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尋秦記
看著趙婭芝坐車已經離去,林振華緩過神來。開心的走在馬路上。嘴裡唱著(愛轉角)。
某個路口愛在等著你往前走不回頭看了
記憶的笑臉緩緩的敲著我的琴鍵我不捨得
讓你孤單單的我愛你的心牽挂著
心不再拚命躲不去害怕結果假設有個以後
你會怎麼說一直想跟你說幸福不再溜走
下個路口你會看見愛有美麗笑容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有愛情的美
愛轉角以後的街能不能有我來陪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不讓你流淚
也許陌生到了解讓我來當你的誰
我不讓愛掉眼淚不讓你掉眼淚
現在永遠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心不再拚命躲不去害怕結果假設有個以後
你會怎麼說一直想跟你說幸福不再溜走
下個路口你會看見愛有美麗笑容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有愛情的美
愛轉角以後的街能不能有我來陪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不讓你流淚
也許陌生到了解讓我來當你的誰
我不讓愛掉眼淚不讓你掉眼淚
現在永遠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有愛情的美
愛轉角以後的街能不能有我來陪
愛轉角遇見了誰是否不讓你流淚
將寂寞孤單作廢讓我來當你的誰
我不讓愛掉眼淚不讓你掉眼淚
現在永遠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唱著唱著覺得自己的歌聲也挺不錯的,老天對自己這一世不薄啊!原來自己唱歌的聲音也不錯,再加上自己長相也不錯。可以把前世自己喜歡的歌曲寫出來,自己出唱片。
如果自己這樣一步踏出,以後就真的不知道未來的歌壇會怎麼樣。自己現在炒股因為資本還很縮小看不出什麼問題。等以後自己資金大了,在做金融的時候引起的蝴蝶效應會映照在所有人的身上。
自己還知道很多各位大神的小說。像番茄的盤龍。辰東的神墓。天蠶土豆的斗破。唐家三少的斗羅大陸。現在要是寫出來。就現在香港這個小市場,就算金庸和古龍加起來。連一個對手都算不了吧!頂多算半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所以決定了還是先寫小說開始,現在的香港比較流行武俠小說,金庸現在已經封筆了。自己現在寫小說,可以打出自己的名聲,還可以賺到很多的錢,畢竟未來的股市誰有說得准呢!現在我自己可以開創一個穿越小說。以後也能被人稱為穿越之祖什麼的。現在可是1972年,能夠寫的小說多了去了。做一個快樂的文抄公。
現在的香港報紙東方日報、蘋果日報、香港日報、星島日報、馬房日報、大公報、香港文學報、還有就是金庸的明報。
那麼多的日報,林振華也是有點頭暈。72年香港人口才140多萬人。但是架不住現在的生活娛樂設施匱乏啊!不像21世紀的我們一部手機,可以讓人天天玩,白天玩、晚上玩,可以看視頻,可以打遊戲。就算結了婚,老婆都沒有手機重要。一時間手機要是不在身邊,那可慘了,堪比戒毒。
這些報紙之中只有星島日報、東方日報、還有明報比較適合出版小說。特別是明報,明報最初就是看著金庸的武俠小說起家。一直到現在都還在連載這金庸的小說。
林振華決定心動不如行動,下午就不去九龍交易所了。立馬打車回了家,進了自己的房間。
現在72年的香港也就金庸的武俠小說,除了金庸也就剩下倪匡和古龍的武俠小說了。
現在這種情況,正是林振華最難的表現得機會。只需要自己把尋秦記寫出來,那就是真的開宗立派了。
隨之而來的不只是高額的稿費,還有爆紅的名聲。香港新式小說,穿越小說之祖。
橫空出世一部不一樣的穿越小說,而且還是穿越到古代戰國七雄時期。作者才16歲,這樣所帶來的名和利,絕對是無比耀眼和風光的。想想金庸古龍寫小說出名的時候。那個風光無限啊!而自己寫的穿越小說絕對是一枝獨秀。
古添樂版本的尋秦記,林振華也是清晰的記得,那時候不管是香港還是台灣還有大陸都是一部收視率超級好的電視劇。在香港電視劇排名里都是排名前幾的電視劇。
林振華拿出了筆記本在筆記本開頭寫上《尋秦記》。照著前世古添樂演的電視劇劇情寫了起來,為了能讓尋秦記裡面的劇情更好的銜接,也做了這修改,並且刪掉了那些與主人公無關的人員劇情,也刪掉了很多不太重要的角色,使得男主人公的劇情更連貫。角色多,劇情就會容易分散。角色少,反而更容易寫。靈感來了擋都擋不了。
就這樣從下午一點回到家,一直到傍晚五點,林振華整整寫了4個小時。期間老媽上來看了林振華,看著他在寫東西就沒有去打擾他,後來幺妹阿敏也回來了,看到他在奮筆疾書的這些書,也沒有去打攪他。
不知不覺林振華寫書已經到了忘我的境界,一直到感覺手都在僵硬的發抖寫不好字了才停下來。一放下手都有點抽經,酸痛不已,甩了甩了手臂。才感覺手有了點感覺,好受多了。
林振華感嘆道:現在這身體素質真的不行,還得鍛煉身體。看來真的要跟王老爺子學八極拳了。只是現在手臂還在恢復期,再過些天應該就可以去練武了。
林振華看著自己在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字。也是很無奈,現在香港寫的都是繁體字,前世林振華記憶學的是繁體,但是作為21世紀新人類。在寫作的時候總會不自覺得把簡體字寫上去。搞得塗改了好幾次。
看著自己寫的小說,粗略的看了下自己寫的文字。檢查了下錯別字。四個小時居然寫了一萬多字。
就這樣平均一分鐘居然寫了33個字,一個小時不停的寫了將近2000字,不容易啊!這可比小時候寫作文快多了。
在這個沒電腦的時代真的寫字太痛苦了。從敲擊鍵盤,到一筆一劃寫字。讓林振華覺得寫小說無比艱難險阻,再加上現在的香港用的是繁體字,筆畫又特別多。混合著簡體字的記憶,經常搞混。
林振華用左手揉著右手手腕,懷念起了家裡面那台放在房間里桌子里落灰筆記本電腦。頭一次覺得有電腦真好,打字可以用五筆打字,又可以用拼音打字。而且打字特別快,又可以自動糾正錯別字。現在要是有一本筆記本電腦可以碼字該有多好啊!一天下來碼上幾萬字都洒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