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第246章 法官對羅律師又喜又怕!羅律師
第246章 法官對羅律師又喜又怕!羅律師悠著點!
三個法官面面相覷。
一想到有上千件案子!
重新進行調查取證
檢查證據!
重新進行審理!
這無與倫比的工作量!
讓人只覺得頭皮發麻。
只覺得頭禿。
痛苦面具jpg!
根本審不完,根本審不完啊。
撓頭!掉頭髮!
法官每個月辦理的案件是有一定的績效的!
基本上是在5個案子以上就算是完成本月的任務。
可別小看5個案件的結案率。
這種工作量簡直是爆肝爆表的程度。
這意味著法官手中至少有12個左右的需要辦理的案子:
立案之後傳送到法官手中,提前對案件案情進行了解的5個案子,審判結束后5個案子然後寫判決書!
然後再加上可能會被上一級的審判員發回來,要求重審的兩個案子。
一個月才30天!
以一個月四周來計算,有8天左右的休息周末,去除掉放假星期周末的時間。
工作時間大概在二十幾天。
平均兩天就得搞定一個案子。
這恐怖的工作量。
直接讓人頭禿。
所以說學法的與法律相關的從業人員,只要看到誰頭髮茂密,都會投過去極其羨慕的眼光。
肝疼!
頭禿!
所以有的時候法官會加班來搞定案子。
工作量爆炸啊。
不說別的,就說這每一份判決書就像是一篇小型的畢業論文一樣!
對了,還有附加的工作總結案件分析。
設身處地的想一下:一個月讓你寫5篇畢業論文!
而且還要寫5篇作文案件分析以及工作總結之類的。
淦!
天哪!
我的肝好疼!
而且這隻不過是判完5個案子之後要走的流程……的一小部分。
嗯!
是真的一小部分。
然後現在有人說可能需要重新審理1000多個案子。
而且這麼多的案子,由於案件的罪犯是同一個個體或者公司!
那麼有著管轄權的審判院毫無疑問是在同一個區縣一級的審判院!
由其進行審理。
一個審判院能夠正式審理案件的法官,大概在100人左右。
對於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三個法官組成合議庭。
恐怖的工作量如同是山一樣。
在房間裡面。
三位法官的目光停留在起訴書上的第3個訴訟請求。
對於審判的流程熟悉到無與倫比的法官,當然知道接下來會遇到什麼!
但沒問題。
這是工作當中遇到的挑戰。
克服!
戰勝。
肝!
一位法官嘆了一口氣:「遵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流程來審理案件,先把面前的這個案子解決之後再說吧!」
「現在距離元旦節似乎就只有兩個半月了,績效獎金什麼的,大家努力的爭取吧!」
「時間快到了,我們繼續去審理案件吧!」
旁邊的一個法官搖了搖頭:「我對於這個羅凱羅律師真是又愛又恨,喜歡他是因為正因為有了這種愛較真的律師,才能夠讓更多的正義快速的得到實現!
不說別的,就說之前把外賣平台公司告上法庭,讓無數在底層掙辛苦錢,掙血汗錢的外賣小哥們得到賠償,拿到自己應得的錢,我覺得就做得很不錯。
我們在本科學習的時候,老師就讓我們辯論過遲到的正義是不是正義,在這個行業這麼多年,判了這麼多的案子,深切的知道正義必須及時合情合理合法的受害者一個公平!
「不喜歡」的是他每次接到的案子都是錯綜複雜,特別疑難的重案,隔壁另外一個審判院的法官在一次交談當中說他接受了羅律師起訴的一個案子,加班加點的肝案子,然後半個月沒睡個好覺!」
一個法官抿了一口保溫杯裡面的水,杯子裡面泡滿了枸杞……
旁邊的一個法官生以為然:「壓力大,工作量大是一部分精神上面對網上各種輿論,各種質疑,更是壓力山大!法官在審理案件之前會跟進案情,審理當中會各種評論審理案件證據,審判結束之後還要寫判決書等等工作!
