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第252章 新世界
這個時代,就是高句麗幫派文化最猖獗的時代,勝天想要安份守己的經商,根本不可能。
這一點,盛天步很早以前就知道,只是一直騰不出手。
但是現在局勢已經走向最糟糕,不得不處理了。
聽李問彙報完,盛天步一愣,道:「等等,丁青、李子成、李仲久這些人我都知道,『釜山之虎』裴炯培我也知道。」
「怎麼又忽然冒出一個延邊戰神,他叫什麼名字?」
李問道:「那王八蛋叫綿正鶴,身手非常恐怖,這邊江湖傳聞,說他一個人打三十個都沒問題,真他媽敢吹。」
「這次就是他帶頭搗亂,丁青恰好不在,結果——」
盛天步打斷李問,道:「你們多少人?」
「18個!」
「他呢?」
李問猶豫了下,有些不好意思道:「就、就他一個。」
要這麼說,這位延邊戰神先生,還真是個猛人啊。
綿正鶴這傢伙來自《黃海》!
原劇情中,此人武力值極其彪悍,哪怕面對二、三十號人,在被偷襲的情況下,也將對方全都幹掉。
然後在重傷的情況下,又殺到對手大本營,將對手二十多個小弟全都幹掉。
說他一個打三十個,一點都不過分。
若是按照這個標準來說,這傢伙同樣也算是絕頂高手,就是走的路線簡單、粗暴,同佐維、阿基、李傑截然不同。
再如那個崔炯培,他來自《與犯罪的戰爭:壞傢伙的全盛時代》,這個世界,號稱「釜山之虎」,打遍釜山無敵手的梟雄。
丁青就不說了,《新世界》里有名的電梯戰神。
原本港島這邊已經足夠精彩,未曾想高句麗那邊同樣精彩,居然也是猛人輩出,也難怪李問搞不定了。
盛天步不禁笑了,也不生氣了。
見盛天步很久沒有說話,李問道:「天哥,這次我真的做錯了,不論你想怎麼懲罰我都接受!」
盛天步笑道:「懲罰當然是有的,滾回來吧。」
「高句麗那邊,我會另外安排一個負責人,你以後負責港島就好,你也別老想著建功立業,不是每個人都是占米。」
從他發家以來,總共也就這幾個生死兄弟,該提點還是要提前,像烏蠅那種沒能力的,他都會養著,更不要說李問這種了。
李問鄭重應道:「我明白了,天哥!」
「你儘管派人來,不論是誰,我都不會有任何意見,我會以最快速度跟他交接,然後就回港島,以後再也不會給你添亂。」
盛天步道:「行了,別講得這麼嚴重,又不是什麼大事,你先扛幾天,我這邊的事情處理完,就會去高句麗一趟。」
李問滿臉驚訝,結巴道:「天哥,你、你、你要親自出手?沒必要吧,就是一群不入流的小混混而已,派十二生肖過來就行了。」
盛天步搖頭道:「他們現在都很忙,非洲鑽石、金礦出了問題,好幾個都去了非洲。」
「阿生他們一直跟著占米在內地。」
「港奧這邊,同樣需要人手,不可能全都抽調出去,我不是擔心出了大事無法解決,單純就是無法承受事態失控的結果。」
的確是無法接受,若是李如蘭,亦或是占米、李問等人的家人出事,事後當然也可以復仇,但是,那又什麼意義?
只是尋求心理上的安慰罷了。
李問「哦」了一聲,話雖如此,可還是有些愧疚,總覺得是因為自己無能,才導致出現現在這種情況。
盛天步笑罵一句,道:「別亂想,你以為我過去單單隻是為了處理他們?」
李問一愣,道:「還有別的嗎?」
盛天步搖了搖頭,懶得再多說,道,「這個問題你自己想,掛了。」
「哦,好的,天哥。」
盛天步臉上滿是笑意,也該去高句麗看看了。
然而,令盛天步始料未及的是,就在這短短數日,高句麗那邊出事了!
李問遇襲,差點兒掛掉!
