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王朝

  冊封大典之後,米凱拉一點閑工夫都沒有。

  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

  這回有蒙葛特和葛德文幫他,辦事效率高了不少。

  期間,葛德文還專門寫了封家書,叫風暴鷹送給葛瑞克。

  講述了一下最近發生的事。

  忙的他都忘了史東薇爾城還有個人呢。

  葛瑞克接到家書的時候,激動了眼眶子都紅了。

  「我就知道好搭檔能做到!」葛瑞克直接從椅子上蹦起來。

  早些時候就聽到了葛德文復活,並且擊敗了拉塔恩的傳聞。

  聽到歸聽到,此時看見葛德文的親筆書信,那心情是截然不同的。

  之前只能說是心放在了肚子里。

  知道葛德文和好搭檔在一起,還被照顧的不錯,就只能說是終於放心。

  現在看見心,長時間的思念和壓抑住的情緒,無法控制的湧現出來。

  葛瑞克激動地都哭出來了。

  在場的失鄉騎士沒人笑話他,身邊的騎士還拍了拍他的肩膀。

  葛瑞克拿袖子擦著眼淚,都囔著:「父親的信,這是我父親的信啊。『黃金』葛德文活的好好的,咱們的努力沒白費。拉塔恩那傻大個,被我父親揍了一頓!」

  「少爺,我們都知道。」失鄉騎士安慰著葛瑞克。

  葛瑞克看著信,看到葛德文寫道:我要跟艾爾登冠軍結為兄弟,而且他現在已經是米凱拉騎士了!

  《控衛在此》

  葛瑞克的眼淚一下子就止住了:「什麼?那是我的好搭檔啊。要是,要是你們成為兄弟的話,那豈不是……他比我高一輩?」

  沒錯,趙肆會成為葛瑞克名義上的叔叔。

  葛瑞克依然是家族裡輩分最小的。

  本來趙肆跟他算是平輩論交,這把硬是要讓葛德文給拉到一個他觸碰不到的高度。

  想象一下見到趙肆的時候,不能叫「好搭檔」,要叫「叔叔」的情形,葛瑞克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好絕望啊。

  「而且還成了米凱拉的騎士……」葛瑞克這才想起來,「我都忘了,早知道我該先冊封他的!」

  失鄉騎士無奈的又拍了拍葛瑞克後背。

  開玩笑,那葛瑞克騎士和米凱拉騎士的含金量,能一樣嗎?

  人家趙肆現在在聖樹是二人之下,萬人之上。

  瑪蓮妮亞一句話,趙肆就能帶著千軍萬馬殺出來。

  不過趙肆對於兵權還是婉拒了。

  理由就是:我完全沒有相關的知識。

  帶兵打仗不是有個腦子就能行的。

  指揮調配後勤補給,很多麻煩事都需要指揮官來處理。

  就像瑪蓮妮亞打仗,很多動腦子的事情其實是交給米凱拉來做的。

  米凱拉就相當於是瑪蓮妮亞的外接大腦。

  要是趙肆挂帥出征,那必然也跟瑪蓮妮亞一樣,排兵布陣後勤安排全得交給米凱拉來安排。

  既然如此,那趙肆帶不帶兵都一樣。

  還是交給更有經驗的瑪蓮妮亞吧。

  很多事情傳的很快。

  像蒙格這種縮起來的人,都能快速掌握交界地的變化。

  他本來是個孤家寡人,不過現在手下多了不少人。

  倒不是歸順他的,而是他擄來的。

  卡利亞聯軍與王城羅德爾一戰,有很多逃兵成了流寇。

  蒙格就瞄準了這些人,用他的鮮血能力,讓這些人擄到了他的秘密王國。

  這是他精挑細選的地方。

  在蓋利德下面,與永恆之城隔著深淵相望的一處城池廢墟。

  看起來可能是什麼先民留下的,應該就是那些祖靈之民吧。

  現在被他蒙格大人徵用了。

  把人抓來就是洗腦,這方面因為有真實之母的輔助,所以操作起來不複雜。

  只需要讓他們對血產生渴望,那就跟成癮的病人一樣,無限度的臣服於蒙格。

  而這些人的標誌,就是額頭多了蒙格手中那蒙格溫聖矛的紋章。

  說是矛,其實說是三叉戟更容易理解。

  那是即將成為新王朝象徵的聖矛。

  讓詛咒之血得到力量,與外在神祇聯繫用的祭祀用具。

  蒙格一直都能聯絡真實之母。

  真實之母渴望傷口,而傷口必然有血。

  除非有傷口的那個不是活物。

  然後拿著這蒙格溫聖矛來舉行授血儀式,將真實之母的血分給那些人。

  蒙格和真實之母的卷屬便改造成型了!

  再把這些人散出去,抓人、收集血液,送到蒙格的秘密王國里來。

  這幫血之卷屬,開始了暗中的活動。

  其中實力高強的人,成為了鮮血貴族。

  貴族有貴族的特點,能力也更加強大。比如說能潛藏在血泊中。

  用螺旋形的重刺劍配著短劍。

  劍是具有螺旋狀劍身的異形刺劍。劍鋒能擴大傷口,引發出血──讓鮮血慢慢地,優美地滴下。

  名叫鮮血旋流。

  短劍名叫逆刺,是具有歪扭劍身,鋸齒狀劍鋒的異形短劍。

  劍鋒能擴大傷口,迫使對手陷入出血。

  劍身上隨時沾滿濕漉鮮血,彷彿在宣示戰果。

  武器、劍技、魔法,全部為了製造傷口掠奪血液而生。

  拉達岡與拉塔恩的表現,蒙格也看在眼裡。

  他笑了。與這種怪物硬碰硬,那可真是開玩笑。

  就在他這命名為「蒙格溫鮮血王朝」的秘密王國里,積攢力量好了。

  在交界地,龜縮起來未必不是個辦法。

  只要躲得夠深,耐得住寂寞,那就能活得時間長。

  不作死,就不會死。

  這算是交界地的一條鐵律。當然,這是潛規則,很多不明白的人都倒在了前進的路途上。

  畢竟不是人人都是趙肆那樣的選手。

  所以嚴格來說,蒙格的做法還是挺合適的。

  多抓些人來,製造血池,能點血怪物。

  等著地面上的人打個魚死網破兩敗俱傷,他蒙格大人再來個漁翁得利。

  理論上來說,還真不是不行。

  只可惜啊,他先是不清楚自己的實力,然後搞不懂真實之母究竟有沒有競爭力。

  接著就是手底下其實沒有高手。

  那抓來的多半是逃兵,還有些村民啥的。

  後來還有那跟蛤蟆似的二代白金之子加入其中,銀白色的皮給染成了血紅色。

  這點子爛番薯臭鳥蛋的,綁在一起都不夠地面上的人打的。

  要真是英雄人物,一般也不會加入到蒙格這邊的陣營里來。

  英雄,首先就不是吹出來的。

  這龜縮在地下,如何叫英雄?又怎麼成為英雄?

  所以說蒙格這個位置,還挺尷尬的。

  雖然有廣積糧緩稱王那個意思吧,但是要想良性發展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他打得過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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