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別有用心
「這事兒,光是我們團委搞不起來吧,是不是還得跟周書記請示一下?」有人問道。
其實別說是校團委了,就是西嶺大學也沒有舉辦過這種全國性的賽事,雖然說聽起來似乎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具體要推行起來,肯定是存在很多障礙的,尤其是這麼大的影響力,幾乎是在跟某些行業協會搶生意了。
「周書記那裡沒有問題——」陳明洛敲了敲自己的額頭,心想倒是沒有考慮到還有這麼多掣肘的事情,行業協會方面肯定也是想要從中分一杯羹的,自己還是想得過於簡單了。
不過這件事情並不是很著急,反正他已經給了柳如煙兩首歌拿去應急了,短時間之內,不愁青黃不接,一連三首紅歌的出現,足以把柳如煙給頂到最頂尖的位置上,雖然這個頂尖僅僅是之一,但是收益也會非常可觀。
「這樣的話,不行就把音著協拉進來,算他們一份兒好了——」有人提議道。
音著協成立於九二年,是由國家版權局和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也是目前內地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其出發點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從機構性質來看,音著協並不屬於行政管理部門,從權利來源看,音著協雖是專門維護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機構,但其許可權並非來自於國家授權,而是來源於其自身與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簽訂的合同。
也就是說,這個協會的存在,在很多方面其實是沒有約束力的,一旦遇到了問題,還是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
自九四年張學友上海演唱會的著作權侵權案開始,音著協就開始對各類侵權者提起了一系列訴訟。
面對這一類訴訟,文化產業經營者基本上採取了三種態度,一是無視音著協的收費要求和訴訟警告,未經許可仍堅持使用音著協管理的音樂作品,另一種是為避免被訴,以較高的價格從音著協處獲得音樂作品的使用許可,還有一種,就是試圖通過訴訟否定音著協的訴權和收費標準。
但是從實際效果上來看,音著協取得的成績並不是很大,畢竟開辦音像公司或者文化傳播公司之類的業內人士,基本上都是有些背景的,而且訴訟的時間周期長,訴訟的賠償金額又不高,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上的投入與產出根本就不成比例。
尤其是這幾年,盜版和侵權現象可以說是非常猖獗,肆無忌憚,音著協也沒有什麼辦法。
「把他們拉進來的話,那倒是有點兒正面宣傳的意思了——」陳明洛心想這事兒本來是自己想要獨享權益的,如果把音著協拉進來,難免他們不整出什麼幺蛾子來,那樣反倒是壞事兒了。
考慮了一番之後,陳明洛最後還是拒絕了這個提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事兒就以西嶺大學校團委的名義來辦,當時吸引力是不夠的,但是有了樂通公司加入並提供獎勵贊助的話,影響力就不同了,既然以前沒有人這麼辦過,那麼從自己開始也很好。
校團委這邊兒倒是不缺人手,大家立刻都領受了自己的任務,有的人聯繫法務,有的人聯繫公證,有的人則跑到藝術系那邊兒討論該請一些什麼樣的人來擔當評委等等,倒是資金這塊兒最重要的地方沒有人擔心了。
陳明洛還是抽空兒去見了一下學校黨委書記周光南,彙報了一下這項工作。
「這種事情,出發點還是好的,就是要注意在實施的過程中必須操作好。」周光南對於陳明洛的折騰勁兒還是比較欣賞的,再說舉辦這種活動,最先受益的就是學校方面,名氣會急劇上漲。
但是也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那就是舉辦方必須比較靠譜兒,一方面是公平公正地進行評選,另一方面就是要保證資金到位,至少是在頒獎的時候,總得能夠拿得出錢來吧?