就在盛天步動身,前往高句麗前一日。
——
釜山。
這座城市全稱為「釜山廣域市」,臨海,位於高句麗東南端,乃是高句麗第一大港口,亦是僅次於漢城的第二大城市。
歷史上,釜山也是全世界最繁忙的港口之一,向來是東亞大陸與歐美諸國文化交流的紐帶和橋樑。
再過三十年,當這裡完全發展起來,就將成為舉世聞名的旅遊城市。
眼下高句麗首都依舊是漢城,直至2005年才正式定下中文翻譯,變成首爾。
這個時代的高句麗,在燈塔國的扶持、本國國民齊心奮進、歐美產業鏈轉移等綜合因素的影響下,經濟蓬勃發展,不僅擠進亞洲四小龍,而且還排在榜首。
不論是漢城,亦或是釜山,全都以超出人們想象的高速發展著。
這也衍生出許多問題。
比如幫派文化。
一個城市高速發展、擴張,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首當其衝的,便是地皮,一棟棟極具現代風格的高樓大廈拔地而起。
這些地皮要麼是拆遷而來,要麼是政府規劃,無人居住的荒地。
這其中涉及許多灰色交易。
當勝天集團進軍高句麗后,儘管在盛天步的授意下,集團高層已經很克制,但不可避免的,還是摻入到這些灰色交易中。
沙下區,靠近大海。
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海水鹹味,某條僻靜的道路上,六輛黑色現代汽車正在賓士,李問、丁青就在其中。
這時的李問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人盯上。
道路兩側,分佈著一塊塊良田。
就在不遠處,停著幾輛車,某個較為平坦的地方,升起一團篝火,篝火上還架著一個大鍋,鍋里湯水翻滾,熱氣騰騰。
陣陣香氣飄蕩出來,令人垂涎欲滴。
篝火四下,圍著六個身著棉衣,相貌粗糙的傢伙,正一邊烤火,一邊大口大口的吞食狗肉,毫無形象可言。
六人中,有個傢伙格外顯眼。
他身材高大,體格魁梧,裡面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保暖衣,外面套著一件高領棕色風衣,也不覺得冷。
頭髮亂糟糟的,宛如雞窩,就像是十幾天都未洗過。 鬢角、下巴一圈,生著茂密的鬍子。
別的不說,單單這幅賣相,就給人一種生人勿進,極其危險的感覺。
此人正是綿正鶴,被高句麗江湖譽為「延邊戰神」,主要從事偷渡、販賣人口生意,偶爾也兼職殺手、打仔,賺些外快。
雖然他現在已經自立門戶,但以前也跟過別人,大佬對他恩重如山,需要他幫忙,他義不容辭。
這傢伙身手恐怖,再加上心狠毒辣,還算有城府,在延邊勢力極大,那邊的蛇頭生意,已經完全被他壟斷。
所有想偷渡來高句麗的人,都必須求他幫忙。
綿正鶴拿著一塊巨大的狗腿骨頭,很快便將腿骨上的肉全都消滅,隨手朝地上一扔。
北風呼嘯,吹得他本就雜亂的頭髮,愈發凌亂。
他隨手抹掉嘴上的油水,從口袋掏出一盒煙,還剩下最後一根,抽出香煙,將煙盒揉成一團,扔到了篝火堆里。
將煙叼在嘴上,又從口袋摸出一個打火機,用手擋住,但風實在太大,連續點了三次都沒點著。
綿正鶴煩躁的罵了一句,重新將打火機放回口袋,叼著煙,臉朝篝火堆湊去,終於點燃香煙,這才狠狠吸了一口,一陣吞雲吐霧。
「那個狗崽子最好不要騙我,否則我饒不了他!」
「在哪裡動手不行,非得選在這兒!特意讓我喝西北風嗎?!」
有個小弟問道:「大哥,我們這次是要咔嚓掉那個港島來的狗崽子嗎?」
綿正鶴懶得多說,可還是解釋道:「不一定,這取決於他的態度。」
綿正鶴似乎想到了什麼,忽然變得異常煩躁,道:「要是他肯合作,什麼都好說,要是他不肯合作……阿西吧,還是不能殺!」
「老子真是要被那些老傢伙煩死了,要殺就殺,不殺就不動手,搞這些亂七八糟的幹什麼!」
