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壘防

  戰後,熊熊的火焰在屍骸上蔓延著,還有不少人在緊張之下將燃-燒-瓶擲偏,扔到了街道兩旁那些低矮的房屋,引起了火災。

  但沒有人在意這種小事,那片房屋燒完了火自然會滅,寬闊而又破落的西城區從來不營建長久居住的房屋,與其在哪次火併中被燒掉,現在被燒掉還算是件好事。

  起碼被燒死的是螢火鼠,而不是活生生的居民。

  一個少年用水管狠狠地敲癟了一隻著火的、在驚駭之中四處亂竄的螢火鼠,哪怕這隻老鼠已經死得透透了,他依舊是用力地揮動著這根水管,使勁地錘著那一小灘肉渣。

  絡腮鬍一腳把他踹到地上:「發什麼瘋!還不快些走!」

  眼淚從那個少年的雙眼中淌流而出,然而他只是不言語,用骯髒的手抓起那堆肉渣,用盡全力地捏著,隨後狠狠地扔進火焰裡頭。

  「讓他在這自生自滅吧,我們走!」絡腮鬍呸了一口唾沫:「瘋狗。」

  王虎默不作聲地走到他的面前,把手伸了過去,將他拽了起來。

  少年就像一隻絕望瀕死,卻又被餵了一口水和食物的小獸,深深地望了王虎一眼,眼睛通紅地跟在了王虎的身後。

  「剛才那個被鼠群撲倒的人,是你最要緊的人么?」王虎握著手中的雙管獵槍,對少年問道。

  「是哥哥…父親在一次酗酒後再也找不到了,母親又很快改嫁,之後是哥哥帶著我活下去的……」眼淚再一次從這個少年的眼眶中流出。

  王虎沉默不語,沒有問少年為什麼不第一時間拚死保護他的哥哥,因為王虎真的經歷過了戰鬥。

  那種求生的動物本能跟人性相互碰撞,決定誰是勇者,誰是懦夫的感覺。諷刺的是,大部分的人都會臣服於求生的動物本能,隨後淪為懦夫。

  劉猴子拍了拍那個少年的肩膀:「你起碼有過很長的時間,我很小的時候就沒有了。」

  雖然劉猴子將「家人」這二字略去,但聽見他說話的人,都能明白其間的意思。

  「嘿,小子,表現得還真不賴!」絡腮鬍親熱地對王虎說道,「獨自擋住了一路啊,好小子!」

  「……」王虎只得露出一抹苦笑,他對自己的表現著實不滿意。

  在經歷過一系列的事情后,他原本以為自己已經是極有膽氣的人了,可當到了真正的戰場上,鮮血與死亡一齊威逼上來時,他還是慌了神。

  若非平時的刻苦訓練,能讓自己及時反擊,而不是真的呆若木雞,此時自己這個「極有膽氣的人」,早就淪為了一具滿是牙印的白骨。

  「我看那王二挺聽你話的,以後你就負責管他吧!」絡腮鬍擺了擺手,看起來自己手下這個得力幹將不太開心的樣子,雖然不知道原因,但給他點好處總是沒錯的。

  「多謝鬍子叔。」王虎點了點頭,原來那少年與自己同姓。

  排行老二,那便叫王二,荊燕城貧民的名字,總是很簡單的。

  寒冷的冬日當中,三人並排在凜風中前行著,隨著這一支乞丐般的武裝前行著……

  在人群離去后,咯咯作響的燃燒房屋旁,又是一隻只螢火鼠竄出,畏懼卻又不得不在四處的火光當中,尋找著那些死去卻又還未被烈火吞噬的同伴屍體,迅速地啃食著。

  能吃到什麼就吃什麼,吃不到就死,其實它們跟荊燕城中的貧民很像很像。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一場鼠人與鼠的戰爭,只是後者沒有情感,唯有求生的本能。

  百樂街口防線。

  沒有混凝土鑄就的工事,也沒有面色堅毅、全副武裝的士兵。

  疲憊的人們,用他們能找到的一切搭築著街壘,缺口的磚瓦,被蛀爛了的桌椅,據說有人還搬來了舊時代的遺留品,一台只剩下殼子的電腦。

  液晶屏和主機被混在其中,被一鏟鏟黃土蓋著,跟其他雜物一起組成著防線,除了王虎外,沒有人知道它們有什麼用,裡面蘊含著怎樣的技術。

  但人們知道那玩意殼子是鐵作的,可以擋一擋就夠了,活下來才是一切。

  守衛這道防線的主力是當地居民,是宏興社團的成員,其中持槍的人不少,但更多的只有幾個燃-燒-瓶,手頭上拿著斧頭、被綁在掃把上的菜刀、把桿加長了的鐵鎚。

  或是用帽子和麻繩改造成的投石索——這樣能將燃-燒-瓶擲得更遠些,當燃-燒-瓶擲完后,也不會缺少彈藥,隨手往街壘上一撈就有「彈藥」了。

  槍支不算貴,卻也不是誰都能買得起的,而不少人手頭上持有的槍支,跟王虎腰間那把手槍是一樣的,用橡皮筋和鐵釘來充當擊錘……可以說是竭盡所能地廉價了。

  甚至在這個已是能生產汽車的時代,黑-火-葯槍仍大行其道,開完一槍后煙霧瀰漫,還要倒出零碎的火藥殘渣,重新裝填火藥后,還要用一個小杆子來搗實了,才裝上子彈。

  王虎有時候抱怨自己手中的雙管獵槍太傻,一次只能打兩發,還要手動退殼換彈,但他此時才發現,就自己這身裝備,放在這片戰場上是絕對的精銳,唯有那些巡警能夠媲美。

  是的,在這裡,能夠稱得上是正規軍的唯有巡警,也唯有他們才會全心全力地投入到這場戰爭當中。

  如果這一片街區全都淪陷,賤民們都被鼠潮吃光了,當鼠潮退卻后,高明的城主便會想到可以裁撤警察了——畢竟沒有了被管理者,也就不需要管理者了。

  平時欺壓貧民們的是社團和警察,但在危難關頭竭心竭力地保衛貧民們的也是社團和警察,這真是荒誕而又真實,荒誕的是倫理,真實的是利益。

  或者說,別看平時要分個三六九等,實則大家都是鼠人,無非是個頭大小有差別罷了。

  「老潘!」

  「老-胡!」

  那個跟王虎打過交道的潘姓警官和絡腮鬍親切地握著手,但當潘警官掃過絡腮鬍帶的隊伍時,眼神劃過一抹失望。

  「那小子必須安排在那個位置上,老-胡,不是我不給你面子,不然很難撐下去,畢竟你帶來的人就只有這麼個能看的了……要不你親自去頂?」

  接著他們起了一番爭執,王虎大概猜想到了他們爭執的內容,也清楚了自己即將面臨的命運與挑戰。

  「阿虎,活著回來,你還能多拿一百塊!」絡腮鬍和潘警官談妥了。

  王虎也下定決心去掙這額外的一百塊,他的地位決定了他沒有退路,唯有向前向前,啃下一塊又一塊的硬骨頭,直到能安排人而非被安排的位置。

  所幸,他不是孤身一人在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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