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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重要證人(1)

  徐惠雲,圓臉偏胖中等身材,四川口音,說起話來不緊不慢的。她是在劉琳的一審判決後得知此事。記得那天周二,是所裏下午每周的例行工作報告會,會議開始沒多久我的手機就發出“嗡嗡”的震動聲,為了不影響會議調成“靜音模式”,同一個電話號碼又接著打入了幾次才平息。晚上八點多電話再次響起,接通後那邊急切地問:“是齊雯齊律師?(停頓了一下)給劉琳打官司的那個律師?”


  我應聲,對方緊接著又說:“我認識劉琳,我有話要說。”那邊有些哽咽。“可以嗎?”


  “明天晚上八點在XX街XX茶館見麵行嗎?”我詢問對方。


  “好好好,謝謝齊律師!打擾了。”


  劉琳的案子一審已經結了,因為重要的證人不出庭,劉琳的審判結果隻能認定她是故意殺人。再次上訴不過是為了爭取時間,為了尋找魏大忠。我可以以工作為由推掉與案件無關的約會,但是道義不允許我這樣。


  在約定的地點我見到了徐惠雲,她已經提前半小時到達。她起身走過來迎我,努力擠出一絲笑容,眼角的魚尾紋跟著擰巴在一起,兩隻手伸過來想要握著我的手。我伸手過去握住她停留在半空中的手,回應她“你好,請坐”,把她讓進座位裏,緩解了她剛才僵硬的笑容。徐惠雲的眼睛紅腫,想必剛才哭過,在等待我的這半個小時裏她都想了什麽想告訴我?

  服務員端了兩杯花茶過來,徐惠雲顯得有些拘謹,她的兩隻手捧著茶杯,手指不自主地摸索著,她在為如何開口而猶豫不決。我看出她的緊張,端起茶杯,先貼近鼻子嗅了嗅,然後慢慢喝了一小口,稱讚這茶不錯。她望著我,雙手從茶杯上移開,心定了下來,身子坐直對我說:“齊律師,你一定要幫幫劉琳,她是個好孩子,你可不能見死不救!她絕對不會殺人的,我敢向你保證,她絕對不會的!(歎了一口氣)要是當時我能留住她,也許今天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說著說著徐惠雲的淚水止不住地往下流。我遞給她一張紙巾,讓她穩定下情緒慢慢說。


  “我谘詢過律師,他們聽我說過這個案子都告訴我法官判她有罪,判她十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法規的。她失手殺人哪能沒罪?一條人命呐!這些我都曉得,可她不是被逼的嗎?法官明鑒,她也是受害人,十年啊,人有幾個十年光景?不能少判幾年?”徐惠雲淚眼模糊地注視著我,希望我的話能帶給她一些希望。我知道我接下來的話注定要讓她失望,也會澆滅她僅存的那點希望。我相信她會挺過來的,因為她已經知道了事實,我堅信這一點。


  “是的,法院判處劉琳有期徒刑十年沒有任何紕漏。劉琳供認了她的作案經過,警察的調查取證還有現場指認都證明劉琳失手殺人,其他證人證言不能否定她犯罪的事實,法官法規判處犯人不能不依據犯罪事實和證據處理。”


  徐惠雲打斷我的話,“這我曉得。你們是公家人說公家話,公事公辦。我就是想為這孩子求個情,你們認法律不講情麵,我這也是沒法子的法子啊。她有罪,但是你們能不能適量減刑?她吃了不少的苦,不能因為這事就徹底毀了她!”


  徐惠雲的話多少有些斥責我不講人情,我知道她並非指責抱怨我的不留情麵,她更多的是氣惱自己的無能為力。我伸出手去握著她的手,“你放心,這個案子是我接手的,我一定盡心盡力。”我欲言又止。


  徐惠雲抹淨淚水,接著說起她第一次見劉琳時的情形:


  我記得那天很晚了,我正要關店門時看見牆根下蹲著一個人,走近了才知道是個女娃。我當時想這麽晚了這娃怎麽不回家?於是就多嘴問了句。她說她沒有家了,我一聽就覺得奇怪,怎麽會沒有家?仔細問她怎麽回事,她說她父母都不要她了,她是從家裏逃出來的。我的媽呀,這娃不是被拐賣從人販子手裏逃跑的?她說她沒有被拐賣,真的是從家裏麵跑到這的。


