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腿軟的安妮
八月中旬的紐約,
溫度一般在20-28之間。
這個溫度,是最適合旅遊的溫度。
基本上,
每年的春秋二季,也是紐約遊客最多的時候。
就像現在,
曼哈頓島上,到處都是人。
中午的時候,
更是到處堵得車流不通。
在這個時候,
步行往往比坐車更有效。
從Carnegie Hill公寓出來的安妮·海瑟薇,見到人山人海,中午時分的曼哈頓。
她已經有點後悔,從屋子裡出來了。
但是她看了眼旁邊一米九高,強壯異常的男友。
又感受了一番自己渾身酥軟的身體,還是決定——
算了,還是出來吧。
繼續待在屋子裡,真的會被拆散。
到現在,她覺得自己雙腿還是虛的,雙腿還在發軟。
真可怕啊。
她這樣想著。
在亞伯回來以後,兩人兩天沒有離開過Carnegie Hill 大廈十八層。
這是二人在亞伯從德克薩斯回來以後,第一次下樓。
之所以下樓,是安妮·海瑟薇提出來,說一直在家裡吃飯沒意思。
也是時候出去外面品嘗一下美食。
這是表面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不能寫出來的那種。
「親愛的。」
身高一米七三的安妮,依偎在一米九二的德州男友身邊,看起來非常和諧。
她親昵地說:「這麼熱鬧。我們要去哪裡吃飯?」
去哪裡都無所謂。
只要不繼續待在屋子裡,不繼續被索求就行。
她都有點想回新澤西州的家避兩天,修養一下了。
但她捨不得離開男朋友,只好強忍著。
而亞伯這時候還不知道,因為自己身體素質太好。
已經使小女友產生了怯戰心。
看了看樓下這麼多的人,他其實是想上樓吃飯的。
有米其林級私人廚師,還能讓人買來全世界最好最新鮮的各種食材。
幹嘛要下來湊熱鬧,人擠人的,他不大喜歡。
但安妮海瑟薇求了他好久,他也已經答應了。
所以稍微想了想,他便說道:
「去吃披薩怎麼樣?我知道一家披薩店,他家中午的時候不會那麼熱鬧。並且他家的披薩非常好吃。」
什麼都好!
這段時間,
安妮·海瑟薇已經品嘗夠了那些,她以前想都不敢想,或者想都想不到的山珍海味。
現在重新品嘗一下廉價的平民美食,她也是樂意的。
關鍵可以稍微休息一下,哪怕只有幾個小時。
「好。那就去吃披薩!」她笑顏如花地說。
吃完披薩以後,再去其他地方逛一逛。
反正盡量拖延時間,免得回家被折騰。
雖然很快樂,
彷彿在天堂。
但很累啊。
都快擦破皮了。
二人在保鏢的簇擁下,擠開人群,往下城區走去。
這段距離,平日里,開車大約五分鐘左右。
這會兒開車,可能要兩三個小時。
走路的話,大概是十來分鐘。
現在則走了二十分鐘。
安妮·海瑟薇走的有點腿軟,因為勞累過度,她本來腿就軟來著。
好在可以半依靠著亞伯,節省許多的力氣。
走到她肚子都有些餓的時候,終於抵達了目的地。
是曼哈頓下城區,第九大道33號,一個關著門,門口還掛著「暫停營業」招牌的披薩店。
「關門了?今天休息嗎?」
好不容易走了這麼遠,安妮看到這一幕,她有些不開心的說。
話剛說完,
她卻看到亞伯的保鏢,直接過去打開門,往裡面看了看。
然後回頭對老闆示意。
亞伯才笑著對她說:
「是的。查理一般中午不開門。
但是老顧客有需要的話,他也會幫忙準備一些食物。」
「哦。」安妮點點頭。
眾人走了進去,
乾淨明亮的披薩店裡,站著一個白人老頭子。
白人老頭子原本有點氣呼呼的,看到亞伯之後,才露出一個笑容。
「哈~是你啊。我中午要休息的!!」老頭子說。
亞伯雙手合十,做祈求狀:
「拜託,查理。肚子很餓,請給我來一份芝士披薩!」
「哼。我才不願意。哼……不過是你,算了。老規矩對吧?還有女士呢?」
「是,是,是。女士的話,也來一份一樣的就好。」
老頭子搖搖頭,回后廚準備了。
這時候,保鏢愛德華來到亞伯身邊,輕聲對他的僱主說:「安全。」
亞伯點點頭。
這是他的四個專業頂級保鏢,經過快速的偵查以後。
對他彙報的現場情況等級。
分別是安全,有情況,危險,非常危險。
達到危險程度的話,他的保鏢就會直接將他帶走,帶到安全的地方。
不能怪亞伯怕死。
誰叫這裡是美利堅。
美麗的風景線天天都有,走在街上都可能吃到流彈。
已經這麼有錢,
他可還想繼續享受人生,不想那麼快嗝屁。
對眼前這一幕,和亞伯在一起一個月的安妮·海瑟薇,已經見怪不怪。
和亞伯覺得這麼做,顯得他自己有點怕死不同。
相反,還很年輕的安妮·海瑟薇。
覺得亞伯這樣安排很「酷」很「 Money」。
因為只有真的很有money,才有本事這麼做啊!
這大概是情人眼裡出西施了。
她找了個很有錢的男朋友。
那麼這個男朋友在她面前,越表現的有錢,她就會覺得男朋友越有魅力。
能夠有這樣的保鏢,保鏢能這樣專業。
也是有錢的一種體現。
看著店裡,顯得略微有些老舊的裝潢,亞伯開始和安妮·海瑟薇聊天。
「我剛來紐約時,第一頓飯就是在這裡吃的。」
「那時候我還是個窮人,身上只有七萬美元。」
後面這句話,
讓安妮有點無語。
有七萬美元,還很窮?
天吶,她覺得這個國家裡,有七萬美元現金的人。
加起來,可能都還沒現在曼哈頓島上的人多呢!
她也是一個參演過電影,算是出過道的n線小星了。
遇到亞伯之前,最富有的時候,也只有不到一萬美元的存款。
平日里的花費,大部分是信用卡,或者來自父母的資助。
遠遠沒有七萬美元多呢!!
「那時候我不敢亂花錢,想著能省就省。」
「這裡的披薩,剛好是曼哈頓最便宜的。」
「所以我在這裡連續吃了一個星期。覺得它不但便宜,味道還非常好。」
「後來稍微有那麼一點錢以後。每個星期還是會來這裡吃一兩次。」
「既是為了品嘗美食,也是為了告訴我自己。」
「不能有錢了,就忘記了我的來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