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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這種男人離的越遠越好

  第392章 這種男人離的越遠越好    而她雖然單身多年,但是對於這種危險艷遇,並沒有什麼想法。 

  「那麼,先生,我就先走了,抱歉打擾你了。」 

  他微微點頭,而琳達,笑笑快步離開,頭也不回的。 

  男人依舊坐在那裡,手指明快的在桌子上打著響,一會兒,手機響了起來,他接起了電話來。 

  「陳秘書。」他說,「我在公司樓下的餐廳,叫司機過來接我就好。」他想了想,說,「哦,對了,幫我查一個人。」 

  看著外面,通過落地窗,琳達正打開門口停著的車,進去,走人,不留一點念想的。 

  「持恆律師事務所,一個叫琳達的律師。」 

  * 

  琳達做好了回家要被母親教訓一頓的準備,因為落荒而逃的相親,她遇到了一個錯誤的人,所以嚇的沒敢再見那個真正的相親對象。 

  大概會被臭罵一頓吧。 

  但是也是常見的了,母親應該不會失落太久,又會繼續開始為她找尋對象。 

  但是,她從不報希望,第一,她本身就抗拒這種靠相親來找對象的行為,第二,她因為過去的戀情,對結婚這種事蠻抗拒的,第三,還是因為湉湉。 

  回到律師事務所,她進了寫字樓大門,一路往電梯走去,事務所在十三樓,每天走過大廳,寫字樓里的人來人往。 

  正要按電梯的時候,一隻纖細的手,先她按了下電梯。 

  微微頓了頓,她轉頭,卻忽然撞見了一張不想見到的臉。 

  是個女人,濃妝,穿著包臀小裙,側頭,對上琳達的臉的時候,瞬間愣住。 

  「宋琳,你怎麼在這裡!」不等琳達做反應,她已經十分生氣的爆發了起來,指著琳達大叫著,「宋琳,你不是應該離開海城了嗎,你怎麼還在這,我當初給你的錢還不夠是不是?宋琳,你來這裡幹嘛,你要幹什麼,你……你還想纏著凱銘嗎!」 

  琳達也沒想過會在這裡遇見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姓陳,叫陳維維。 

  是陳家大小姐,陳氏生鮮公司,是她家開的。 

  而在四年前,她剛剛得知懷了湉湉的時候,是她搶走了琳達相戀三年,差點走進了婚姻殿堂的男朋友,劉凱銘。 

  其實,當時也不能全怪陳維維。 

  當時她跟劉凱銘已經出了很多問題,在結婚前夕,兩家見面,所有愛情,都抵不過現實的摧殘,真的開始要結婚了卻分手的,哪裡只有他們這一對。 

  劉凱銘家很複雜,他有三個姐姐,他是老四,當年他爸媽為了追生一個兒子,可是下了血本,家裡被罰款罰的傾家蕩產,什麼也不剩,窮的三個姐姐衣服都是輪著穿,一年到頭沒有一件新衣服。 

  劉凱銘就是在三個姐姐的光環下成長起來的、 

  有了三個姐姐的犧牲,他上學,工作,都很順利,也是家裡唯一的大學生,從海城周邊農村出來,借著姐姐的光,家裡也搬到了城裡來,父母當年都是正式工人,卻因為超生被開除,賦閑在家,偶爾出去打工做點零活。 

  所以,當初琳達是一路廝殺,跟他三個姐一個媽,斗的死去活來的,才最後確定要結婚,但是,還是鬧的不可開交,因為一些小事,他們爭吵,最後,琳達只好對他說,我們先冷靜冷靜吧。 

  分開的一個月里,互不聯繫,等再見到他的時候,他的身邊已經有了另一個女人。 

  最後的分手,卻是他的母親找到她,代替劉凱銘,告訴琳達。 

  「我們凱銘已經有了新的女朋友,那家裡可不是蓋的,那是真正的有錢人,陳氏生鮮知道不?她家是開公司的。」 

  那得意的語氣,讓琳達覺得可笑,只是,當時,對她來說,一切都不是問題,她也並不想在繼續下去,分手,勢在必行。 

  因為那時,她懷了湉湉,而湉湉的父親…… 

  她至今也不知道是誰。 

  那是一次意外,一次讓人難以啟齒的意外。 

  她在應酬的時候,被人拖進房間里,醉醺醺的男人不顧一切的撕扯掉了她的身體,然後,一群人進來,帶走了那個男人,從始至終,她只顧著叫著,沒有來得及看他一眼,只知道,那是一個讓人痛恨的身體,因為他的出現,改變了她今後所有的生活路線。 

