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第239章 法官:案子勝訴敗訴我都得吃掛
第239章 法官:案子勝訴敗訴我都得吃掛落!痛苦面具!
「根據報案人員初步的調查,對於雙方指認的爭論焦點,目前存疑!
雙方是否發生了那啥?存疑!
是否男方違背了婦女的意願,屬於強x罪的強x……犯罪行為?存疑!
女方已經以強x罪來起訴男方,把自己已經訂婚的未婚夫當為被告告上法庭,目前此次案件已經審理完畢,還未當眾進行宣判……」
檢方的負責人員拿著手中的稿子聲音洪亮的讀了出來……
雖然從事法律行業這麼多年以來,見過了奇奇怪怪的人間恩怨!
但是對於這種案件:
雙方已經訂婚完畢,都已經來到了婚房的新人,差一點就成為新娘的人,竟然將自己的丈夫以強x罪起訴……
嘶,在這個過程當中,丈母娘扮演著極其招人仇恨值的事情,甚至還當眾放話:
能夠拿得出錢來和解,那麼婚禮就能夠繼續辦下去,男方就是新郎,如果拿不出錢來賠償的話,那麼就是被告就是強x犯啊!
好離譜的想法!
好狠的心!
好狠的手段!
好逆天的言論。
甚至這種話似乎已經準備了無數遍的樣子,就彷彿是慣犯一樣。
手段也極其的老辣,比如通過簡簡單單的一個電話錄音套路男方!
要說這後面沒有高人指點的話,鬼都不信。
而且這個女方才20多歲,就已經離了8次婚。
如果加上接下來的這一次的話,就是9婚了!
逆天!
從樸素的普通人角度都可以覺得這其中的蹊蹺更別提是專門辦案的檢方負責人員。
這種事情無論聽了多少次,在網上看過多少遍網友的評論,還是覺得相當的離譜。
但是檢方派出來的工作人員出於職業道德,還是在所有人的關注之下提起公訴!
當庭宣讀指控的公訴書:
「由於是同一個事件衍生的案子,上個案子被起訴的被告,男方在本案當中變成了原告方!
據他聲稱他遭受到了女方以及婚介所暗中串聯起來做的一個局設的一個套,這是大型的仙人跳,這兩方被告人涉及敲詐勒索罪以及詐騙罪!」
「於是根據就近原則,檢方讓案件發生地的執法點成立了專門的辦案人員,目前已經收集到了一些證據,現在由原告律師羅律師當庭進行陳述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原告席上負責開啟審判程序的檢方工作人員,把事情簡單的說一下。
起到了開啟審判程序的作用。
對於案件簡單的提及了一下。
但是就算是僅僅只是提及了一點點東西,就讓無數記者全神注目。
讓網上無數人為之虎軀一震。
好多的真相就藏在這些很簡單的話語當中。
讓人無比期待接下來即將發言的羅律師羅凱,會對這個案件提出什麼樣的指控以及訴求呢?
現場的觀戰人員(旁觀席上的記者們)心裏面快速的盤算著這個案子的流量爆點,接下來將發生在哪裡?
晚上即將寫出來的新聞報道標題該起什麼好?
打起來打起來,撕起來,撕起來,無聊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這一次要是不把這一家娘倆都給送進去的話,那麼老子直接倒立洗頭。
網上無數網友們則是有著這樣樸素的吃瓜想法。
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以來,一直都掛在熱搜上。
好幾次都已經差一點撤出熱搜,網友們以極大的熱情又讓這一個事件相關的熱搜詞條再次回歸榜首。
這屆網友:主打的就是一個叛逆。
而審理此案的法官則是面無表情。
至於內心:痛苦面具jpg!
這個案子如果是勝訴或者是敗訴,法官都要吃掛落!
如果羅凱和原告方勝訴了之後。
說明辦案人員辦案不力,那麼同事吃掛落,法官心中會過不去。
但是如果敗訴了之後,看到網上連續10條熱搜,都是關於此次案件,無數人都已經支持男方。
別說是敗訴了。
就算是法官,如果在眾目睽睽之下說了一些話,意思被拒絕了之後照樣會受到處罰。
所以謹言慎行。
戰戰兢兢。
痛苦面具jpg!
如果法律可以的話,在剛才被告女律師提出來申請法官迴避的時候,三個法官都想說可以可以……
這是燙手的山芋啊。
媽耶!
……
羅凱感覺到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自己。
羅凱看了一眼揚言把看一下剛才放話要三位法官都重換一遍才能夠審理案件的女律師。
這個人,羅凱他說實話,有點印象。
只不過此人已經把律師執業完全當成了副業。
而網紅女主播視頻博主,這個原本應該放為副業的身份,被她當成了主業。
從剛才跳出來,咋咋呼呼的,博人眼球的行為就可以看得出來。
此人可能接下來會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妖蛾子。
羅凱甚至在此案開庭之前兩天,就已經聽到了法官的通知。
說是被告律師不同意將本案當成公開案件進行審理。
由於是正常的案件沒有涉及到商業秘密,也沒有涉及到個人隱私的情況之下,是可以公開審理的!
