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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爭分奪秒!

  第312章 爭分奪秒! 

  縣局要接受市區業務指導,市局同樣要接受省廳業務指導。 

  爆炸這麼惡性的案件,*港多少年沒發生過,全省也極為罕見。侯書記沒猜錯,公安廳來人了,省廳刑偵局譚副局長率領三位刑偵專家上午9點40就已抵達*港。 

  去爆炸現場了解情況, 留下一位爆破專家參與勘查,同兩位專家一起來到專案組指導偵破。 

  6點23分,韓博準備好材料同參與勘查的藍主任匆匆趕到交警二中隊,參加01.01特大爆炸案專案組第一次小組會。 

  陳局、湯局和崔局親自過來了解偵破進展,聽取各小組彙報。 

  五個小組變成了六個小組,治安支隊秦副支隊長擔任第六小組組長,負責排查全市爆破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摸排全市所有爆破及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從業人員, 看能否以此為突破口鎖定嫌疑人。 

  民用爆炸物品管控本來就歸治安部門管, 由他擔任第六組組長最合適。不過第一個彙報的不是他,而是負責現場勘查及物證檢驗的韓博。 

  破案要緊,必須爭分奪秒,用不著敬禮問好。 

  「老帥」一點名,韓博便起身彙報道:「報告各位領導,為防止遺漏重要物證,現場勘查仍在繼續。從現場破壞程度和已搜集到的物證及檢驗結果看,嫌犯採用的是氯-酸-鉀、硝氨及T-N-T混合炒制的炸藥,用藥量大約一點二公斤左右。 

  我們在現場收集到17塊不規則的碎紙片,灼燒痕迹明顯,對附著在碎紙片上的微量物證進行檢驗,發現有氯-酸-鉀及硝氨殘留;此外,我們在空調室外機后蓋板殘片內側發現報紙沾粘痕迹。」 

  藍主任並非省廳的民警,是刑偵局譚副局長從江城市局請來的。 

  從部隊轉業到公安部門的老軍人,江城市局刑偵局物證鑒定中心理化檢驗室高級工程師,行政職務不高, 只是副主任科員,但對槍彈和爆破非常在行,是省警校的特聘教官、江省工程爆破學會的理事。 

  他將一疊物證照片和檢驗報告複印件遞給領導,坐下來整理「第二批」照片。 

  一個彙報,一個準備彙報材料,一老一少全是搞技術的,配合得很默契。 

  韓博低頭看看彙報大綱,接著道:「昨晚出現場時我詢問過包括電工在內的二十多名施工人員,他們證實布設在活動房兩層彩鋼板內的線路漏電,並且很難維修。為確保用電安全,活動房內的電線是后拉的,也就是說安裝在彩鋼板牆壁上的空調插座不通電。 

  施工單位人員還證實活動房租來之後從未有人使用過空調,也沒見過或聽說過誰買過及使用過第二個空調插座。我們在爆炸現場只找到空調插頭,同樣沒發現第二個空調插座,且插頭電樁無電線纏繞及電弧灼燒痕迹。」 

  藍主任很默契地遞上「第二批」照片。 

  韓博雖然沒總結,韋國強基本上已聽出意思,下意識朝負責追查空調來源的部下看去。 

  爆炸案不是其它刑事案件,技術部門的意見非常重要,陳局、湯局、崔局和省廳刑偵局譚副局長全神貫注聽彙報、看材料,韓博沒彙報完之前不會提問。 

  「我們在現場沒發現機械鬧鐘、電子鐘、電池及尋呼機等可用於定時或遙控引爆裝置的碎片,反而發現一枚未爆的失效雷-管,長46毫米,外徑8.2毫米,屬礦用有起爆葯瞬發電雷-管,生產廠家不明。」 

  紙殼的,一點點大,換作平時,換作一般人,真會以為是一個小鞭炮。 

  因為其掉在一堆黃沙上,黃沙昨夜又被不少人踩過,上午勘查沒發現,下午為確保不遺漏重要物證,用工地的篩子把黃沙篩了一遍,不僅篩出十幾塊空調外機碎片,還篩出這一件極為重要的物證。 

  看著領導們感覺很不可思議的樣子,韓博接著道:「通過上述已掌握的物證及線索,我和藍主任一致判定嫌犯將炸彈安放在空調室外機內,且炸彈製作水平不高,跟製作煙花爆竹一樣採用報紙裝葯。 

  由於收集到的報紙碎片太少太小,暫時無法通過報紙推測炸彈製作的時間。但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或許能成為案件偵破的突破口,必須搞個水落石出,我已組織民警加班加點,爭取儘快通過17塊碎片上的32個字,搞清這是哪一年哪一期的哪一份報紙。」 