  夜黑風涼,娃身上穿著單衣,我趕緊把她領進店,問她餓不餓?她點點頭。剛好我店裏還有沒賣完剩下的麵包,她吃了好幾個,狼吞虎咽的可能有幾頓沒吃上,倒了一大杯水也見底了。


  天底下哪有父母不要自己的娃娃,除非不是親生的是撿來的!這娃肯定是和父母賭氣才離家出走的。我想留她一晚,明天她想通了自然就會想回家。


  她抹抹嘴,說她姓劉,叫劉玲,王字旁玲瓏的玲,後來自己改了後麵的名字。她向我道謝,問我可不可以留她一晚。我找來店裏的幾張長條板凳拚在一起,上麵鋪了一張薄毯子。找來找去店裏就這些東西,連蓋的也沒有。她說沒事,比在外麵(露宿)強多了!那晚她就在我的後堂廚房裏湊合了一夜。我明天還要趕早,有人訂了一些奶油麵包,徒弟走了一個,我人手不夠,沒有盤問她為什麽離家出走,提醒她不要玩火,我就先關門回去了。


  第二天淩晨四點,我開門走到後堂開燈挖麵準備和麵,她聽見響聲從凳子上爬起來,問我需要幫忙嗎?我見這娃有眼力見,招人喜歡,就讓她把店裏盛麵包的托盤都清洗一下,然後打掃一下店裏和店外的衛生。她幹活倒也還行,不偷懶耍滑,看我揉搓麵粉她突然求我收她為徒,她不要工錢,管她吃住收留她就行。我一聽,這可不行。這不是為難我嗎?萬一她父母找上門怎麽辦?她又是個娃娃,這我有理也說不清啊。她不依不饒地求我一定要收留她,讓她幹什麽都成,讓我好人做到底不要趕她走。她爹跟外麵的小老婆跑了就再也沒回過家,她媽守著婆婆跟村裏一個老單幹戶拉扯不清。村裏人嘴雜,瞧不上她娘倆,罵劉琳是沒人要的娃,狗娘養的小雜種;罵她媽罵的更難聽,什麽死三八,騷貨,臭不要臉的,賤人婊子。不受村裏人待見,她回去就是自尋死路,沒法抬頭做人。反正橫豎都是死,她說死也要死在外麵。


  我徒弟小嚴,嚴倩倩比劉琳大四歲,她在一旁聽了劉琳的這番話感同身受,求我接納劉琳收她為徒。我猶豫不決,看她的眼睛不像是個會撒謊的娃,考慮再三我不敢輕易收留她。劉琳“噗嗵”一聲跪在地上乞求我,我扶她起來,她說我不答應她就一直跪著。見我仍不發話,小嚴也拉著我的胳膊央求我答應了吧。我不是怕工商部門或者警察來查我,這店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還有我老公。我讓劉琳暫時先留了下來,上午我老公送飯過來,我與他商量此事,他說他不管。那我就做主把劉琳給留下了。劉琳在這進進出出的外人總是要問的,我就告訴外麵那些人她是我侄女,這樣她出門跑腿也不會招人言語。


  我有兩個娃,大女兒小娟小劉琳一歲,兒子小平當時才九歲,兩個娃都聽話懂事,不需要我太操心。劉琳當時也還年紀小,才十四歲,把她一個人留在店裏過夜我不放心,所以我決定把她帶回家,讓她和我大女兒擠一張鋪,我把那床加寬多添幾塊木板就成,小兒子就和我們大人睡一個鋪。


  起初,我以為兩個娃聽話懂事能接納劉琳,又差不了幾歲肯定可以合得來玩到一起,可誰能曉得我這兩個娃合起夥來捉弄劉琳?要不是被我撞見,可能我怎麽也想不到!這兩娃會這麽敵視排斥劉琳,嘲笑她沒有爹媽。我訓斥過娃們,教育娃們要有同情心,可這根本沒用。我隻好買了個折疊鐵絲床,重新把她安置在店裏過夜。


  劉琳顯得比普通的娃成熟,受了欺負也不給我說,她怕我這個當娘的打罵兩個娃我心裏不好過。唉,我這心裏老覺得劉琳受委屈是我這個當娘的沒有教育好自己的兩個娃。也怪我和我老公平時太貫娃們,想要什麽都盡量滿足,店裏活很少讓娃們插手。想著娃們還小還要念功課,就把他們留在家裏,他們偶爾到店裏來不是問我要零花錢就是看劉琳還在不在。我真不知道這兩娃為什麽會這麽排斥討厭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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