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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最後的探戈

  為什麼?這三個字是塊巨石,古往今來一直壓在人類的頭上,一切邏輯、一切哲學、一切科學以及一切幻想,都在這三個字上粉身碎骨。 

  面對墨沉,肖之清不想過多地感嘆,也解答不了墨沉的疑問,墨丹的失蹤對他來說,也是一個揮之不去的謎。 

  他知道,她愛於曉陽,可不會非理智地去漫無目的的尋找他;她想離開醫院,可不會與她的同事和領導不辭而別;這就是肖之清眼中的墨丹。 

  如若不是她挑戰了自己的權威,他會很看重她,呵護她。在他的內心深處篤定地認為,她是天使,有一顆聖潔的心,以至於他只能把她當成天使而不是一個普通的女性。儘管她很美,就在自己身邊,但他也從未對她像對待白萍那樣,動過非分的念頭。他曾打算把她培養成婦產科不可多得的好醫生,因為他相信,也許有一天,無論在哪方面她都會超越自己,對他來說,這也是人生的一種成就…… 

  她的失蹤一定有隱情,所為何事,肖之清最近也驚詫不已,可他琢磨不透。有時瞬間出現的一閃念讓他感覺觸到了什麼,可面對的浮躁人生和環境,他無暇顧及與細想,即使今天面對墨沉,他給出了回答和提議,但也不會花時間來陪他研究這三個字。 

  墨沉失望但步履堅定地走了,望著他的背影,肖之清垂頭思忖片刻,悻悻然走過醫院長長的走廊,邁出門外。 

  他打開車門上了寶馬,汽車慢慢地駛出醫院停車場,向鬧市外的一個僻靜所在駛去。 

  南方盛夏的濕熱使得黃昏的時光變得更加昏黃。他打開了空調,等溫度調節下來,便給鐘點工胖嫂打了一個電話,讓她把維莎的晚飯準備好,吃罷晚飯帶它出去遛彎,然後給它洗澡,走的時候別忘了在走廊開著一個小燈…… 

  汽車在行駛,奔跑中萬物一掠而過,都是那樣虛無縹緲。這一掠而過的街道,使他的心潮起伏,湧起淡淡的煩悶。 

  他想起了烏蘭,那個清純的草原姑娘,想起了那個菜農的老婆,還有今天躺在手術台上被自己刮穿了子gong的美女……近期的心情總是洒脫不起來,為什麼?如果地獄向我張開了血盆大口,拿什麼自衛?他想著,有些煩躁不安。 

  夠了!誰把往事想得太多,誰就容易陷入困境和深淵。 

  讓音樂和美女點綴人生吧。打開音響,車裡頓時漾起輕緩的樂聲,街市上的霓虹燈開始此起彼伏地眨眼睛,向路人示好了。他望著街市兩邊流動的繁華,心情變得略微鬆快起來。 

  白萍就坐在老地方,這會所的侍者真把她當女神了,山水溪流,花草鳥語,屏風把這兒隔成了一個溫柔鄉。 

  她看見他來到,靜靜地看著他,莞爾一笑。 

  雖然,她不是眼含春水,臉頰嬌媚,可有一副風流爾雅的誘人模樣。算得上美貌與風情並重,且心思玲瓏剔透,他想,這樣的女子也是世間少有的。 

  「你來好一會兒了?」 

  「為了迎接你這白衣天使,我必須早一步來到啊。」 

  「天使?」他笑了,「有爆發性疾病時,我們就是天使,天下太平時,我們就是一群吸老百姓血汗錢的魔鬼。」 

  他自嘲地笑笑,坐在她的對面。 

  「看來,」她盯著他的面孔,低聲說:「你已經神熏骨染,是個地道的混蛋了!」 

  晚飯很簡單,卻很精緻。白萍說,今晚不能喝酒,因為要清醒地告別。 

  「告別?你去哪兒?」他很詫異,眼裡露出失望和一絲不舍。 

  「我打算去週遊世界,也許會離開很長時間。」 

  「你在這兒的產業不要了?」 

  「有人替我打理,我只負責看賬本。」 

  「為何離開,不會因為僅僅是為了周遊而周遊吧!」 

  她望著他,「你說呢。」 

  「我不知道。」 

  一切物是人非,和當初的想象與願望判若雲泥,好像自己的感覺找不到感覺了。愛和恨都失去了目標,人生變得索然無味。 

  「你不必知道,只需要記得我和你曾經度過美景良宵,這就足夠了。」 

  她的話讓他獲得解脫,這真是他想要的。 

  沒有酒,作為職業習慣的他無所謂,可白萍卻顯現出萬般無奈的樣子,就餐中途忍不住還是要了一瓶法國紅酒。 

  「來吧,你也喝一點。」 

  她給他倒了一杯,自己端起弧型杯,在鼻前慢慢晃動著杯身,讓酒香隨著杯壁往上爬,慢慢入鼻。 

  「我就不喝了,最近手術不太順。」 

  「你不是『肖一刀』嗎?怕什麼。」她湊近他笑道,「再說,我獨自喝不好吧?有一條流傳甚廣的喝酒定律你知道嗎,啤酒要和一群朋友喝,二鍋頭要和一個朋友喝,白蘭地要一個人喝,紅葡萄酒嘛,一定要一對男女喝。」 

