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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引狼入室

  第三百七十八章引狼入室 

  途中,蘭夢和沙軒閑聊:「兩年前,你讀高二,現在應該讀大學了吧?」 

  「沒有。」 

  蘭夢覺得很奇怪,又問:「現在讀大學幾乎普及了,沙軒,只要你想讀,都能讀。為什麼你沒讀呢?是不是因為大學學費太高?」 

  沙軒說:「我不想讀。」 

  蘭夢始終認為沙軒不讀大學是因為學費的問題,因此,她繼續著這個話題:「如果你讀書的錢不夠,蘭姐姐可以贊助你。」 

  沙軒反問:「讀書有什麼用?聽說現在的大學生,如果在社會上沒有關係,也很難找到好工作。」 

  「但是,讀書是個機會,古人說過,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意思是,多讀書就能掙到很多錢,也能找到美女。」 

  沙軒盯著蘭夢雪白的大腿,嘿嘿地笑道:「我不讀書,一樣找到了蘭姐姐這樣的美女。」 

  「你沒理解到我的意思。」蘭夢輕蹙秀眉,眼睛望著前方車水馬龍行人如織,「姐姐的前夫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但刻苦好學,在國內知名大學讀完研究生,又到美國讀博士,後來應騁到了一家跨國公司,通過努力,爬到了副總的位置上,年薪幾百萬美金呢!」 

  沙軒一聽蘭夢說到「前夫」兩個字,就來了精神,心裡十分高興,原來蘭姐姐離婚了,後面那些話他反倒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 

  難怪沒見過莎莎的爸爸,沙軒迫不及待便問:「蘭姐姐這麼漂亮,姐夫捨得離開你啊?」 

  蘭夢輕描淡寫地回了問:「捨不得,但還是離開了。」 

  「為什麼?」 

  「我和他家境不同,生活習慣不一樣。還有——」蘭夢突然打住了話茬兒,輕嘆了口氣,笑道,「你還小,跟你說了也不懂。」 

  沙軒對這些問題不關心,心裡反而認為,也許蘭夢的前夫事業有成之後,泡妹妹時被她抓住了。因此對她沒說完的話也不感興趣。 

  「離了就好。」沙軒隨口應了句,心裡美滋滋地壞想:蘭夢如果沒離婚,自己到她家去,可能還不方便。如果能讓她主動就範就好了,可惜自己沒有孟狗屎那種催情迷藥,只能拿酒把她灌醉。 

  蘭夢根本沒想到沙軒心裡在對她打歪主意,聽他那樣說,還以為他在安慰自己。 

  蘭夢又嘆了口氣:「沙軒,姐姐想請你幫個忙。」 

  原來找自己是有目的的。沙軒感到有些詫異,便問:「蘭姐姐要我幫什麼忙呢?」 

  「我想請你在我家裡住幾天。」 

  沙軒大喜,老子求之不得啊!不過,沙軒強壓住內心的狂喜,裝模作樣地問:「為什麼要我在你家住幾天呢?」 

  「去了我再告訴你。」 

  「我沒帶換洗的衣服——,不如我先去買幾件吧。」 

  蘭夢嬌笑:「我早就給你準備好了。」 

  「我還沒答應吧?」沙軒驚奇地問,心裡暗想:那些換洗衣服可能是為其他男人準備的。 

  「我知道你會答應的。」蘭夢扭頭對沙軒嬌媚地笑笑,那眼神分明在說,小色狼,難道姐姐還不知道你那點心思? 

  「哦!」沙軒心裡一驚,原來蘭夢什麼都知道,卻又不說出來,而且還敢帶自己到她家裡去住,一定還有原因。 

  通常主動引狼入室,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她本身就是頭飢餓的母狼;二是,她家外面來了更凶的猛獸,引狼去守門。 

  沙軒斜斜地又看了蘭夢一眼,立刻就排除了第一個原因。以蘭夢嬌好的面容,豐滿得用手一擠就會出水的身體,豈會找不到男人?只要她想找,估計整個都勻市功能正常心理健全的男人都會暗潮湧動;如果面向全國無條件招標,估計前來報名的男人比內蒙古大草原的狼還多。 

  想明白了這一點,沙軒同樣無所謂,畢竟他不是普通的狼,豈會怕普通的「猛獸」! 

  蘭夢家在都勻市南邊一個叫「金廷名苑」的高檔住宅區,和沙軒「玉都家園」那個家頗為相似,也是獨幢的別墅,不同之處在於這邊的林木沒那麼高大茂盛,說明這個小區修建的時間相對更短。 

  停好車,蘭夢按了下門鈴,一個五十多歲、微胖不高的老媽子熱情地開門,一見沙軒,趕緊彎腰從鞋櫃中取了雙拖鞋放在了門邊。 

  這老媽子態度顯得很恭敬,沙軒便判斷她是蘭夢請來的保姆。 

  換好拖鞋,蘭夢帶著沙軒從她身邊走過去,一邊又介紹說:「張姨,他是沙軒,我們莎莎的救命恩人。」 

  那個叫張姨的老媽子馬上客氣地喊沙軒:「大兄弟真是好人啊!」 

  再次聽到別人叫自己好人,沙軒仍然不習慣,又不好意思和她開玩笑說自己不是好人,自己只是殺過好人。所以,沙軒只得笑了笑便掩飾了過去。 

  客廳裡面,有個梳著兩隻小辮子的小姑娘正抱著布娃娃看動畫片,從她開懷大笑的表情上看,就知道她看得非常投入。 

  「莎莎,你的軒哥哥來了。」蘭夢聲音比較柔和,見莎莎並沒轉頭,就走過去,一邊還抱歉地對沙軒解釋,「哎,莎莎看動畫片特認真。」 

  沙軒發現,兩年不見,莎莎似乎長高了許多,已經變成了一個漂亮的小姑娘。 

  等到莎莎轉過頭來,沙軒友好地對她微笑,但是莎莎並沒有激動地撲過來,她坐在沙發上甚至沒有站起來,表現得有些冷淡。在蘭夢的一再催促下,莎莎才極不情願地喊了聲「哥哥。」 

  現在的莎莎才六歲,一個六歲的孩子能記得兩年前的事情嗎?沙軒心想:也許她已經不記得自己了,即使她還記得自己救她那回事情,在她腦中,一定也很模糊。而蘭夢說莎莎很想念自己,現在看來,只是個很明顯的借口。沙軒再順其自然往下推測,與其說莎莎想念他,不如說是蘭夢找他有事。 

  她找自己到底有什麼事呢?沙軒暫時沒問,也沒露出異樣的表情,假裝沒看出問題的實質來。畢竟沙軒來這裡的目的,主要是掠艷心理作怪,而不是來探秘。不管怎麼說,即使蘭夢有什麼心機,也危害不了沙軒這樣的神仙! 

  本書源自看書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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