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輕小說の>韓警官> 第177章 經濟犯罪偵查中隊(求訂閱,求月票

第177章 經濟犯罪偵查中隊(求訂閱,求月票

  第177章 經濟犯罪偵查中隊(求訂閱,求月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展開新一輪打擊行動,必須擁有與之匹配的打擊能力。韓博親自組織經濟法律法規學習,邀請「良庄人自己銀行」的總經理前來講授金融知識,邀請絲綢集團財務部經理過來開稅務知識培訓班。 

  明細賬, 材料明細賬,應交稅金明細賬,記賬憑證,銀行對賬單,轉賬支票,現金支票, 承兌匯票……一時間,同志們見面聊天全是金融稅務知識。有時為爭論一個問題,竟然爭的面紅耳赤。 

  「小韓,陳維光,你們搞什麼,打算集體改行,集體去做會計?」 

  新年第一次來「聯繫」單位,吉主任感覺整個氛圍很「詭異」。一走進會議室,便流露出一臉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 

  「吉主任,我們是在學習。」 

  跟頂頭上司沒什麼好隱瞞的,何況接下來的行動需要局裡支持,就算他不來一樣要去彙報。韓博跟搭檔對視了一眼,不無得意彙報自己跟搭檔的分工及接下來的工作安排。 

  「國家稅收大量流失,社會危害極大,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全國高官會的《決定》上可以看出,上級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是嚴厲打擊的,最高可處死刑!好多地方公安部門正在打。 

  這種案件又有其特殊性,跨市跨省,涉及範圍廣, 涉及企業多, 要麼不打, 一打就是一片,一查就是一串!吉主任,真是先下手為強,我們如果不打出去,人家就要打進來。涉案金額隨隨便便就是巨大,特大案件,涉及國家稅收的特大案件,到時候省廳督辦乃至公安部督辦,我們能不配合?」 

  中央電視台新聞里報道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案金額動不動幾千萬。 

  一直以為是公安部門協助國稅局查這些,原來應該是公安唱主角,公安機關對此類案件擁有無可爭議的管轄權。 

  吉主任兩眼放光,再次看看法律法規,生怕別人聽見一般壓低聲音問:「小韓,你給我交個實底,排除萬難放手去查,大概能查出多大的案子,涉案金額大概有多少?」 

  就知道你會感興趣,張局估計一樣會感興趣。 

  韓博回頭看看門外,跟他一般神神叨叨地說:「吉主任,從現在掌握的情況看,我們思崗乃至整個南港,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漏稅的較多,有些進出口企業甚至利用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國家退稅,十家至少有六家或多或少存在這樣的問題。 

  如果下定決心,順藤摸瓜,挨個去查。上億不敢說,虛開總額上千萬估計不成問題。我現在主要擔心人手不夠,到時候要查賬,要凍結賬戶,涉案金額高的要拘留,涉案金額不高的要辦取保候審,要處罰,肯定忙不過來。」 

  同樣辦理取保候審,這個保證金就要水漲船高了。 

  買媳婦、幫著看外地媳婦的只需要交三五千,這種案件三五萬起步。罰金更厲害,幾萬幾十萬的,最高可至沒收財產。 

  局裡最缺什麼,最缺的是經費。 

  這不是介入經濟糾紛,這是打擊經濟犯罪,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副科級派出所終究是派出所,一個派出所一年三五十萬經費已經很誇張了。吉主任敏銳的發現「韓打擊」這一擊打下去,說不定能真打出三五百萬,局裡必須介入,不能讓他瞎胡鬧瞎花錢。 

  「你們等等,你們先出去一下,我給張局打個電話。」 

  韓博嘿嘿笑道:「主任,什麼事,還瞞著我們。」 

  「服從命令,一會兒就一會兒。」 

  「好,您慢慢打,我們在外面等。」 

  走出會議室,陳維光豎起大拇指朝後面比劃比劃,湊到耳邊道:「見錢眼開,絕對見錢眼開,43%估計保不住了。」 

  韓博探頭看看,壞笑著說:「就怕領導不見錢眼開,罰沒三五萬無所謂,二三十萬問題一樣不大。一旦上百萬,43%我們想吃也吃不下。」 

  查本地企業黨委政府有可能會幹預,查外地企業更難。 

  在整個公安系統中,縣一級公安局是非常重要的一級。能不能查下去,局裡態度尤為重要。 

  局長下定決心查,黨政領導只能捏著鼻子認,人家秉公執法,這是在人家的職權範圍之內。外地案件局長可出面協調,局裡開的介紹信你不當回事,我去找市局協調,上報省廳請省廳協調,惹急了我上報公安部。 

  局裡經費緊張,領導是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的。更重要的是,局裡那麼多民警,能查這種案子的實在找不出幾個。所長是全公安局水平最高的民警,所里又做這麼多準備,陳維光絲毫不擔心局領導會不讓良庄派出所查。 

  等了十幾分鐘,吉主任收起大哥大起身過來敲敲玻璃門。二人相視而笑,再次走進會議室坐到他對面。 

  「小韓,維光,張局原則上同意你們查。」 

  吉主任接過香煙,一臉嚴肅,不緩不慢說:「這不是治安案件,也不同於一般的刑事案件,專業性極強。張局認為由一個派出所查這樣的案件不太方便,不太合適。尤其去異地執行任務時,兄弟公安部門必然會產生一些疑慮。」 

  「張局的意思是?」 

  「張局態度明確,怎麼打拐就怎麼打擊經濟犯罪,設立思崗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中隊,給你們加掛一塊經濟犯罪偵查中隊的牌子。小韓,由你兼任中隊長,維光兼任指導員。」 

