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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再回程家

  門內的程華靠著門也傻笑了一會,等著人走了,將門鎖好,又撲到床上左右滾了滾,抱著枕頭扭著身子笑出聲來。


  很好,目前進展非常順利。獵物已經乖乖地上鉤了,接下來就隻要慢慢地收線,就能吃肉了。


  這兩天他不在,要做點什麽好呢。


  他起了身好好打扮了一番,撐著下巴仔細想了想,出門去了染坊。


  “館主不在?他可有說去哪裏了嗎?”


  碧笙畢恭畢敬地向程華鞠了一躬,歉道:“館主走得匆忙,未曾告知奴婢們他的去向。程公子若是有急事,可先與奴婢說說,等館主回來了,奴婢必將第一時間告之。”


  她看著眼前相貌翩翩氣質非凡的館主好友,腦海裏響起了白衣緊張兮兮的交代:“乖碧笙,我要去避難了,要是花花過來找我,千萬要和他說不知道我去了哪裏,就說我歸期不定,有什麽事先告訴你,等我回來轉告我便是。”末了又雙眼含淚地緊握住她的手,哽咽道:“千萬不能讓他知道我在哪,我的小命就握在你手上了,碧笙!”


  “……”


  那天偽裝成程華的樣子被燕旅輕薄了之後,他就有一種預感,程華是早晚要來找自己算賬的。於是從他那裏喝茶回來沒過幾天,就跟著言君庭一起回了皇宮。


  雖然總是被吃豆腐,但是與其留在染坊被程華整,還不如跟著言君庭回宮,他還寵著自己呢!


  這麽一打定主意,就瀟灑地走了。且不說留下來會如何,他現在在皇宮的日子如何也是不得而知了。


  唉,人生怎麽這麽艱難,找個樂子都這麽不容易呢。


  程華沒找著白衣,一下子又沒了方向,在路上慢慢走了許久。


  現在還早,離午飯還有兩個多時辰,白衣不在,表哥肯定也要隨著姨父去宮中,燕府有沒有什麽正當名頭回去,他也不想去,哥哥姐姐都在家……


  在家?


  程華眼睛一亮,終於給自己這兩天想到了一個好去處。


  之前各種不方便,一年多了也就回去過一兩回,現在這種情況正是回家的好時機呀。


  程府在京郊,現在回去的話正好能趕得上午飯。燕旅既然好幾天都不能回來,還能在家裏住上兩晚。


  說走就走。他回到歸燕居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定了一輛馬車,回了程府。


  這一回家事發突然,誰都沒來得及通知,於是當程華帶著些許風塵敲開了自家大門的時候,開門的小弟還以為自己看花了眼睛。


  “三、三少爺?!老爺,夫人!!三少爺回來了!!!”


  程父程母正在逗著孫子吃飯,聽小童這麽一嗓子,手一哆嗦,筷子就掉在了地上。


  “爹娘,我回來啦!”


  都說舐犢情深,血濃於水。就算平時是個小魔王,畢竟是自己的兒子,也有那麽久不見了,甚是想念。程母當即紅了眼眶,上去迎著程華就是一頓噓寒問暖:“華兒,是不是瘦了?讓娘看看,是不是長高了?我的乖兒子,在燕府是不是吃苦了?”


  程華微笑著把自家娘親往同樣一臉唏噓地出來看著他的爹爹身上推,乖巧地回答道:“娘,我沒事。就是最近得了空,回來小住幾天。”


  程母弱柳扶風地靠在丈夫身上,看著程華確實沒什麽事的樣子,也就放下心來,又聊了幾句,就和丈夫回去逗弄孫子了。


  “華華,怎麽突然回來了?”


  程華轉頭,看見程遠正小心翼翼地扶著蘇淩安從房裏出來。看著蘇淩安圓潤的小腹,程華倒是有幾分驚喜:“這是又要添進人口啦。”


  蘇淩安精神有些不太好,但也還是笑道:“可把我折磨壞了。這次回來住幾天再走吧?衣衣可是成天念叨你。”


  “二姐?”嘴上隨意問著,上前輕輕地摸了摸他的肚子,小東西也輕柔地蹭了蹭。


  要是自己和燕旅也能有個孩子,該多好……


  蘇淩安看他這眼神很快就會意,問道:“你和燕旅如何了?”


  程華抬起頭笑了一下。


  看來進展得應該很不錯呢。


  “好了,別站著了。華華,把東西放了收拾收拾,我帶著你嫂子稍微走走。”


  程遠心疼老婆,不舍得讓人一直站著,給他揉了會腰,看著兩人還想繼續聊下去,不得已開了口。


  “知道啦知道啦,就你疼老婆,好像我不心疼嫂子一樣。”程華淘氣地翻了翻白眼。


  “你……!沒大沒小!”


  轉身不再理會大哥,徑直回了自己的房間。


  自己的房間還是和原來一樣,看來是有人天天打掃的。程華突然有些懷念,將小包袱隨意往床上一甩,走到書櫃麵前,將放在最角落裏麵的小箱子拖出來打開,翻出以前珍藏的物事一樣樣仔細看了起來。


  自己換牙時候留下的一顆小牙齒,自己冒著枯草熱摘下的一隻幹掉了的桃花,小時候天天和程衣衣一起玩的琉璃珠……


  壓在箱底的是一小遝已經泛黃的宣紙,上麵的字跡已經開始變得模糊不清,可程華拿起來看時,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印在心裏一般清晰。


  那是他初遇燕旅之後回家寫的一封類似於情書的文章,裏麵十分詳細地寫了他遇見燕旅的時間、地點、天氣以及周圍的環境,然後花了很大的筆墨描寫了燕旅當時的穿著、神情和樣貌。當時他肚子裏墨水還不多,隻知道把自己見過的所有形容美男子的詞語往上寫,什麽驚為天人、貌比潘安,現在看起來,當真是稚子無邪,童言無忌。


  文章的最後一段,當時才六歲的他自信滿滿地寫下:等華華長到二八年華,定要讓此天神一般的男子將華華娶進門,為此華華要好好努力,學做一個好妻子!


  他仔細地將宣紙鋪回箱底,又將其他的小物事一一歸位,將箱子塞回書櫃。做完這一切之後,長長地歎了口氣。


  像是忍耐了很久,忍耐到快要窒息時,終於得以自由呼吸的溺水者,又像是被困在暗無天日的地穴中,終於有機會重見天日的人一樣。


  他突然覺得有些脫力。


  額頭抵著書櫃,閉著眼,什麽也不想,什麽也不說,就這樣麵無表情安靜地蹲了一會兒。


  剛剛大嫂說,二姐近日念叨自己來著?


  睜開眼站起身,木著臉又呆了一會兒,雙眼漸漸回神,轉頭看了看身後的銅鏡,裏麵的人麵若桃花,眉目含情,嘴角漾著似有若無的笑意,與剛剛那個目光呆滯麵色蒼白的判若兩人。


  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塵,揚起笑容,推門出去找程衣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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