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後,當再一次抬頭仰望天空時
一次晴日耀眼的午後,穿著短袖配著藍色短褲的我,走在人並不是很多的街道上。
夏日的陽光從側面照射在我的側身,陽光有些刺眼,柳樹下斑駁的光影像是在告訴我們,夏天真的到了。
不知何時,我以來到了那條走了十幾年的小道。
穿過一條馬路,來到了小道的另一端。
穿過那條再熟悉不過的小巷,來到了那個滿載著我的回憶的地方。
小院內已然被重新裝修了好幾次——至少與我離開時大有不同。
經過那的時候,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慨。
那是我小時候住的地方,也就是我10年以來的家。
它是一層每間房間只有30平米大小的出租房。幾間房間連在一起,加在一起也就百來平了。我的大部分記憶,不管好的或是壞的,都被存儲在那裡。那裡對於我而言,不單單隻是一棟房子,更像是我的記憶儲蓄站。
那時候每天都很開心,很快樂,更多的是五色的回憶。但最終,隨時間的洪流,漸漸的,也遺忘了一些,淡了一些顏色。
但每次我從那經過,往往會記起來。儘管不是全部,可對於我來說,也已經足夠了。
小時候,總覺得哪兒很大,覺得那就是家,是一輩子的歸宿。剛搬入的嶄新的白牆,隨著時間,讓我畫上了各種色彩。
喜歡在牆上畫畫,不是因為畫畫有多好玩,只是想把白色用其它的各種顏色填滿。
一家四口,我,我老爸、我老媽,和我老姐。那時候我的爸媽還挺年輕,我和我姐還小,我們每年都會去拍全家福。我們有時可以步行很遠,只為去一個照相館,拍一張好看的照片。又因為怕浪費錢,所以只好步行。
那時候我還小,雖然不知道為什麼要照相,可還是隨他們一起去了。
每到照相館,我爸或是我媽交了錢后,我們就開始照相。
可一到照相,我的笑就不那麼自然,就好像,勉強出來的一樣。
但還好,至少我沒有哭鬧。
那時在別人看來,我很老實,也很乖。
但我覺得,他們是認為我很傻,說白了就是二百五,榆木腦袋。也的確,我的情商不高,智商也一般。所以就很奇怪,為什麼我的情商和智商都不怎麼樣?難不成我左右腦都不會運轉?
那時的我,拿個碗走兩步都能摔倒,然後碗碎了。
那時的我,搞不清別人是誇自己還是罵自己,只知道哈哈哈的傻笑。
那時的我,會因一隻小動物的死而傷心好多天。
那時的我,會因半夜醒來身邊沒有人而嚇得半死。
那時的我,會因買一塊橡皮而在店門口傻傻等了兩個多小時。
說白了,就是傻。
但自己不那麼認為,覺得自己是一個能夠拯救世界,擊敗怪獸的英雄。以為自己能徒手將一輛卡車停下來。
看了《鎧甲勇士》之後,就央求著老爸帶我去超市買鎧甲勇士的變身器。不是因為變身器有多帥,是因為當時以為帶上了鎧甲勇士的變身器,就能變成鎧甲勇士,能擁有拯救世界的力量。然而買回來才發現,原來它只有燈光效果.……
在出租屋內的生活每天都很充實,即使用反光鏡折射太陽光燒螞蟻,也能孜孜不倦的玩上一個半天。
在我小時候覺得,出租屋就是自己的家,想要一直都生活在那裡。因為在出租屋裡生活的日子在我的記憶中彷彿都是溫暖的,安逸的,快樂的。
小時候自己的「家」離表姐的家很近,騎自行車僅需十幾分鐘,所以我們可以隨時去往對方的家。
那時沒有智能手機,沒有覆蓋的WiFi信號,更沒有ipad和平板。在那個網路還不是很盛行的時代里,總有一些在現在看來「很幼稚」,卻又很懷念的玩意來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
