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我真不是木匠皇帝> 關於「通商協議」

關於「通商協議」

  這裡的協議和後世的條約完全不是一回事,書中內容寫的很清楚,濠鏡(即澳門在明代的稱呼)當地官府有權處理西班牙人,且簽訂以大明作為主導國。

  也就是說,這只是單純的將一塊區域劃分出來交給西班牙人暫住五年,每年十萬兩白銀,和租房子是一樣的。

  而且這時候腓力四世看重的也不是這個,他主要在乎的是和大明通商后的利潤,而主角也主要是看中了西班牙人先進的火器技術。

  兩邊各取所需而已……

  在這期間,西班牙人一樣要遵守大明的律法,犯了事會被逮捕看押,後面還會專門設立理夷院管理洋人。

  換句話說,如果大明能一直保持強勢,西班牙人就只能年年交錢暫住,如果大明是後世的蟎清,這個暫住自然就會變成「租借」。

  以上內容書中都花了詳細的筆墨說明,章節名把「條約」改成「協議」也是怕有些人想歪。

  這裡特地開一個單章再說一次,再看不懂請出門右轉,精修一下義務教育,謝謝!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