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一筆大生意
車輛檢驗的結果出來了,王悅故意破壞車輛安全氣囊系統的證據也找到了,可是案子依然撲朔迷離沒有頭緒。
事故現場,張寶泉的車輛速度過快,達到了96公里每小時的速度。
根據和張寶泉打牌三人的交待,當晚他們都沒有喝酒,所以不存在酒駕的情況。
所以,當時張寶泉為什麼會開的這麼快?
是因為打了一晚上麻將,累的?
有這個可能,可是這個推論的依據不太充分。
因為張寶泉當晚贏了錢。
張寶泉雖然家財萬貫,但是一個晚上贏了十來萬,那種成就感是自身財富多少不能左右的。
而且,聚友棋牌室門口的監控錄像也證明了這一點。
張寶泉離開的時候,紅光滿面,哪有一絲疲憊的樣子?
但是,王悅交代的信息,也不是沒有價值。
起碼幫助陳言排除了一些線索。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王悅這次應該沒有說謊。
兩個原因,一是王悅已經承認了自己在車上動了手腳,還把自己接下來沒有實施的措施全都交代了。
而且這個證據確鑿,那半枚指紋印證了王悅的話。
另一個原因就是王悅當晚確實在家裡沒有外出。
也就是說,她不可能將張寶泉的屍體從車裡搬出來,然後弄到養豬場粉碎。
她也沒必要這樣做。
因為如果沒有後續的這個插曲,張寶泉很有可能就被鑒定為意外車禍死亡了。
弄走張寶泉屍體的人,肯定不是為了製造意外死亡。
所以,也排除了王悅有同夥的可能。
這樣的話,關於保險單、氣囊未彈出還有王悅這一方的相關線索,就差不多可以放在一邊了。
給王悅錄完口供,正好吳志國那邊的調查也結束了。
會議室。
吳志國在做彙報。
「陳隊,案發前後十分鐘內,所有通過98號測速攝像頭的車輛,我們已經全部調查完畢。」
北郊交環城公路本來就地處偏僻,凌晨4點的時候正是車流量最小的時候,所以昨天凌晨案發的時候,通過98號測速攝像頭的車輛並不多。
「張寶泉的車輛通過98號測速攝像頭的時間是凌晨4點03分,在這個時間節點之前的半個小時內,只有四輛車通過這個測速點。」
「其中兩輛車是凌晨往城裡送菜的車,我們查了這輛車的軌跡,沒有什麼問題,也找到了駕駛員。」
「還有兩輛車就是和張寶泉打牌的牌友,郭凱還有周濤兩個人的車。」
「他們跟和張寶泉一樣住在城區,離開聚友棋牌室之後,這兩個人是先行開車離開的,他們的車分別是在4點01分,還有4點02分經過98號測速攝像頭。」
「這兩個人的車,查出問題了嗎?」
「沒有,」吳志國搖了搖頭:「我們查了這兩輛車通過下一個測速攝像頭也就是99號測速攝像頭的時間,是4點28分和4點24分。」
「這個通行時間,就是一個正常的行駛時間,而且兩個測速攝像頭都拍到了駕駛員,可以確認開車的就是郭凱和周濤。」
投影上,98號測速攝像頭和99號測試攝像頭拍下的郭凱和周濤的車,通過測速攝像頭的照片。
「之後呢,張寶泉的車輛出事之後,有沒有車輛經過?」
「沒有,這條路車流量本來就小。」
「一直到報案這段時間,都沒有車輛經過。」
「都沒有車輛經過?」
「那個馬小寧呢,他回家應該也路過那個路口,張寶泉他們是左轉繼續在環城公路上行駛,他應該是右轉走212國道吧,攝像頭沒有拍到他的車嗎?」
「確實如此,馬小寧本來應該走這條路的,但是那天離開后,馬小寧抄了一個近路,直接從聚友棋牌室小區的右側,走一條土路上了212國道,所以沒有走環城路。」
呼……
「也就是說,張寶泉出車禍前後,沒有可疑車輛經過?」
「是的,目前來看應該是這樣。」
陳言卻搖了搖頭。
倒不是他不信任吳志國的調查結果,而是不合理。
張寶泉的車輛是昨天凌晨4點03分通過的98號測速攝像頭,但是發生車禍的時間是4點19分。
這個具體的時間,張朝陽那邊給陳言已經知道了確鑿的證據。
寶馬車中控台上的表可能走時不準,但是車輛的行車電腦計時肯定是準確的。
通過調查車輛斷電的時間就是4點19分,可以確認,那個時間就是車禍發生的時間。
所以,問題就是從4點03分到4點19分這段時間,刨去從98號測速攝像頭到丁字路口的兩分鐘路程,剩下的14分鐘,張寶泉在幹什麼?
可以肯定的是張寶泉肯定是停車了。
問題就是,他為什麼停車?
而且是14分鐘。
如果是方便的話,也用不了這麼長時間吧。
暫時按下這個疑惑,陳言吐了一口氣:「那個李寶同的情況查的怎麼樣了?」
「已經查清楚了,張寶泉轉給李寶同的三百萬是兩人合夥投資的錢。」
合夥投資的錢?
「具體投資什麼,查清楚了嗎?」
「查清楚了,這個就是張寶泉在和郭凱他們打牌的時候說的那個大生意。」
原來,這個李寶同是張寶泉的發小,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到大,關係非常好。
一個月前,李寶同了解到一個油化公司因為經營不善,瀕臨倒閉,著急出手。
這家公司規模其實不大,最值錢的就是它有一個油品經營資格證。
所以,這個公司老闆,叫做宋鵬飛把公司作價一千萬想要轉掉。
李寶同本來想獨自拿下這個公司,但是因為手裡的錢不夠,就想跟張寶泉合夥投資,把這個油化公司拿下。
「李寶同早年曾經在石油冶鍊企業工作過,對於這一方面非常了解,而且也認識很多人,如果能拿下這個油化公司的經營許可,那就賺大發了。」
「兩周前,兩人商量好了合作細節,每人出資五百萬,決定合夥拿下這個公司。」
「按照和宋鵬飛簽訂的合同,收購款按照60%、20%、20%三次比例在一個月內付清。」
「宋鵬飛在兩人付完第一筆費用開始,配合兩人變更法人,尾款收到完成變更手續。」
「結果,現在剛剛交了60%頭款,法人變更手續才開始辦理,張寶泉就死了。」
「那就意味著後續的投資肯定是沒著落了。」
「但是按照合同約定,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兩方各自承擔損失。」
「而現在張寶泉的死,就是不可抗力,這個時候李寶同即便在找來投資人,原本的合同也無法履行下去了。」
「這樣的話,李寶同和張寶泉前期投資的600萬,就全打水漂了。」
都打了水漂了?
陳言聽明白吳志國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說,張寶泉的死亡,其實受益最大的那個人,是油化公司的老闆——宋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