那天下午表姐騎著單車到訪我家,到達樓下時滿頭大汗,氣喘吁吁的擦拭著額頭上的汗水。
我聞聲從二樓探出頭來望向樓下,看到表姐來到后趕忙快步衝下樓去,隨後笑著打開了已有些年頭的實木門。
出租屋內沒有沙發,也沒有空調,傢具也有些簡陋,電視是80年代款式的,也只有幾十個台。
我招呼表姐表姐坐在涼席床上,隨後轉身來到第一隔間,從老式冰箱的第二層里拿出了兩根爸爸前些天在小店內批發的小冰棍,隨後快步回到第二隔間,將左手邊的冰棍遞給了表姐,隨後和她一起並肩而坐。
用隨意放置在床邊的黑色遙控器打開了正前方的電視機,一邊剝開冰棍的包裝紙一邊不停的跳台,夏日的熱浪像猛獸般從窗外襲來,整個房間都十分的悶。
身著一白色襯衫,叼著冰棍的我撓了撓後頸,消遣著午後的時間。
表姐與我年紀相仿,我們有許多可聊的話題。有許多個午後,晴日里的陽光透過一片片漂浮著的白雲照射進屋內,我們在出租屋內,拿出從學校的小賣部里花幾塊錢買的卡通貼紙,孜孜不倦的將它們貼在紙上,貼在牆壁上,我們笑語不斷,享受著簡單帶給我們的快樂。
夏日雖很燥熱,雖還沒有空調,但那種充實且又快樂的感覺,也許只有小的時候才能感受的到吧。
整坐房子是上下兩層樓,離開第一層——(也就是我們那時住的樓層)向右走一兩步就是十幾層的階梯。階梯和地面都是用水泥做的,記得還很小的時候我和姐姐在午後溫暖的晴日下蹲坐在樓梯上,我拿出自己養了有好幾天的「海洋寶寶」(學校旁的小賣部里畫一兩塊錢買的可以越泡越大的珠子),那時的我居然認為它是有生命的,就連端出裝有它們的塑料臉盆都要小心翼翼的。
在刺眼的晴日下,我和姐姐蹲坐在樓梯間的笑顏時至今日仍深刻在我的腦海之中。
出租屋的樓上也可以去玩。雖然樓上是在我們家的上層,可還是共享的。所以,這就有些不便了。
鄰居要去曬被子,就要上樓。我家是上樓的必經之路,每一次上樓,就要進入我的家,然後就是爬十幾層的樓梯。
樓上,空蕩蕩的,除了堆積了一些廣告紙和廢紙盒,幾乎沒有什麼。最要命的是,連一盞燈都沒有,半夜如果想上樓就要摸黑去。所以,平常晚上我就不會去到樓上。
二層樓的樓頂是那種圓木橫豎交叉在一起的。中間有空隙,也就成了許多麻雀的家。
那時我還小,不懂得愛護動物,就覺得麻雀很有意思,很好玩,就讓我爸和我媽拿著棍子去搗麻雀窩。然而每次搗麻雀窩更像是一場戰役。老麻雀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就會在交錯的圓木里東躲西藏,而我們就亂追。最終,麻雀還是沒能保住自己的孩子們。
於是,我們就養起了麻雀。每天給它喂軟米飯,看著
它一天一天的長大。
開始羽翼漸豐。
直到那個夏季的一天,天氣很炎熱。家中沒有空調,怕把麻雀熱死,就把它用報紙放在了門外。
第二天醒來,打開門,沒有發現麻雀,只看到報紙上有許多血跡。
「也許是誰家的貓來了,也許是誰不小心踩到了它
,它還有幾天也許就會飛了……」
自己的心情很複雜,想著也許當初不應該把它從窩中掏出來,也許就不會想今天這樣……
我蹲在門口,眼眶中有些淚,然後潸然淚下。
路過的人都用餘光掃了我一眼,覺得我是不是一個傻子,為什麼要盯著一張舊報紙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