在如此多的關注度以及曝光度之下,判決書上的每個標點都恨不得再三的斟酌進行檢驗才能寫出,哎,算了,如果接下來人手不夠的話,可以向其他臨近的審判院進行借調人手……」
「這不是我們現在應該考慮已經能夠決定的了的!準備繼續開庭吧!」
三位法官走出了用來當休息室的房間。
隔壁的幾家審判院估計還不知道……
他們即將迎來爆肝期。
……
用來審判使用的禮堂裡面。
所有人都已經回來了。
所有人都已經準備就緒。
原被告席上的人。
都已經依次到位。
審判院的工作人員,甚至還特別貼心而嚴謹的在女律師的面前放了一個標識牌:被告人4號……
然後又在被告席桌子旁添加了一張桌子一個椅子。
這樣被告席上的位置才勉強夠用。
婚介所的辯護律師……由女律師變成了公司裡面的法務來臨時替代。
總共三方人馬:
婚姻案件當中的女方以及丈母娘為一組,面前的標記牌寫著被告人1號和2號。
聘請一個極其想要出名的網紅律師為其辯護。
婚介所為單獨一組派出公司的老闆來參與案件,為被告人3號,辯護律師為公司法務。
至於最後的剛剛由被告辯護律師身份轉換成為被告人的女律師,算是單獨一組,自己為自己辯護,不請律師。
坐滿了6人。
滿滿當當的。
對於被告席上坐著的女律師身份上的轉變。
法官已經定了調!
毫無疑問成為了詐騙罪當中的從犯或者說間接正犯!
就像是一個施害者一個壞人,準備拿刀子捅人!
旁邊滿臉狗腿遞刀子的人……被認定為共同犯罪當中的同夥!
認定成共同犯罪的人。
認定成共犯。
合情合理合法!
完全沒有冤枉誰!
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完全沒有任何毛病。
……
三個法官依次入場。
身穿法袍。
頭戴法帽。
主審法官手拿法槌。
輕輕一敲。
「現在休庭時間結束,被告人4號身份得以追認,現在繼續開庭!」
法官說完之後就坐下。 眼神看著被告席上,鄭重的當庭說明被告席上的人員構造,順便詢問被告席上的人聘請辯護律師情況:
「經過本院允許,被告人3號臨時更換辯護律師,尤其公司法務出面為整個婚介所婚介公司進行辯護!
被告人4號xx(此處為女律師的名字)你真的要放棄聘請專業律師幫忙辯護的權利嗎?你真的要自己自行辯護嗎?」
法官再三追認,再三確認。
這是程序性的問題。
相當的嚴肅。
原來的女律師點了點頭:「我現在成了被告人,那麼作為被告,我有著更為廣泛的辯護權益,所以我在接下來的過程當中為自己辯護!」
法官點了點頭:「可以!」
「那麼我宣布接下來辯論繼續進行!由原告方繼續舉證來支持其訴訟請求!」
法官說完之後。
已經坐在原告席上發間微微有些水汽的羅律師抬起了頭來。
一隻手下意識的緊了緊戴著的領帶。
接下來說話的過程當中是肺腔發力,聲音必須得洪亮。
羅凱拿起了手中的起訴書以及複印的詐騙合同:
「讓我們繼續來關注本案件當中的情況,我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繼續陳述我方的訴訟請求併當庭舉證!」
羅凱用手指了指手中的詐騙合同。
這一份巨大的合同的內容在投影,巨大的幕布上自始至終就沒有換過。
「根據剛才所言,這一份合同已經是成為無效合同了,並且我方更進一步的證明三方被告人,狼狽為奸,設立圈套(詐騙合同),無中生有,以我方當事人沒有簽署姓名,沒有按下手印的合同來進行要求我方原告方的父母進行轉賬!
轉賬金額達到近60萬,涉及到的金額加上可以作價估算的房子的一半價值,涉案金額已經達到了百萬以上!
客觀層次上符合詐騙罪的客觀要求!」
羅凱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
詐騙合同就是最好的證據。
能夠明確的說明實施詐騙的人是誰?騙了多少錢?金額是多少?
受害者是多少?
