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嵐·十三) 4日 大風(3)
以上是上個月開館的時候,我所觀察到的現場。今天,也就是開館一個月後,我的判斷進一步得到了證實。
也就是說,我接到了一個電話。那個青年幹部升了,調到另一個省做處級幹部了。級別不高,但是要害部門。
我表示了祝賀,說,「憑您的能力和智慧,這只是個時間問題。」
他謝了下,謙虛了幾句,就掛了。
事情很清楚了。在升遷這件事上,他完全沒有必要給我一個小嘍啰打電話告知。他告知的原因只有一個:我還有用。
這很重要。這是一種潛在的驚喜。
這正是我所期盼和需要的。
對了,幾個月前,於美美,也就是杜比,給我打電話了。語氣相當客氣,甜膩得讓人受不了,希望我能「大人有大量」「原諒她過去的不是」,以後「永遠不會再找麻煩」。
我說:「好。」
她還是不掛電話。
「我知道了。掛了吧。」
「嵐姐……」
「說吧。」
「求你點事情……」
「什麼事?」
「給王總打個電話唄……」
「沒事給他打什麼電話?」
「有事兒。他要起訴我。你知道的,他有證據……」
「你們的事,跟我沒關係。」
「不是……他懷疑上次打你的事,是我安排的……」
「本來就是嘛。」
「你可別瞎說哈!我可沒那個膽兒。可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