  「又是黑戶?」 

  「主要是為工作方便,別計較是不是黑戶。再說你們已經副科級所了,要一個正股級單位編製有什麼用?」 

  吉主任猛吸了一口煙,接著道:「考慮到你們警力不足,局裡決定抽調精兵強將,主要是懂點財務的民警,過來充實經濟犯罪偵查中隊力量。相當於借調,打擊行動一結束就讓他們回原單位。 

  同時,為體現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重視,張局決定明天召開局黨委會,統一思想,部署打擊行動,安排一位局黨委成員過來坐鎮指揮協調。打擊行動重要,轄區治安一樣重要。下午2點,準時召開良庄丁湖李庄永陽四個派出所撤併會議,我代表局裡宣布撤併命令,宣布人員任免,幫你們把人員配齊……」 

  他今天就是來宣布撤併命令的,法制科小徐和交警二中隊副指導員正在樓下跟歸家豪他們聊天,不出意外一個是法制隊長,一個是交警隊長。 

  韓博不是不關心四個派出所撤併,而是更關心錢。 

  回頭看看搭檔,一臉諂笑著問:「主任,罰款返還呢,張局有沒有提?」 

  「你們轄區大了,人員多了,經費反而少了,接下來要幫丁湖李庄永陽三個所解決債務,張局知道你們很困難,經濟案件這一塊給你們返還20%!」 

  明明砍掉一半多,吉主任說話的表情反而跟局裡多大方多慷慨似的。 

  意料之中的事,能拿到20%甚至超過預期,韓博仍裝出一副哭笑不得的樣子問:「吉主任,您是聯繫我們的領導,您能不能幫我們爭取爭取。」 

  「不要討價還價,局裡有局裡的難處,說起來局裡比你們更困難,返還20%,這個話題到此為止。」 

  「吉主任,您幫我們再爭取爭取。案件由我們辦,局裡總得給我們點啟動資金,總得給點辦案經費,哪怕將來從罰款返還中扣。」 

  「沒有,真沒有!」 

  生怕他倆不相信,吉主任反過來訴起苦,一臉凝重說:「交通事故越來越多,交警隊至少要添置十台車。刑警隊的用車申請前年就打了,不能再拖。消防隊要添置消防設備,上級有標準,到時候要來驗收,這筆資金必須解決。 

  看守所要擴建,宿舍樓蓋蓋停停,那麼多民警沒地方住,今年不能再不竣工。看看你們的辦公環境,再看看局裡的辦公環境,看看兄弟區縣公安局的辦公環境,縣裡批了一塊地,建設資金還得靠我們自己解決……」 

  「局裡要蓋辦公樓?」 

  「不蓋行么,三樓已經漏雨了。」 

  局裡的辦公樓是夠破的,幾十年前的蘇式建築,連良庄派出所都不如,更無法跟氣勢恢宏的新庵公安局相比。 

  韓博表示理解,吉主任很高興,命令繼續學習,掏出小筆記本跟著學了兩三個小時,也不知道有沒有聽懂,反正說起來是「受益匪淺」。 

  下午兩點,四個派出所的撤併會議在食堂按時舉行。邀請焦書記、陳鎮長和分管政法綜治的黃副書記參加。 

  該來的全來了,包括事業編和地方編民警在內二十四人,吉主任代表局黨委宣布任免,三位派出所長全部調縣裡。 

  任命丁湖派出所指導員張曉翔為良庄派出所副所長,李庄派出所指導員劉旭為良庄派出所副所長,永陽派出所指導員殷勁元為良庄派出所副教導員,丁湖派出所副所長常海濤為良庄派出所指揮中心主任。 

  任命李庄派出所副所長王仲斌為良庄派出所治安隊長,局法制科小徐為良庄派出所法制隊長,原交警二中隊副指導員楊萬東為良庄派出所交警隊長。 

  鎮領導講話,對撤併到良庄的新同志表示歡迎。 

  緊接著,宣布成立良庄派出所黨支部。 

  上級黨委從今往後不再是鎮黨委,而是局黨委。召開全體黨員會議,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組織、紀律、宣傳、青年等委員。 

  派出所,派出所,公安局派出的所。 

  從今往後,良庄派出所跟鎮里關係就不會再跟之前一樣親密了。有些鄉鎮不管派出所,不給派出所經費,派出所一樣不搭理鄉鎮領導,甚至專門抓鄉鎮幹部的賭。 

  送走吉主任,焦書記把韓博拉到一邊,感嘆道:「小韓,要是盧書記在,公安局接管黨支部估計沒這麼順利。」 

  「他走了,現在您是書記,不過我還是我。」 

  韓博回頭看看身後,緊握著他手道:「您儘管放心,只要我當一天所長,良庄派出所就會一如既往地在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會全心全意為全鎮經濟建設保駕護航。至於其它工作,我們會在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想方設法為鎮里掃平障礙。」 

  老盧在時絕對服從,現在要以不違反原則為前提。 

  不過能有這個承諾已經很不容易了,畢竟自己是自己,老盧是老盧。焦漢東笑了笑,好奇地問:「曉蕾什麼時候到?」 

  「今天晚上,開會時打過好幾次電話我沒接,應該出發了,應該正在路上。」 

  「上次沒請成,這次要請,明天晚上怎麼樣?」 

  「焦書記,不用這麼麻煩,這次不光她,還有她姐。下半年結婚,來日方長,以後有的是機會。」 

  ………………… 

  PS:第一章,求訂閱,求月票!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