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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和王三郎湊錢炒股

  王三郎和林振華從凳子上起身,轉身就開始往屋裡走。

  三郎突然問道:爺爺怎麼突然就趕我們走了。怎麼不繼續泡茶給我們喝。

  林振華說道:這愛茶之人最恨的就是不懂茶的人浪費茶水。剛才不懂茶的就是我們兩個。所以咯!

  王三郎:所以我們兩個被趕出去了。

  「答對了你真聰明」。林振華開口說道:

  對了你們兩個怎麼一大早就出門去幹嘛!

  還不是老爺子要泡茶。一大早就讓老爸帶著我去清泉山山腳下的清泉池打水回來。我都還沒睡醒就被老爸從被窩裡拉著去打水去了。

  剛一進門,就看見嬸嬸在準備中餐的食材。準備煲湯做午飯。

  嬸嬸一抬頭。看見安弟進來。說道:安弟你出院了啦。看見你沒什麼事。嬸嬸我就安心了。你可是我看著長大的,這次受教訓了,以後別太莽撞了。

  知道啦!嬸嬸我會注意的啦!以後不亂開車了。等到了年紀就去考駕照。

  王三郎拉著林振華就回了自己房間。

  林振華對著王三郎說道:我這個星期準備去炒股。你有沒有興趣一起投資。我自己這些年存的零花錢和壓歲錢。大概有6500多。我們兩兄弟一起賺錢投資吧!

  王三郎說道:這事有把握嗎?你看中哪個股票了。

  林振華說道:有把握。我看中了天線股。這個一定有發展的錢途。現在香港電視劇越來越好看。東芝公司的電視也越來越便宜,買電視也越來越多。那些大街上做生意擺攤的為了準時看想看的電視劇。居然早早地就收攤了。

  tvd無線電視台為了讓更多人看電視連信號費都不收了。改為無限信號塔發射。而這個天線公司就是做無線信號接收器的。買這天線股肯定不會虧。絕對是有賺頭。

  三郎這幾年你存了多少錢。我們一起合起來投資。賺的錢按比例分。昨天我嫂子答應幫我在九龍開戶。明天早上我就會過去。到時候我們一起去。

  三郎說道:一世人倆兄弟,就怎麼說定了。我這些年錯了比你少點也才6200多港幣。我拿出6000和你一起炒股做投資。

  你做事,我支持。我這個做兄弟的不拖你後腿。炒股運作你來。不管是賺了還是虧了哥們都挺你。要是賺了我等著分錢就行。要是虧了哥們絕不會怪你。要是以後你有什麼賺錢的好點子。記得帶上我。我雖然沒多大本事。但是只要我能幫得上的。哥們絕不拖你的後腿。

  王三郎,我怎麼聽著聽著。感覺你這是為了十幾年的兄弟情義才投資我的呀!不是為了一起能賺錢。你這樣我可不喜歡?你這是不相信我。

  三郎道:我怎麼會不相信你。不相信你還會和你一起做投資嗎?咱兩兄弟從小就一起玩到大。讀書都一起上下學,一起在學校廁所抽過煙。一起打過架。

  大中午還一起偷過隔壁張大娘田裡種的西瓜。就因為不懂中午太陽曬過的西瓜不能吃太多了。結果一直拉肚子拉到虛脫。腿都軟了,最後被送到你爸工作的醫院打吊瓶。被你爸知道了。回家又被罵一頓。

  還有一次一起把老爺子的摯友,楊大爺院子里魚池裡面的錦鯉抓起來放書包,跑到河邊做烤魚。那次還是你組織的。結果呢!被發現咱哥倆在楊大爺的魚池邊上跪了四個多小時。

  從中午兩點一直跪倒傍晚6點。天都黑了,都到飯點了。老爺子才放過我們。站起來的時候我感覺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你回到家倒是沒事。我一回到家還被老爸拿著皮帶打一頓。臀部都開花了。連睡覺都是趴著睡的。

  你小子還在我面前說風涼話。說自己回家了沒被打。後來我問你大哥才知道,你小子居然躲在房間死活不出來。你爸沒鑰匙打不著你。靠你媽和哥哥姐姐妹妹求情才放過你。

  就這事我就不服氣了。我但凡要有個姐姐肯定不會被打那麼慘。可是想要卻沒有啊!我親大哥做警察的。二哥和你大哥一樣是律師。現在還和你大哥合作開了律師事務所。命苦!

  我們兩個連喜歡過得女同學都是同一個人。當時我還問你你喜歡同班的黃翠花嗎?我說我喜歡我去追人家。你還嘴硬說不喜歡。還不是偷偷瞞著我寫情書給人家。最後被人舉報交給了老師。

  一上課還被老師還念出來。親愛的小花花。你就是我心中的向日葵。讓我這顆溫暖的太陽照顧你吧!做我女朋友好嗎?讓我們在紅塵作伴過得瀟瀟洒灑。策馬奔騰共享盛世繁華。聽的我尷尬癌都出來了。不會寫情書。你居然連歌詞都抄,難怪被人家女孩子舉報。

  雖然我們兩個都沒被人家看上。但是好歹說明了我們兄弟倆,連愛好審美都差不多。林振華聽到王三郎說著自己的囧事。也很無奈。沒辦法人家說的是事實。都怪前任的林振華。。。替人背了黑鍋。

  趕緊說道:是!是!是!我錯了。好兄弟我們情義似海深。是我錯了不該這麼說話。

  不過話說:你也有一次和二班的扛把子為了一個女孩子打了起來。你仗著練過武,把人家打的滿地找牙。結果人家哥哥是趟街的拉了一大夥人。把我們堵在街口。

  要不是當時人家對方有個小弟知道你大哥是陳智超的得力助手王德明督察。搞不好我們兩個都可能被打的很慘。斷手斷腳都很可能。

  (他是華總探長雷洛的同學,四大探長等人被那安排側坐,而「超哥」威風凜凜正坐中央,氣派十足。在香港警界有一代梟雄,名氣雖然沒有雷洛那麼大,但地位權力卻比雷洛要高。

  到1957年香港發生暴動,陳智超平暴動有功,最終力壓雷洛於底下。1960年,香港警務署設立總華探長職位,同時也設立了兩個新部門,一個是國際掃毒組,另一個是一般犯罪調查科,俗稱而他就是掃毒組的大BOSS。

  在他的職權範圍之內,不受任何管束,不受任何限制,在香港、任何一個地區都可以執行打擊犯罪行動,可以隨意抽調香港的各各地區的警察督察協助調查罪案。

  這兩個部門統稱為「三支旗」,而三支旗成員均為督察級人馬,銜頭全部在總華探長之上,至於三支旗的幕後首腦就是陳智超探長,所以陳志超的地位實為香港華人警探中的高位者。)。

  王三郎立刻笑著說道:這不被我大哥擺平了嗎?我們做兄弟的不是有難同當,有福同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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