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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一截斷臂(新的大幕來開,求訂閱)

  陳言再次婉拒了王敏的邀請。

  偵緝總隊,陳言遲早會來。

  但是就像他說的,不是現在。

  返回四合院,已經是晚上。

  陳言最近的日子,用一句神仙不換,那是最適合不過。

  偵緝二分隊那邊,最近風平浪靜,什麼事都沒有。

  別說兇案,就是小偷小摸最近都少了。

  張朝陽現在日常的工作,就是帶著幾個實習生,每天找貓。

  最近這半個月,他們接了十二起丟貓的案子。

  按理說現在還沒到春天呢,貓怎麼總走丟?

  劉青山的一分隊……

  依然忙碌。

  老劉好像跟不愛回家的小姐姐犯沖。

  自從去了一分隊,這活就從沒消停過。

  最近又恰逢春節,老劉著實忙活了好一陣子。

  聽說,張雲虎那邊都打算給老劉調走了。

  可以專門給他成立一個掃皇打非專項辦公室。

  一準能幹好。

  院子里的雪人,矮墩墩的,特別可愛。

  陳言回來的時候,沈雲懿正在做飯。

  只是……這個穿著……

  有點過分啊。

  這廚娘的妝扮……哪來的?

  淦!

  這日子還讓不讓人過了。

  天天都整這麼刺激的,誰受得了啊?

  啊嗚!!!

  「小小妖精,還我媳婦!」

  一個虎撲,陳言眼珠子都綠了。

  「哎呀……不要動……我還做飯呢……」

  「我知道……這不是正吃著呢嗎……」

  ……

  小兩口在京城帶了五天。

  基本上是足不出戶的五天。

  陳言也終於搞明白小御姐帶來的行李箱,到底在裡邊裝了什麼東西。

  十二套。

  一共是十二套頂級動漫服。

  「媳婦……咱們回去多吃點生蚝吧……」

  「怎麼了?」

  沈雲懿剝開一顆葡萄,細心的餵給陳言:「又餓了嗎?」

  什麼叫「又」餓了?

  不不!