「資金方面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大不了我先讓他們往專用賬號上打一筆錢過去,由公證處公證一下,反正是要讓大家放心就是。」陳明洛說道。
「那到不至於,總之你把這事兒辦得漂亮一點兒,咱們西嶺大學也算是在這方面開了先河了。嘿,大學能夠組織起全國性的詞曲原創大賽,怎麼說咱們都是頭一份兒了。」周光南笑著說道。
周光南對於陳明洛確實是比較放心的,畢竟看好陳明洛的並不只是他一個人,就連桑副總理都對陳明洛青眼有加,那是假不了的。
陳明洛理順了這些事情之後,頓時又輕鬆了許多。
只要是有錢,就好辦事兒,也就是一周的時間,這事兒就落實的七七八八了,幾位在詞曲界頗有名望的人物也都紛紛接受了邀請,當然這個也是有償服務,而且報酬豐厚,足以讓他們為之動心。
諸事具備,陳明洛就開始發動宣傳攻勢了,首先是花了四十多萬請了全國各地一百多個記者過來,大張旗鼓地開了一場記者招待會,發了一堆的紅包,然後就是在各大報紙上刊登了舉辦這一場空前未有賽事的通告。
一方面是收到紅包的記者們開始發力,另一方面就是因為這場賽事本身就很有爭議,以前從來沒有過原創詞曲大賽,而這一場賽事居然是一家地方性大學的校團委主辦的,而且還得到了外資企業的獨家贊助。
最吸引人的原因,就是大賽所設置的獎項實在是比較誘人,入圍前百名的可以拿到一萬塊獎勵,入圍前三十的歌曲都可以拿到五萬塊的獎勵,入圍前十名的歌曲則會得到十萬塊的獎勵,至於說為當前歌壇紅星柳如煙量身打造的歌曲,就可以拿到十萬塊的獎勵。
當然了,這種獎勵也是有代價的,那就是歌曲一切權利今後都屬於舉辦方來支配了。
不過這麼一來,陳明洛又考慮到一個新問題,必須有一個真正掌握版權的機構啊,否則的話,自己這麼一番折騰,不都是落到了空處嗎?
想到這裡,他立刻通知水柔,讓她註冊一個文化公司,然後在公司裡面成立一個版權管理部,「別的部門都可以暫緩建設,不過版權管理部一定要建立起來。」
「為什麼這麼急?」水柔感到有些奇怪,再說這個文化公司什麼的,跟現在明宇集團經營的業務有什麼關係呢?
「主要就是為了那個大賽的事情,參賽詞曲中凡是被收錄進前百強的,只要得到獎勵,就需要簽訂一份合同,將版權轉讓過來,以後的事情就跟作者不相干了。」陳明洛解釋了一下。
「這樣的話,怕是你要花很多錢了。」水柔說道。
「其實我只是想看一看,本土的原創事業在金錢的刺激下,是不是能夠迎來一輪兒蓬勃發展。」陳明洛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雖然可能要花上幾百萬,不過都讓西班牙人贊助了,我自己不需要花費一分一毫,就當是一場遊戲而已。」
人是英雄錢是膽,沒有利益的事情,自然不會有太多人去搶著干,除非是那些不得不做的人,國內的詞曲原創產業也存在這種問題,因為長期受到盜版和侵權的影響,導致大家都沒有收入,依靠稿費生活簡直就是一句屁話,一首歌的歌詞才能有幾百個字?難怪有些人在成名之前,最多只拿到幾十塊的稿費。
陳明洛就是想要通過金錢來刺激一下日漸枯萎的本土詞曲原創市場,希望可以挖掘出一些有本事的詞曲作者,然後跟他們建立長期的聯繫和合作。
對於國內萎靡不振的詞曲原創市場,陳明洛看了之後也覺得有些痛心,別的不說了,現在大家唱的基本上都是港台詞曲作者所創作的歌曲,甚至很多曲子都是日本人做的,這樣擁有十幾億人口的泱泱大國情何以堪?
陳明洛始終相信一點,不是沒有天才,而是沒有培養天才適合天才成長的土壤,如今國內的情況就是如此,人人都不去尊重原創作者的勞動,自然就不會有人願意去從事這樣的職業,久而久之也就沒有了這個市場。
為什麼海外經常可以湧現出一大群的音樂節天才人物來,就是因為人家尊重知識產權,至少是可以依法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
換一句話說,假如比爾蓋茨是生長中國的話,保證他也就是一個搬箱子的苦力幹活兒,指望編程來賺錢,而且還想要賺大錢,搞起公司來大賺特賺?那不是白日做夢是什麼?!
媒體方面果然對西嶺大學校團委和樂通公司舉辦的這一次全國原創詞曲大賽充滿了興趣,在陳明洛不時地泄露一點兒小內幕的刺激之下,大家開始紛紛地深入挖掘八卦,了解柳如煙其人,了解西嶺大學校團委這個特殊的存在,進而了解到更多關於西嶺大學和唯一贊助商樂通公司的各種事情。
一切,都按照陳明洛的預期,有條不紊地向好發展著。(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readnovel。,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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