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第301章 黑市來人
如夙凌所料想的一般,一向自詡高人一等,欺壓了不少想要去黑市見見世面的客人的趙大壯,當下被夙凌狠狠打臉,被她的氣勢橫壓一頭,心裡自然是非常不服氣的。
在夙凌三人走掉之後,趙大壯當即將自己的馬仔們給召集過來,命令他們將魔劍出世的消息在最大範圍地傳出去,並著重言明魔劍的持有人是一位身著雪青色勁裝、外披同色系長袍、年紀十六七歲的少年人。
「呸!」看著馬仔們急忙離去的背影,趙大壯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液,目光飲恨地看著遠方自言自語道:「老子倒要看看,這下你這小崽子能夠熬到幾時?嘿嘿……」
夙凌不過是出去轉悠一圈的功夫,趙大壯的馬仔們便將她持有魔劍的消息傳遍了整個平港城。估摸著最遲到明天早上,按照趙大壯這些地頭蛇的專有傳訊通道的消息流通速度,估計整個桐和州都會知道一位名叫靈樞的少年手中持有上古魔尊的魔劍一事。
看著一個非常討厭自己的人,不厭其煩地賣力為自己服務,這種滋味兒當真是特別。比起苗香蝶的惴惴不安和九雪兒的擔憂,夙凌一點兒也不在意魔劍的消息被傳出去之後會給自己帶來多大的麻煩。
且不說旁人在看到長相似玉、純良無害的弒天時會作何感想,就算真的認定弒天是魔劍(人家本來就是魔劍好嗎),區區成千上萬隻螻蟻,你以為她會怕嗎?
再則,就算她將魔劍扔給了想要搶奪的人,估計他們也不怎麼想要吧,誰讓魔劍長得就像是僅供擺設用的道具劍啊?徒有虛表不實用,也就小姑娘會喜歡了吧。
而且,這裡可是黑市的據點之一,有黑市的人在,魔劍不可能會落入其他人手中,這一點夙凌可以用自己的腦袋保證。當然,前提是她願意讓黑市的人得到魔劍,同時魔劍也心甘情願跟他們走才行。
一整個上午,夙凌都將弒天掛在自己的腰間,大搖大擺地在大街上晃蕩著,對路人的指指點點聞而不聽,對各色各樣的眼神視而不見。
她這個人一向很大方的,看上她的魔劍,那就憑真本事兒來搶啊,只要對方能打得贏她。不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能贏她的只有她自己!
中午時分,剛用過午膳,夙凌便回了天字三號房假寐午休,苗香蝶和九雪兒兩女欲言又止,最終只能在夙凌寬慰的眼神中暫且安下心來,老實地回了自己的房間。
安靜地睡了兩刻鐘,就聽見門外有人在敲門,夙凌假裝聽不見,就任由對方持續地敲著門。敲了好一會兒,對方見沒有人應答,估計是覺得敲門聲太輕了,便開口詢問道:「靈樞公子,小的是客棧的小二,外頭、外頭來了黑市的幾位爺,說是要見公子呢,還說、還說見不到公子就不肯走。公子啊,你是不是……出去見一見他們啊?」
店小二說完這些話,稍稍停頓了一下,眼見屋裡頭還說沒有任何動靜,以為夙凌沒有聽見,便準備繼續苦口婆心地勸說。不料他才剛張開嘴準備說話,就見面前緊閉的門「吱呀」一聲從裡頭打開了,露出了夙凌那張溫暖如春的笑臉。
店小二自早上見到這位靈樞公子身上的魔劍霸氣側漏的一面之後,對她是極為敬畏的。若不是掌柜的被黑市的幾位爺牽扯住,對方又指定了讓他上來找靈樞公子,估計打死他他都不願意靠近她半步。
手持魔劍的人,不管消息是真是假,最後的結局都是無比悲慘的。每天遭遇追殺、襲擊那可都是家常便飯。店小二可不希望自己剛爬上來找靈樞公子傳話,就被牽連到各種追殺裡頭去,那樣可真是天降橫禍,悲催得不能再悲催了。
這下親眼見到靈樞公子粉面含笑站在自己面前,對著這樣一樣平日里絕對會讓他心情倍兒好的俊臉,店小二此刻是一點兒也開心不起來。
苦著一張喪家臉看著她,店小二眼神里充滿了哀求,只希望他們能夠出去外邊打,別禍害了雲來客棧,這裡的工作待遇可是很好的,他才不想英年早逝,或者是老東家的產業被毀了個乾淨,自己又要失業了。
「呵呵……放心吧!我保證不殺人,今天雲來客棧絕對不會流一滴血的。」笑著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夙凌安撫性地寬慰了他兩句,然後龍行虎步往樓下走去。
雖然不知道靈樞公子的保證值多少銀子,但店小二還是暫且信了她,稍稍寬了心后便跟隨在她身後,和她一起往樓下走去。當然,夙凌下樓之前也沒忘記將苗香蝶與九雪兒一起喊上,畢竟放在自己看不見的地方,還不如擱在自己身邊來得安全。
披著雪青色長袍,腰間懸挂著玉色長劍,腳踩黑色鎏金紋的長靴,雙手環抱在胸前的夙凌走在前頭,左右兩邊跟著或清純或妖*嬈的兩位美女,後頭還跟著一個鞍前馬後的馬仔。要是再安排多幾個人身穿黑色勁裝的人跟著,那幅畫面怎麼看都是黑幫大哥出場的即視感。
「喲~」淺笑盈盈地看著底下的人,站在樓梯頂邊上的夙凌彷彿面對的不是來找茬的敵人,而在跟許久不見的好友打招呼似的。
比起她的淡定自如,黑市的來人可就不淡定得多了。雖然趙大壯一再強調是個十六七歲的年輕小鬼,他們也預想過是怎樣年輕的一個人,不曾想看到本人以後,竟是發現這個少年年輕得不像話,但是身上卻沒有半點兒這個年齡的孩子該有的弱小和稚嫩。
見鬼了!
這年頭的小屁孩一個個都如此妖孽嗎?那還讓他們這群老不死的怎麼活?
即便心裡被夙凌這個妖孽級別的傢伙給駭住了,黑市的人還是決定輸人不輸陣,同行的四個人都頜了頜首表示回應,只是……如果能忽略他們身體的僵硬那就更完美了。
—題外話—
你們覺得我要不要建個讀者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