  陳言連連擺手:「我就是想補補,不餓……」

  3月7日。

  陳言一大早來到偵緝二分隊。

  這段時間,陳言算是好好休息了一下。

  分隊沒什麼案子,遼省偵緝隊那邊也沒有什麼事情。

  春節這段時間,整體來說很平靜。

  「陳隊,給……剛出鍋的包子!」

  張朝陽來的也比較早,照例是兩個大包子。

  陳言已經習慣了。

  張朝陽家的媳婦,陳言見過,長相雖然一般,但是這廚藝真實沒的說。

  尤其是醬肉包,絕對的一絕。

  當然,也許只是一般,但是和宋凌萱的黑暗蛋糕料理一比較,那真的是美味。

  接過張朝陽的大包子,陳言悠哉悠哉踱步進了辦公室。

  這幾天,陳言正在研究過去的卷宗。

  偵緝二分隊的卷宗檔案里,還有一些陳年舊案沒有偵辦。

  陳言最近正在一一了解。

  當然,這些案子不是說放在卷宗檔案里就沒人管了。

  二分隊的卷宗里,沒有偵辦的案子不少,卷宗很厚。

  但是,真正的重案,其實只有三個。

  雖然過去的時間很長,但是每一個案子都有偵緝員在盯著。

  相關的調查偵辦工作其實一直沒有停止。

  破案子就是這樣,很多陳年舊案,今年沒破,明年也沒破。

  但是,只要堅持下去,說不定哪天,就有新的收穫。

  陳言現在看到卷宗,是五年前的一宗懸案。

  根據卷宗記載,五年前,有兩個釣魚的,在連城西南部郊區的野釣的時候,釣上了一截小臂。

  釣魚釣上了手臂,兩個人當時差點被嚇死。

  但是,所有的信息到此就斷絕了。

  當時偵辦這個案子的,正是張雲虎。

  根據卷宗記載,張雲虎當時安排偵緝員,將整個池塘的水都抽幹了,也沒有其他任何發現。

  而且,當時周邊的村莊,也沒有任何人失蹤。

  提取出來的DNA信息,在失蹤人口信息庫中的比對,也沒有任何結果。

  所以,斷肢冷凍后,案子就成了懸案。

  卷宗很短,只有三頁紙。

  再有的就是一些照片。

  其中,有發現手臂多角度的照片,還有當時池塘的外景照片。

  一直盯著這個案子是王剛,這五年,每個季度,他都會在失蹤人員系統內對比DNA信息,但是一直沒有任何收穫。

  一截在垂釣發現的有犬類動物咬合痕迹的斷臂,一份DNA信息,其他的什麼都沒有。

  靠在椅背上,陳言腦海中閃現出卷宗的每一個細節。

  案件時間,五年前的5月14日。

  烈陽,下午1點。

  兩名垂釣者,是父子關係。

  兩人的信息,卷宗中都有記載。

  張松林,男,56歲,新建村人,務農,種植大棚蔬菜。

  張潤生,男,23歲,新建村人,張松林之子,和父親一樣務農為生。

  作為報案人,當時張雲虎對兩人進行了詳細的背景調查。

  卷宗中的記錄是這樣描述的

  「父子二人為人老實,本分種地,鄰里反應父子兩人性格有些懦弱,沒有仇人。」

  性格懦弱……

  沒有仇人……

  陳言微微皺眉。

  報案人,從背景調查來看,沒什麼問題。

  就是釣魚,然後發現了斷臂,接著報警,之後就完了。

  可是……

  當天是烈陽當頭,能用烈陽形容,天氣應該非常炎熱。

  打開手機,陳言下載了一個天氣查詢軟體。

  五年前的5月14日……

  天氣,晴,微風,氣溫21攝氏度到35攝氏度。

  高溫35度?

  來個男人報警的具體時間是下午1點08分。

  這個時間,應該是一天里最炎熱的時候。

  而池塘的周邊……

  卷宗中的照片顯示,這個池塘周圍沒有任何遮擋。

  沒有樹木,也沒有人工設置的遮陽棚。

  所以,這兩人是頂著35攝氏度的烈日,在沒有任何乘涼的池塘邊上釣魚?

  這合理嗎?

  還有,張氏父子的職業。

  父子二人都是農民,在附近的村子建了幾個大棚賣蔬菜。

  這就意味著,兩人的收入……應該不太高。

  所以說,兩個收入不太高的人,大熱天跑去釣魚……

  正不正常?

  陳言眉頭緊皺。

  卷宗中關於兩人的描述很少,但是僅有的這些信息,讓陳言有些疑惑。

  這對父子,身上有疑點。

  第一,烈日當頭去釣魚。

  這不太符合一般規律。

  陳言的父親也愛釣魚,所以,陳言對這方面有一定了解。

  釣魚一般選擇在早晚,這個時候不僅天氣涼快,而且早晚也是魚類覓食的時間,這個時間段釣魚,更容易有收穫。

  再說,釣魚不是一個著急的事情,需要很好的耐心。

  有時候,為了釣上一條魚,半個小時甚至一個小時坐在那不動,也是可能的。

  可是,有幾個人能頂著三十多度的烈日,在沒有任何遮擋的池塘邊釣魚?

  第二,就是兩人的收入。

  不是說低收入的人就不能釣魚。

  但是,一般來講,低收入的人群,在釣魚的人群中,比例比較少。

  不說別的,就是釣具,價格就不便宜。

  而且釣魚是一個修身養性的活計,需要耐心,需要時間。

  以張松林父子的收入,還有閒情逸緻去釣魚?

  這……不合常理!

  可是,這兩人會是兇手嗎?

  也不見得。

  案子已經過去五年了,一點線索都沒有。

  而且,當時的張雲虎,將池塘整個抽幹了,也沒有其他的發現。

  所以,如果張松林父子是兇手,那麼他們根本沒有必要導演釣魚報案這一齣戲。

  因為,如果他們沒有報案,這一截斷臂,甚至現在都不會有人發現。

  到底是什麼情況?

  不是兇手,行為可疑。

  是兇手,邏輯不通,除非兩人是傻子。

  拿起桌上的座機,陳言撥通王剛的電話:「來我辦公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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