  失效雷-管是一條重要線索,碎報紙也是一條重要線索,不像昨晚要什麼沒什麼。 

  陳局對能否順利破案,能否早日抓到嫌犯,一下子多出幾份信心,放下物證照片問:「韓博同志,雷-管失效,又沒其它引爆裝置,炸彈怎麼會爆?」 

  炸彈是怎麼引爆的,直接關係到接下來的偵查方向。 

  韓博與藍主任對視了一眼,不無沮喪地說:「陳局,請您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已安排人連夜再次勘查現場,看能否找到雷-管角線之類的物證,確定嫌犯有沒有安裝第二個雷-管,炸彈是不是第二個雷-管引爆的。」 

  一天時間,能收集到這麼多物證,能給偵查人員提供三條重要線索已經很不容易了。陳局微微點點頭,沒再說什麼。 

  現場勘查不只是收集物證。 

  為搞清炸彈到底怎麼引爆的,韓博顧不上太多,低聲道:「韋支隊,我和藍主任想再詢問一下昨夜爆炸時在現場的人員。」 

  「沒問題,開完案情分析會,我派人帶你們去。」 

  韋國強放下紙筆,走到白黑板前,指著貼在上面的名字和照片說:「譚局、陳局,小韓彙報完了,我來彙報施工單位及海工集團的人員排查情況。這個人叫石偉,四十二歲,南崗縣大新鎮人。 

  去年10月,他在該施工隊的另一個工地發生工傷事故,左手三根手指被七樓掉下來的一塊鋼模板砸到,粉碎性骨折。在工傷賠償這一問題上,與二建公司其實是項目經理沒達成共識。 

  爆炸發生前一天,他來過海工集團基建工地,跟項目經理曹一星發生過激烈爭執,要不是在場的幾個鋼筋工拉著,就要大打出手。我們調查發現,他四年前曾在大新鎮的一個無證煙花爆炸生產窩點干過,有報復動機,有接觸爆炸物品的機會,具有重大嫌疑。」 

  「他人呢。」 

  「下落不明,來*港要說法之後沒回家,他媳婦說他來*港要賠償順便找工作,他兒子剛考上大學,自費生,學費和生活費是一筆很大開支,經濟壓力確實比較大,不過他一個少三根手指的殘疾人在外面又能找到什麼工作?」 

  我們搜查過他家,沒發現爆炸物品。鑒於其具有重大嫌疑,我已安排民警在他家附近蹲守,已下發協查通告,要求各派出所、刑警隊及交警部門留意其行蹤。同時從南崗縣局刑警大隊抽調民警,專門追查其下落。」 

  兩死九傷,其中一個傷者到現在仍沒脫離危險。 

  特大爆炸案,只要有一點線索,只要具備一點嫌疑就要去查,何況誰也不知道會不會發生第二起乃至第三起。 

  陳局給譚副局長遞上根香煙,然後自己抽出一根點上,示意「老帥」接著彙報。 

  「葉珅,三十七歲,南州區東風鎮人,從事鋁合金及塑鋼門窗製作銷售。兩年前,給曹一星承建的一個住宅區項目提供塑鋼門窗及安裝,連同安裝在內總合同額50多萬。曹一星只支付其12萬,剩下的三十多萬一直拖欠。」 

  韋國強清清嗓子,繼續說道:「案發前一個多月,他來海工集團基建工地找曹一星討要過,曹一星一如既往的敷衍,他當著許多工人面聲稱要收拾姓曹的。我們調查發現,他在從事鋁合金及塑鋼門窗製作銷售前,曾去西山省做過小生意,並且主要做煤礦的生意。 

  他的生意不大,資金不多,曹一星欠他的,他欠人家的,連續拖欠兩年,已經被拖垮了,以至於過年都不敢回家。有報復動機,且聲稱要報復,有可能獲得爆炸物,同樣具有重大嫌疑。」 

  陳局顧不上去想那個掛靠二建公司的包工頭是不是個東西,腦子裡只有破案,又問道:「他人呢?」 

  「同樣下落不明,鄰居說去東海做生意了,他媳婦說去了江城,沒手機,沒尋呼機,一樣沒本錢,能做什麼生意?有可能是躲債,也可能是畏罪潛逃。我已安排民警蹲守,安排專人追查,協查通告也發了。」 

  …… 

  他彙報完,港口分局刑偵副局長薑桂軍彙報空調來源追查情況,市局刑警支隊重案大隊王育東彙報案件串並進展,基礎大隊長彙報分析研判出的幾個思路,市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彙報全市爆破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排查進展。 

  具有作案嫌疑的人員高達三十幾個,全要一一落實。 

  現場勘查及物證檢驗組提供的三條線索同樣如此,尤其雷-管,安排專人帶著雷-管照片奔赴使用爆炸物較多的兄弟省份,請兄弟公安機關協查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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