住開口罵道。
這些不講規矩的傢伙,真是討厭啊。
如果能全弄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