詐騙罪的主觀陳述已經說完。
那麼就來客觀層次的認定吧。
每個人都別想跑。
每個被告都別想逃脫。
見者有份。
你們這些惡人。
你們這些想吃絕戶不但謀財還要害命的,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的人都給老子進去吧。
羅凱壓低了手中的麥克風:
「根據法律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3號婚介所夥同被告人1號和2號,共同商議達成以談婚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的主觀犯意並且著手實施圈套!
被告人4號(女律師)利用自己對於法律知識認識頗深,知法犯法,在犯罪過程中分工合作實施詐騙行為,設立合同,以上被告人構成共同犯罪!
三伙人構成了共同犯罪。
且1號被告女方以及3號被告婚介公司只是分工不同,作用相當,不存在主、從犯之分。
被告人2號(丈母娘)以及4號(女律師)明知道這是犯罪,在利用談婚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仍參與其中,幫助欺騙被害人,以上被告人主觀惡意巨大!主觀層次符合詐騙罪的主觀要件要素!」
「既然觸犯了詐騙罪,那麼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剛才的女律師都成為合夥,他們是詐騙團伙,共同實施犯罪,騙取大額金錢,我方要求其將所詐騙的金額悉數返還並且賠償!」
羅凱說完完之後全場寂靜。
用通俗的語言把幾方被告人所犯的罪責當庭給說出來之後。
然後再用定罪的邏輯進行陳述。
三位法官聽到這種辯論之後,只覺得邏輯清晰。
甚至在接下來審判結束后,審判決書可以進行參考。
結合詐騙犯罪的性質、次數、數額、社會危害以及被告人認罪態度、獲利、退賠等量刑情節,來進行判刑的。
基本上詐騙罪已經可以確定人物。
被告席上的所有人都逃不脫干係。
……
原告方發言完畢,那麼就到了被告方。
主審法官看向了被告席上。
「被告方有什麼要提出異議來的嗎?可以當庭進行質證,可以當庭進行反駁!」
法官說完話之後。
被告席上最主要的人總算是出手了。
被告人1號女方。
是最為重要的一個人。
如果說婚介所是潛伏在水裡面的大鱷魚的話。
那麼以婚姻為誘餌進行詐騙的這一對娘倆!
怎麼可能會這麼簡單的就認為自己犯罪了呢?
她們聘請的律師,可是從剛才為止就拿著一張紙在寫寫畫畫。
由於眼睛視力被十倍強化過,羅凱初步撇過去。
一看好傢夥。
我直呼好傢夥。
整整一張a4紙上寫了都快有800字了。
坐在被告席上的那一個網紅律師,早就等不及了。
他特別喜歡這種萬人矚目的場景。
特別是看到好多禮堂後面。各種進行拍攝的記者們把攝像機鏡頭調過頭來……
整個人竟然突然出現了類似於迴光返照的場景。
表情已經儘力的在剋制了。
但是依然很張狂。
在網紅律師的認定當中!這裡是她聚焦火爆網路的舞台。
這是一個起始的點。
姓羅的那一個20多歲的毛頭小子可以爆紅網路。
她這一個在律師行業以及在互聯網直播以及視頻創造行業裡面摸爬滾打了幾年的人!
更有理由火爆網路。
更配擁有這無與倫比的流量(以及流量所帶來的金錢)!
在法庭審理案子這樣莊重的場合竟然濃妝艷抹。
可想而知這個人對於法律究竟有多麼的不尊重。
為了想要爆紅網路都想瘋了。
成為流量的走狗。
成為小丑。
但這卻是一個深知法律之道的小丑。
只見他輕輕的用兩個手指指節敲了敲桌子。
咚咚!
雖然聲音很小,可是通過麥克風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這種開局的方式就如同是法官手中的法錘一樣……
但是她配嗎?她有理由嗎?
她有身份做這種行為嗎?
這種行為讓法官皺眉頭。
都已經襯托到這,享受著萬眾矚目,如同是聚光燈照耀下的明星,這個網紅女律師開口說:「對於原告方的代理律師羅律師所指控的我方犯有詐騙罪,我作為被告人,1號和2號的辯護律師,當場反對!」
「在本案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