綿正鶴能混出來,在延邊擁有這麼大的勢力,靠得當然不僅僅只是身手。
那幫老傢伙為何不讓他做掉李問,原因是什麼他也猜得到。
喝罵間,一束束明亮又刺眼的車燈照了過來。
先前詢問綿正鶴的小弟最先反應過來,立刻站了起來,眼睛大亮,興奮的驚呼道:「大哥、大哥,那個狗崽子終於來了!」
綿正鶴精神一震,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塵,喝道:「動手!」
五名小弟立刻上車,準備實施突襲。
綿正鶴從腰上抽出一柄斧頭,快步走到路中間,拿著斧頭,就那麼安靜的站著,等著車來撞自己。
另外一邊,六輛現代車上。
李問、丁青正在閑聊,只不過氣氛不大好。
勝天集團進入高句麗,主要合作對象就是丁青。
當時有好幾個備選,李問將所有資料拿給盛天步,看到「丁青」這個名字,盛天步想也未想,便將這件事定了下來。
丁青派系負責勝天集團的安保工作,簡單來說,就是他們負責工地安全,不準高句麗其他幫派搗亂。
最初兩年的合作很不錯,雙方都很滿意。
那時,丁青派系遠沒有現在的實力,還處於發展、擴張階段,有勝天的強大財力做後盾,他們發展得很迅猛。
現在,丁青已經是漢城江湖,極有實力的青壯派。
但是最近出了許多麻煩,伴隨著勝天物產的發展,規模越來越大,利潤也就越來越大,吸引到的魑魅魍魎也越來越多。
丁青好像有些扛不住了。
上次在勝天物產建築工地,就是因為丁青的人中了調虎離山之計,勝天集團的人才不得不登場,結果被綿正鶴單人狂虐。
眾所周知,由於種種因素,高句麗人內心深處是極自卑的,這種地理、政治上的自卑,外放出來便是處處爭強好勝。
他們雖然痛恨財閥,可同時又很驕傲,這是一種很矛盾、糾結的心態。
李問臉上、眼睛都在冒火,很是惱火,道:「丁先生,最近怎麼回事?」
「上次你們中了對方的調虎離山之計,也就算了,但是現在是怎麼回事?打都打不過,釜山、漢城四個工地接連停工!」
「你知道每停工一日,將會給我勝天帶來多少損失嗎?」
他臉頰漲紅,脖頸上青筋都凸了起來,扭過頭,生氣的瞪著丁青,道:「你應該知道,當初我們勝天為何會選你。」
「還不是因為你夠猛,夠膽,前兩年你表現也很好,為何現在忽然變成了軟腳蟹?」
「你要再這樣,我們還怎麼合作?」
丁青臉色本來就很難看,聽到李問的責問,就更難看了。
他亦扭過頭,眼眸之中滿是寒光,表情兇狠又猙獰,釋放出一股遠古野獸的蠻橫氣息,驚得李問不由朝後縮了縮。
「阿西吧!!」
丁青瞪著李問,吼道:「你以為我想這樣?我的人同樣損失慘重,上次什麼調虎離山,對方足足來了一百多人,那叫調虎離山?那是正面硬碰硬!」
「反倒是你的人,你們又是怎麼搞的,對方只出了一個傢伙,就將你們的人全都干翻,你還罵我?難道你不應該自我反省一下嗎?」
「難道說你們勝天物產,全是軟蛋?」
丁青似乎覺得有些氣悶,開始松自己的領帶,可鬆了好幾下都未能鬆開,他索性用力一扯,硬生生將那條領帶給扯斷了。
這般氣勢更驚得李問心驚膽顫,身體本能的后縮,好離丁青遠一些。
「你想做什麼?」
李問聲音中已經帶了些顫音,還以為丁青是要打自己,本能的畏懼。
這倒也不能怪他。
盛天步雖然是從江湖發家,但勝天集團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阿基、阿華這種混江湖的,另外一部分則是認真經商。
不是說經商的就不接觸江湖,只是參與度要低得多,基本上沒做什麼太過血腥的事。
李問就屬於這種。
占米最初也是這種,但是占米夠狠,在明白這個時代根本不可能不接觸這些后,果斷進化成左手書本,右手刀的型態。
經商李問不如占米,這一點同樣不如,這是性格使然,若非遭遇重大變故,不會輕易改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