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威脅?

  第7章 威脅?


  雖然交談過程中,洪韜全程都是面帶笑容。


  但聽到最後,林夕卻明顯能夠感受到,其中深層次的含義。


  自己同意加入新時代,比賽名次就會得到保證。


  就比如這第一期,《帶你去旅行》比較抓耳,但質量偏低,可能名次不會太好。


  可如果加入新時代,就可以得到很高的名次,說不定有希望拿到第一名!

  後面幾期的比賽也是如此。


  即便後面林夕創造不出多少優質的歌曲,也照樣可以走到最後總決賽!


  一舉成名,名氣大漲。


  但如果不同意加入,那要獲得好的名次,就會很困難。


  這也算是各類比賽型綜藝節目常見的套路了。


  就連選秀也是如此。


  如果是某家大公司的練習生,最後出道的概率就會很高。


  甚至某些大公司,直接就有保底出道名額!


  林夕聽的過程中,並沒有直接提出反對的意見。


  在聽完后,才不疾不徐地說道:「謝謝洪導的抬愛,我真是受寵若驚。來之前,我完全沒想到洪導竟然是為了邀請我加入新時代。」


  「不過……我還是想知道,如果加入新時代,我需要做什麼呢?」


  洪韜呵呵一笑,說道:「不需要做什麼。你只需要安心創作,寫歌詞譜曲就行。寫出來的作品,交給公司,一切公司來幫你運營。」


  「就比如伱這首《帶你去旅行》,等你加入后,公司會啟動全方位的資源,推廣這首歌,讓其在短時間內就能火爆起來。你的名氣,自然也就隨之大漲了。」


  林夕點點頭,心中大致已經有數了。


  繼續問道:「所以說,如果我加入新時代之後,我以後創作的歌曲,公司會幫我安排全方位的推廣。但是,版權也會在公司?」


  洪韜不置可否,而是用較高明的話術說道:「當然不是。作為詞曲原作者,版權屬於作者自身,這是國家法律規定,每一首歌的商用、售賣,都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公司是沒有權利直接處理的。」


  「不過,代理權肯定在公司這裡。而且除了每首歌買斷價格之外,渠道收益你也照樣是會參與分成的。一般來說,是三七分成,公司佔七成。」


  「所以,即便三七分成,你也並不會吃虧。」


  林夕聽到這裡,已經徹底清楚了。


  在考慮了半響后,在洪韜驚詫的眼神中,選擇了拒絕。


  「是覺得分成太低了嗎?」洪韜推了推眼鏡,解釋道:「三七分成,看似公司佔比很多,但你可以算一筆賬。由公司出面幫你談的價格,肯定比你自己談下來的價格,要高很多。其次,公司花錢幫你推廣、以及公司的各種渠道,也是很大一筆開支。」


  「所以即便分成公司佔了大頭,你到手的收入,並不會降低多少。」


  「而且,你也可以去打聽下行情。國內幾家頂尖的音樂公司,給新的詞曲作者開出的條件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再次感謝洪導的好意。不過我現在還是在校大學生,目前並不打算加入公司。至少,在畢業之前,我不會考慮。」林夕說的比較委婉,但態度卻是很堅決。


  三七分成。


  在他看來,是絕對不可能接受的。


  或許,一般的新人詞曲作家,在簽約大公司的時候,不得不簽訂這樣的合同,甚至還會很高興。


  就像洪韜說的那樣。


  加入大公司后,身份地位就不一樣了,公司不但會花錢推銷你的作品,而且還可以利用公司的各種渠道。


  這些附加價值加起來,拿新人高的分成並無不可。 可對於林夕而言,他其實並不是什麼新人!

  他背後,有著一整個世界的優秀的文藝作品積累!

  不需要大公司的平台,也不需要花多少錢去推銷。


  只要有合適的機會,這些優秀的作品,都能夠綻放出奪目的光彩!

  所以新時代看似優秀的待遇,對他而言一文不值。


  而且。


  除了分成之外,加入這些大公司,也相當於簽了賣身契。


  到時候公司給自己安排什麼任務,要怎麼處理自己的歌,或者要把自己的歌賣給誰,他都是沒辦法抗拒的!


  剛才洪韜的話也說得很清楚了。


  歌曲的版權在林夕手上,但是經營權卻是在公司手裡的。


  也就是說,林夕可以決定自己的歌賣給誰,公司也同樣可以決定。


  看似是雙方公平,條件對等。


  事實遠遠不是如此。


  當雙方意見沒有分歧的時候還好,一旦有了分歧,往往只有個人妥協!


  因為一旦個人不妥協,公司直接將你『封殺』!

  個人還能怎麼辦?

  畢竟封殺之後,公司照常運行,並不會因此有什麼麻煩。


  但個人,卻是直接遭受滅頂之災。


  前世也是混娛樂圈的,林夕可太清楚其中的門道了。


  也見識過很多『不聽話』的藝人,被經紀公司封殺。


  「不再考慮考慮嗎?」洪韜問道。


  「謝謝洪導好意。」林夕回答。


  沒有直接拒絕,但拒絕的意思卻無比明顯。


  「白露和你是同一屆的,你們是同學,又是好朋友。你看白露不也加入了咱們新世紀,也很好嗎?要是你們都加入公司,以後也會有更多相處的機會,合作的機會,豈不是美談?」洪韜最後勸說。


  林夕依然不為所動。


  他和白露之間三年多的友誼,早就不是一般普通朋友關係了。


  不會因為他加入不加入新世紀,受到任何影響。


  總不能因為他不加入新世紀,白露就和他絕交。


  「那……就祝林夕你好好參加比賽,在後面的幾期創造出更多、更優質的作品,能夠獲得好的名次,最後殺入總決賽。」洪韜站起來,和林夕握了握手。


  「借您吉言。」林夕笑著回應。


  可是他怎麼聽這話,有點不像是祝福他呢?


  不給面子,不接受邀請,就要想辦法淘汰他么?

  呵呵。


  威脅我?我不怕!

  有本事,就第一期就要把他淘汰。


  可要是第一期不淘汰他。


  下一期他換個合作對象,不再是王曉凱這個豬隊友。


  只要稍微唱功水平正常點隊友,你要是還能淘汰我的,算你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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