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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還得當明星!

  第22章 還得當明星!

  林夕被接連拒絕後,也沒想找白露組隊。


  越是這種時候,越不能帶上自己的好朋友。


  所以他的目標,放在了實力、人氣都比較弱的排名末位的歌手身上,這樣自己邀約成功的可能性應該會大一些。


  如果再被拒絕,大不了自己就暫時坐下,等別人都邀約完了,自己再撿最後剩下的唄。


  反正七名詞曲創作人,七名歌手。


  自己不邀約,自后肯定也會剩下一名歌手。


  到時候尷尬可能尷尬一點,會比較沒面子。


  但事已至此,也無所謂了。


  反正今晚該丟的臉,也都丟完了。


  丟了臉不可怕,只要能撿起來就行!


  下一期節目,他準備放大招,到時候自然能打臉看不起他的人。


  只是沒想到,白露先沉不住氣了,直接站起身著急的向他反向邀約。


  這時候,林夕自然不會再拒絕。


  既然白露一個女人都不在乎輿論壓力,也不在乎有什麼黑點,主動站出來了。


  自己作為大老爺們兒,怎麼能慫?


  不過,林夕內心更多的還是感動。


  說實話,就算是很多哥們兒之間,遇到這種情況,恐怕也未必見得能夠站出來伸出援助之手。


  白露對他,是真的沒話說。


  「你好,你好,白露老師。」


  林夕將心中的感動壓下,連忙轉過身,滿臉笑容跟白露握了握手,謙虛地道:


  「實在是受寵若驚。我也一直想跟白露老實你合作來著,我其實還是白露老師伱的粉絲。」


  「只不過有點心虛,所以才沒有向白露老師你發出邀約。想的是如果後面我能創作出還不錯的新歌,拿下第一名后,再找白露老實你組隊。」


  兩人握手后很快分開。


  白露見林夕的神情,心中的緊張焦急稍微緩解。


  剛才看見林夕接連邀約被拒絕,她又著急又生氣。


  想也不想就站出來,也不管面子,主動邀約了。


  但她還真怕林夕牛脾氣犯了,怕這怕那,不願意接受她的組隊。


  還好。


  林夕這次沒犯蠢。


  「所以林老師是願意和我組隊咯?」白露笑嘻嘻地說道,完美的臉頰上還有兩個不太明顯的淺淺酒窩。


  林夕輕咳了一聲,然後鄭重其事地道:「我想邀約白露老師和我組隊,參加下一期的比賽節目,不知道白露老師願意嗎?」


  「當然願意。」白露點了點頭。


  隨後,兩人再次握了握手。


  合作達成!


  下一期,民謠創新,兩人將會組隊參加比賽!

  而旁邊的王曉凱,看向這一幕,眼神中明顯透露出恨意和酸意。


  『狗男女!』


  王曉凱在心中暗暗咒罵。


  別人不知道,但他卻是知道林夕和白露之間關係匪淺的。


  除了是校友之外,還有更深層次的關係。


  只是他沒想到,林夕這個人人品如此之惡劣,行為如此之醜陋,現在已經是犯了眾怒了。


  白露竟然還是會毫不猶豫的當眾挺他!


  他內心憤恨的同時,也是很嫉妒。


  林夕這個只會寫口水歌的蠢貨,憑什麼能得到白露這樣頂尖美女明星的青睞?

  憑什麼啊?


  他都還沒有呢!


  「這兩人之間,一定有姦情!」


  王曉凱內心忽然生出一股衝動,要給記者爆料,這兩人之間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到時候看白露還怎麼繼續紅下去!

  不過,他也只限於想想。


  並不敢真的去做。


  原因很簡單。


  他這麼做,是能給白露帶來很大的麻煩。 但要是被查出來,是他給記者爆的料,公司不會輕易饒過他!


  白露在公司的地位,可比他高多了!

  「曉凱,放心。民謠我還是比較擅長的。下期我會幫你寫首好歌,好好出口惡氣。」


  四十幾歲的女創作人,坐在王曉凱旁邊,眼神寵溺中又帶著崇拜地說道。


  神態快趕上王曉凱的女粉絲了。


  真年輕,真帥啊!

  坐在這樣的小鮮肉身邊,心情都變得舒暢起來。


  「謝謝姐。」


  王曉凱壓下心中諸多雜念,轉頭感謝道。


  ……


  ……


  又等了十幾分鐘。


  分組結束。


  《我們的歌》第一期,到這裡也正式落下帷幕。


  直播間關閉。


  這一期節目淘汰了一組,下一期還會補進來一組。


  不過補位的嘉賓,暫時還不會公布,當做噱頭。


  七天後,下一期節目開始時,才會公布。


  明星歌手們,各自坐著自己的保姆車,紛紛離開演播台。


  即便是來參賽人氣最低,已經過時的明星,也是有專人專車接送,有助理陪伴。


  更不用說像白露、華千帆、王曉凱當紅的明星了。


  但詞曲創作人們,待遇就差很多了。


  資歷老一點、有過不少優秀代表作品,賺了些錢的創作人,是直接去地下車庫,開著自己的車離開。


  資歷淺一點,比較凄慘的,像林夕這樣,那就是離開演播台大門,打計程車、用打車軟體叫車。


  要是比較節約,坐地鐵離開也不是不可以。


  林夕走出演播台大門,選擇第三種出行方式,準備走路回去。


  《我們的歌》錄製地點並非在蓉城,而是在星城,所以來參加節目,他住的賓館。


  賓館離錄製節目的地方不算遠,三公里不到。


  走路也花不了太長的時間。


  「還得當明星啊。」


  看著王曉凱冷笑的看了自己一眼,然後在經紀人的陪護下,坐上保姆車離開。


  林夕感慨了一句。


  像王曉凱這種垃圾,靠著一張臉,再加上所謂的『態度』,給自己安了個rapper的頭銜,就能混得風生水起。


  一年收入,估計至少也是大幾百萬。


  甚至要是通告接的勤一點,代言多一點,還可能更多。


  當幕後純粹的音樂人呢?


  那可就少太多了。


  嗯。


  林夕調出系統界面,看了眼上面顯示『結算中』,期待等會兒系統會結算什麼獎勵給自己。


  希望能是提升音色一類的獎勵。


  他現在音色條件是在太差了,才21分,屬於就算有逆天唱功都沒辦法拯救的狀態。


  要是能有個五六十分的音色,再搭配他78的唱功,以及腦海中無數的經典歌曲。


  他都可以直接出道,當一名歌手,快速賺錢了!


  就在這時。


  一輛賓士保姆車在他身邊停下,電子車門打開,露出還沒來得及換演出服和卸妝的白露。


  「愣著幹嘛,上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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