  她是做律師的,本來,被強.殲這種事,她該上告警察局,立案,偵查,但是,心虛的她,跟大多數這樣的女人一樣,選擇了隱藏。 

  她有做過,看過,學習過很多這類的案子,知道其中的艱辛,雖然她可以很自然的對所有女孩說,遇到這樣的事,要勇敢面對,但是,真的輪到了自己,卻如何也勇敢不下來。 

  她害怕,害怕結果會是讓自己身敗名裂。 

  這個國家就是很奇怪,明明是受害者,但是,一旦被人知道,或許受害者,會被當做是個犯罪分子一樣,被骯髒的眼神凝視,指責,沒有一點尊嚴的被詛咒,被惡言惡語吞噬。 

  甚至,一個被強.殲的女人,還不如一個未婚生子的女人得到的認同高。 

  為什麼?被動的失去了自我,跟主動的失去自我,哪個更加被該被同情?可惜,本末倒置,永遠都是這些喜歡茶餘飯後的人們的習慣。 

  琳達不夠勇敢,不夠堅強,她選擇了退縮和懦弱。 

  直到孩子出現,她慌了,害怕了。 

  好在,那個時候有徐自知跟她一起,幫她出主意,最後,幫她一起制定好規劃,幫她打胎。 

  可惜,還是沒能打下來…… 

  吃了一次打胎葯,孩子竟然沒有絲毫的反應。 

  琳達哭著問過,葯是不是有問題,可是,沒有問題。 

  別人都是,吃過兩個小時后,就會出血,可是,一天,兩天,三天…… 

  她沒有任何事。 

  這種幾率不是沒有的,她想來想去,是這個孩子,不願意離開。 

  最後,她跟徐自知說,她願意生下來孩子,但是,孩子的未來,她自己來承擔,而對外,她說自己是未婚媽媽,跟男朋友分手,留下了孩子…… 

  這樣的說法,在當今社會,被更多的人輕而易舉的接受了,大家只覺得為她可惜,卻沒想過別的。 

  畢竟,說有人願意生下一個強.殲犯的孩子,根本沒人相信。 

  懷孕初期,陳維維就找到了琳達,甩給她一筆錢,讓她消失,離開海城,她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收下了那筆錢。 

  不要白不要,琳達當時這樣想著,何況,她確實需要錢。 

  生了孩子,便標明,一年不能有工作,可能是兩年,可能是三年,可能更久,只有等孩子不需要隨時看管了,能去幼兒園了,才好繼續工作。 

  曾經看過電視劇上,那些女人義正言辭的推掉別人的錢,將那些錢撕的粉碎,她也曾經十分的爽快。 

  只是,此時,現實卻給了她一個這樣的教訓,一個是可以給自己的孩子更好的生活,一個是或許要帶著孩子一起受苦,住最破的房子,喝最差的牛奶,穿最便宜的嬰兒服…… 

  有時候,洒脫也變成了一種自私。 

  所以,她要了那些錢。 

  自然,也沒有電視里演的那麼多,她拿了二十萬給琳達,琳達收下,覺得那是至少三年的花銷。 

  琳達舒了口氣,看著陳維維,覺得自己今天真是倒霉。 

  「我並不知道你會在這裡……」琳達說。 

  「呵,當然了,知道我在這裡,你就不會來了,宋琳,我警告你,你不要再接近我男朋友,我們馬上要結婚了,我們明天就要去韓國拍婚紗照,他現在過的很好,我爸很看重他,他怎麼會再看上你,你不過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律師,而且你……」 

  「抱歉,但是,我已經有孩子了,你不知道嗎?」琳達忍不住打斷了她。 

  陳維維一愣。 

  趁著這個空擋,琳達直接按了電梯,進去,看著電梯門關上了,陳維維還在外面愣怔。 

  不對,不對,她有孩子了?她結婚了?怎麼可能? 

  但是,她不可能拿這種事來開玩笑。 

  陳維維覺得自己剛剛是太激動了,只是,當初,琳達跟劉凱銘還在一起的時候,陳維維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插入到了兩個快要結婚的人中間,所以,此時她馬上要跟劉凱銘結婚了,她不想,琳達又插入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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