  肖之清打量著杯身,好像在注視酒的掛杯狀況,其實他在猶豫,今晚……我將和她別離,儘管我們不是情投意合絕對意義上的情人,但相互的需要和情感的慰籍已成為這段日子的習慣,一旦失去,我會想念她……今晚…… 

  「嗯,我陪你喝好了。」他淺飲一口,仍然看著酒杯說:「從品質方面來講,紅葡萄酒富含鈣、鎂、鉀、鐵等礦物質和維生素,尤其值得稱道的是一種叫做『多酚』的神秘物質,它可以減少心臟病的發病率。」 

  「生物學家說它可以促進新陳代謝,商人說它可以讓皮膚美白,詩人說它是可以讓愛情永恆!」 

  白萍說著,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把酒幹了。 

  「臨走前,我想問你,墨丹的失蹤你真的不知道緣由?」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 

  「你把她趕到那又苦又累又煩人的兒科,也夠狠的。」 

  他好像良心的發現,有點愧疚地說:「是啊,兒科很煩人。每個被孩子的體溫和小病折磨的父母和爺爺奶奶,太難伺候了,他們都像發瘋的烏眼雞盯著你,希望你一味葯下去,孩子肺部的羅音就消失,或者體溫就穩定了,請問,這世上有這種良藥嗎,細菌和病毒也是有生命的,它們也會變異,誰能控制?這天下哪有包治百病的葯啊。因為沒有這種葯,兒科成了醫院最嘈雜最煩惱的地方。」 

  「可憐的墨丹。」 

  他看著她有些不解道:「當初,你不是一個勁地讓我給她點顏色瞧瞧嗎,今天這是怎麼了?」 

  「那是過去,此一時彼一時,我沒想到她會在我眼前消失。想起她不太討厭的那些往事,還有她對於曉陽所做的……」 

  一提於曉陽,他的眉頭一皺,那個陽光般的大男孩身患絕症而突然離去,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儘管最後的日子他們合作並不愉快,他看出於曉陽想金盆洗手,不再干醫藥代表的活。 

  「你還愛他嗎?」 

  「什麼是愛?」她瞪大眼睛看著他,「那隻不過是一種感覺,自我蒙蔽的感覺罷了。『愛』,這個感覺有時是自欺欺人的!」 

  「那就是說……你不愛了。因為他患病。」 

  「放屁!食髓知味,骨頭還算什麼。你以為我是這樣想的?錯!我愛過,感覺過,這就夠了。可是,我的愛於他無益,還堅持著有什麼意義,還不如讓一個能使他快樂的人來接替!這就是愛,你懂嗎?」 

  「因此,你要去週遊世界,告別你的愛了。」 

  「這個你猜對了。」她的臉上帶著一絲苦笑。 

  「只有改變環境才能忘掉一切。長著么大,我還沒有見識七星酒店,聽說是建在海濱的一個人工島上,帆船形的塔狀建築,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棒的酒店。我要在那兒體會什麼叫『金碧輝煌』,還要在哪200米高處俯瞰整個富豪之都的迪拜城。」 

  燈光漸漸變暗,一首「最後的探戈」舞曲響起來,他舉杯說,「好,我陪你喝個痛快!」 

  「不,」她的眼睛露出魅/惑之光,按住他的手,「你要悠著點。」 

  他沉吟著微閉雙目,頷首點頭,放下了酒杯。 

  我要擺脫一切不愉快的回憶和聯想。他告誡自己,今晚也許是我人生放浪形骸的最後時光,儘管這突如其來的預感讓他莫名其妙,但他的確有一種預感…… 

  不再去想手術台,不再去想剖開的腹腔和「宮殿」,不再去想那不該閉眼的沉睡之人。 

  「你去了異國他鄉,別被哪個糟老頭留住,哪怕他再富有,你也要回來。」 

  「廢話!我不缺錢。而且我很清楚,和一個皮膚鬆弛面露倦容,只想找個靚女陪伴的老男人做愛,比起和一個皮膚緊繃,腹肌迷人三百六十度都行的男子做愛,那感覺相差太遠!尤其是……」 

  「是什麼?」 

  「你知道,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哪兒?」 

  「不知道,你的口味一向怪異。」 

  「男人最性感的地方是手,就像你!」 

  他感到和她在一起,空氣中絲毫沒有情侶的味道,而是情慾的味道。 

  「來,」她放下酒杯站起來,向他伸出手,「我們來挑一曲『最後的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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