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餐廳吵架
幾乎從來沒和她吵過架,更沒有紅過臉。
可是他們不明白,一個從來不與你吵架的人,不一定是最愛你的人。
卻一定是,最不關心你的人。
因為不關心,所以不在乎。
都不在乎了,那麼你說什麼做什麼,在他眼裡,也就沒那麼重要了。
他的心裡,最重要的永遠都是那個低賤的戲子!
他曾經的青梅竹馬,他心頭的白月光,令他魂牽夢縈一輩子也不能忘懷的女人。
可偏偏,她還不能生氣。
明知道自己的丈夫心中另有所屬,卻連吃醋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一個活著的人,是不可能和一個死去的人爭的。
她拿什麼爭呢?
因為她死了啊,死得是那麼燦烈,是那麼美麗,她在他的心裡,永遠留下了一抹倩影。
像一場揮之不去的夢魘,纏繞著他,也纏繞著自己。
她要拿什麼去爭呢?
想到這裡,獨孤鶯漸漸紅了眼眶。
一顆心,像被什麼東西狠狠纏住,又疼又酸。
目光再次落在手機屏幕上,然後自嘲的笑了起來。
瞧瞧,這可是她的兒子啊。
她那麼辛苦的把他生下來,將他撫養長大,如今,他卻站在自己的對立面,勸自己要學會換位思考,勸自己要大度!
呵!真是……夠諷刺的!
獨孤鶯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直到外面傳來腳步聲,以及樓下傭人恭敬的聲音:「先生,您回來了?」
她才連忙收起眼淚,去洗手間洗了把臉,轉身往外走去。
剛走到樓梯口,就看到了從外面回來的封行朗。
封行郎看到她,神色溫和的問:「聽說雯雯來京都了?你今天都帶她去哪兒逛了?」
雯雯雖然只是獨孤鶯娘家那邊的表侄女,但封行朗也依舊很關心。
獨孤鶯神色淡淡的道:「就去時代廣場隨便逛了一會兒。」
封行朗並沒有注意到她神色當中的不開心。
聞言笑了笑,說道:「這孩子馬上就要高三畢業了,這次好不容易放個寒假,來京都玩玩兒,你可得好好陪陪她,聽說她將來想考京都這邊的大學,也可以幫她參謀參謀嘛,你不是最擅長做這些事?」
其實,封行朗並沒有別的意思。
就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說獨孤鶯為人熱心,會很願意幫親戚家的孩子參謀這些。
但許是因為獨孤鶯這個時候,心裡正不舒服。
一聽這話,頓時就聽出了幾分諷刺的味道。
她冷笑一聲,「我擅長什麼了?難道我就天天只能幫人家小孩參考考什麼大學?我沒自己的工作沒自己的事兒了?」
封行朗一愣,有些懵。
半響,才弱弱的回了一句,「我、我也沒說什麼啊。」
不料,獨孤鶯卻沒打算這麼輕易過去。
又繼續冷笑道:「得,我也算看出來了,你不就是瞧不起我么?嫌我工作太輕鬆不重要?就必須得為人家參考這參考那?你的時間是時間我的就不是了?總之我比你們封家的人就是低一等是唄。」 ——
>>若說剛才,他還以為獨孤鶯只是隨意的懟他一句。
這句話一出,他立馬就意識到,這件事沒自己想的那麼輕鬆了。
他頓時皺起了眉頭,也顧不得手上正在脫外套了,走過去關心道:「你今天遇到什麼事了?誰惹你生氣了?」
獨孤鶯一滯,半響,冷哼了一聲。
沒說話,轉身就往餐廳走去。
她不回答,封行朗也沒有辦法,仔細想了想,覺得自己今天所有事情都做得很到位。
也沒有主動招惹過她,更不可能惹她生氣。
所以她現在無緣無故發這麼大的火,應該和自己沒關係吧?
這樣想著,他才稍微放下心來,也跟著往餐廳走去。
封逸和封衍都不在家,封老爺子最近幾年身體一日不如一日,早就不在京都住了,而是去了南方溫暖的城市養老。
因此,家裡的飯桌上,還就只剩下了這夫妻二人。
平時,兩人之間的氣氛,雖然談不上恩愛,但也算和諧。
說是相敬如賓也不為過。
但今天的飯桌,氣氛明顯的有些不對勁。
獨孤鶯一直保持著低氣壓,導致原本在吃飯的時候,還算風趣的封行朗,一時間也跟著不怎麼說話了。
兩個人,一張飯桌,都默默的低著吃飯,誰也不說話。
那氣氛怎麼看怎麼詭異。
家裡的傭人也很敏銳的感覺到了先生和太太之間詭異的氣氛,都默默的退下了,不敢在飯廳里呆著,怕一個不小心就被殃及池魚。
於是,整個飯廳里,現在連個傭人都沒了。
獨孤鶯並沒有吃幾口,很快就放下了筷子。
拿餐巾擦了擦跟,然後便起身往外走去。
封行朗愣了愣,看了眼她面前那碗沒吃兩口的飯,皺眉,「你去哪兒?」
獨孤鶯沒好氣的答道:「不關你事。」
封行郎的眉頭皺得更深。
這一次,他沒有保持沉默,也沒有退縮。
而是好聲好氣的勸道:「不管有什麼事,飯總得吃完吧?你胃不好,不好好吃飯呆會兒晚上又會鬧胃痛鬧一整晚,讓所有人都跟著睡不好。」
他的本意,原本不是嫌棄獨孤鶯。
只是想說,要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免得半夜胃痛自己難受,家裡的醫生傭人所有人都要跟著照顧她,太麻煩別人。
但聽在獨孤鶯的耳朵里,卻怎麼都有一種嫌棄自己的味道。
心頭那股原本就一直壓抑著的火氣,騰一下就冒了起來。
她驀地轉過頭來,盯著封行朗,惡狠狠的道:「你胃痛怎麼了?我胃痛鬧著你了嗎要你在這兒說?你要是看不慣不喜歡,你別住家裡你住外面去啊?我又不管你!誰求著你在這裡睡不好了?」
她莫名其妙的一通火發過來,弄得封行郎整個兒都懵了。
這也更讓他意識到,今天的獨孤鶯,真的和平時不一樣。
他想了想,覺得在這個時候,還是不要和她爭論比較好。
免得兩個人越是爭論,吵得越凶。
到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完全沒必要。
都是幾十歲的人了,孩子都結婚了,吵吵鬧鬧也實在是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