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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旗袍俠女

  畢業后,我開始像個俠女一樣,闖蕩「江湖」,開啟了我的設計師職業生涯。因為老家的廣告業不算髮達,薪資過低,我毅然決然離開了家鄉,隻身一人去了蘇州,在那裡的廣告公司,從普通的學徒工、小職員做起,因為我做事很有「眼力勁」,又謙虛好學,我的「師傅們」都沒有怎麼為難我。

  在學校,老師是不會教我們如何操作軟體的,在大學課堂里更多的是學習設計學、美術學的純理論知識,所以我花了一年的時間跟設計師前輩們從基本的軟體技能開始學起,在實踐中摸索如何操作軟體。

  師傅因為要確保穩住自己的「飯碗」,很少願意將操作技巧全部傾囊相授,除非在他們忙得昏天黑地實在應付不過來的時候,才會傳授一招半式的關鍵操作法門給你,主要目的是想讓你幫忙減輕他的負擔。雖然只是一招半式,但是很多都是你啃你那花重金買來的軟體教程讀物都不一定能啃得出來的關鍵步驟跟操作訣竅。待軟體操作技能融會貫通之後,我基本上能獨自應付一些簡單的商業廣告訂單了。

  但是這行不是靠軟體操作技能吃飯的,如果你沒有自己的審美主張和創意想法,單憑軟體技能幫助客戶畫圖,你就只能算是一個單純的美工,真正的設計師因為受過專業的藝術設計美學教育,有高度的審美造詣,和豐富的想象力,更有絕佳的創意理念,他們不會單純遵從上司、老闆、客戶的意志畫圖。所以學會了軟體操作,只是設計師萬里長征的第一步。

  正所謂「十年磨一劍」,往後的十年中,我大量閱讀各種設計類和時尚類讀物,也經常向優秀同行前輩取經,不斷精進自己的美學修養,提升自己的策劃能力、品牌思維能力。十年裡我的職位從「美工」變成了「平面設計師」,從「平面設計師」又被提拔為「企劃設計」,從「企劃設計」晉陞為「企劃經理」。而我的很多大學同學則在這十年中紛紛改行,當老師的當老師,考公務員的考公務員,做生意的做生意,當家庭主婦的當家庭主婦,女生中我是為數不多堅持做這行一做就做數十載並且當下還在繼續做的。大多數人以為我是靠天賦吃飯的,但其實並非如此,再好的天賦,若離開了日積月累的努力堅持,都不可能獲得長久的成功。

  小時候,我就是那種特別懂事乖巧的女孩,善於跟長輩們交談,說起話來儼然是個小大人的作派;成年後進入職場,成熟內斂的我,人群中默默無語不愛多言,但我有自己的思想主見,從不人云亦云,依然善於並樂意跟比我年長很多的高層領導及老闆們溝通交流,從未怯場過。

  在我眼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論長輩還是領導,不論同事還是朋友,不論客戶還是合作夥伴,基本的底線都應該是平等和尊重。所以我不愛跟任何人擺架子,也不喜歡別人對我擺架子,我待人親切禮貌,辦事雷厲風行,為人公正,不卑不亢,也因此贏得眾多前同事們的仰慕和尊重。

  過去的十幾年平面設計師從業經歷中,我先後在蘇州、南京、上海、常州這樣的一二線城市工作過,因為設計的工作不光需要優秀的創意能力,還需要能承受長時間熬夜加班的高強度抗壓力,而我同時兼具這兩種能力,一旦投入工作就會非常認真負責,對企業和手頭上負責的項目具備超強的責任心。因此所到之處,BOSS們都十分器重欣賞我,得到最多的評價就是:菲菲辦事靠譜,能力又強,是個名副其實的才女。

  同時作為設計師,我很注重個人形象和服飾穿搭,這十年裡,無論我去到哪裡,我都希望自己能成為他人眼裡一道賞心悅目的風景線。

  在眾多琳琅滿目的服飾中,我對旗袍有一種特殊的情節愛好。我有一年四季不同材質不同款式的旗袍。身為女人,沒有人不愛美、不愛逛街、不愛買漂亮衣服,但是我只要一逛街,一眼看中的不會是那些現代款式的奇裝異服,也不是動輒上千上萬的名牌服裝,而是那一件件清新典雅,造型優美,做工精巧的旗袍。

  一則微胖高挑的我,身材凹凸有致,特別適合穿旗袍,二則我戴一副眼鏡,從小愛好文藝,擅長繪畫寫作,見過我的人都說我身上有一種知性女人的書卷氣,所以我穿上旗袍,就更有一種渾然天成的氣質美感。我和眾多愛美的女孩一樣,給自己在不同的時期拍過不同風格造型的藝術照留念,大家都說在眾多造型中,最美最適合我的造型就屬旗袍。

  我買的旗袍都不貴,最便宜的不足百元,最貴的不超過四五百,其它款式的衣服也基本都在一兩百的價格,幾年之內難得買一兩件上千的衣服犒勞自己。一年四季花在服飾上的錢加起來也花不了多少,完全是在我能力之內。但是這些我「淘寶」淘來的國粹寶貝,物美價廉,穿在身上卻總是會給他人一種耳目一新、賞心悅目、價格不菲,至少上千元的錯覺。

  好朋友說我身上有一種天生的貴氣,不了解我的人總是以貌取人,把我當成有錢人家的千金小姐。

  我所理解的貴氣從來不是源自一個人的出身,沒有人能決定自己的出身,不論出身富裕,還是出身貧寒,真正的貴氣不過是源自那股「自尊自愛」的心勁,不過就是「從不讓衣服穿我,而是我穿衣服」的高級審美感和強大自信感帶來的高能氣場。

  我非常喜歡奧黛麗赫本的名言:你以為美就是性感,其實自信才是。

  出門我一般會選擇花色圖案簡潔,設計線條明快流暢的純色系現代改良旗袍,淺淺的粉色,紫色,或是明艷的玫瑰紅,寶石藍是我的最愛。我始終覺得穿衣裝扮,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我對旗袍的鐘愛一直沒有變過,旗袍也成了我獨樹一幟的個人穿衣風格。

  工作中穿上得體好看的衣服,不僅能成為他人眼裡優雅的風景線,也能愉悅自己的心情。我始終覺得作為設計師,最基本的素養之一便是能很好的打理好自己的穿著。

  我在一家公司曾經擔任過企劃總監,公司招聘設計師,我第一條看的就是基本的穿著禮儀,一個連自己的服裝禮儀都不注重,顏色造型都搭配不好的人,你很難相信他能勝任好設計工作;其次看他是否真正熱愛這個行業,我相信熱愛和興趣才是真正能把一項工作做到最好做到極致的最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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