注意是可以!
同時也可以閉庭審理!
不公開審理!
但是這要原被告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夠成立!
羅凱對於對手女律師提出來的建議,當然是一口反駁!
我好不容易才從官方的渠道以及最正式的方式來幫我的當事人洗刷冤屈,你丫的就想要不公開審理,搞毛線呢?
羅凱拒絕了,而且拒絕的徹徹底底!
法官聽說之後!
按照法律規定,很快的給出了自己的裁定: 由於原被告雙方意見不合經過法官裁定之後,被告律師提出來不公開審理的意見被駁回了。
由此就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一個愛折騰的對手。
羅凱對於這樣的對手已經有了幾個預案。
真以為之前前期模擬了上百次開庭,是每一次都一樣的嗎?
在之前羅律師模擬的開庭當中,甚至還假定了對手律師的不同情況。
甚至連對手律師的個人情緒以及是什麼樣的人都考慮在其中。
比如說愛表現的人格。
或者說陰戳戳發育最後一擊,致命的人格。
這樣對手的所有的手段都考慮在內進行模擬。
而這個案件當中。
被告席上分成兩組人,雙方之間有利害衝突關係,於是各自為各自的利益辯護,爭取,所以聘請的律師有兩個。
而這兩個律師好像性格一個是張揚,一個算是正常。
那要不稍微操作一下?
羅凱眼神之中全部都是淡然之色。
從拿到執業證之前,就以原告的身份出庭和那些巨無霸百億市值公司撕逼開始。
羅凱哪一次打的不是巔峰局,哪一次打的不是生死局?
但不照樣都勝訴了嗎?
現在的羅凱。
雖然只是20多歲。
面孔年輕。
剛執業一年不到的樣子。
但是所經手的案子。
哪一個隨便拉出來都是可以當成大學教材來使用的!
有些甚至是記錄在經典案件當中,用來大學教學的。
羅凱壓了壓手中的麥克風:「本案更細節的案件事實以及我方的訴求,將由我這一個原告律師當庭進行陳述!」
羅凱手裡面拿著手中的起訴書,微微45度斜著!整個人的頭顱靠近麥克風。
這樣可以對著麥克風說話的聲音足夠洪亮的同時,還能夠把文字轉化為語音表達。
「具體細節是這個樣子的,我方起訴被告女方以及婚介所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在強x案發生的更早一些時間!
現在我們把時間往案件發生最開始的時間點拉一下,xx年xx月xx日,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原告在父母的催迫之下,來到了一家婚介所裡面花了66,000的媒婆服務費,意圖想要幫自己找一個相親對象並且結婚!」
羅凱既然要起訴婚介所。
那麼就從這個案件,這個事故最開始的地方開始說:
「我方原告考慮到自己已經老大不小了,快30多歲的人,確實也該考慮婚姻大事了,在接下來的一個月當中,此家婚介所為我方原告搭橋牽線,介紹了幾個相親的女士,但是都最後沒能夠談妥!」
「在婚介所相親了一個月之後,我方原告遇到了此案當中的被告人,1號也就是女方xx(此出示姓名),雙方一見如故,覺得彼此都還不錯,隨著幾次相親見面之後確定了情侶關係。
並且相處的還不錯,據說有很多共同語言,並且在雙方都有結婚的意願之下,由女方提出了結婚的建議,男方聽到之後當然是欣然同意。
此處有原告方提供的聊天記錄為證,雙方確定男女關係的時間是xx年xx月xx日,雙方去雙方父母家的時間為xx年xx月xx日……」
「雙方在談及婚姻大事的時候,雙方父母雙親都在場,談論著彩禮三金之類的結婚所需要花費的費用,以及男方父母提前為自己兒子購買的一套婚房(價值120萬,總共135平,3室1廳,首付60萬,剩餘的60萬分30年貸款由男方承擔)!
此婚房是婚前財產,是結婚之前男方的父母為其買的,嚴格意義上來說,這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女方的母親上來就直接要求把房子當成財產贈送給女方,並且當成婚前財產的彩禮之一!之後還提了30萬的彩禮的要求,以及24萬的三金辦婚禮的費用,是否要加上女方的名字,雙方產生了偏執和爭議!
男方父母覺得婚都還沒有結,那麼將近上百萬的財產就不能夠提前放入女方的父母或者女方的手中。
女方的母親則是強烈要求在結婚之前改名,把婚前財產變為贈送方式,贈送給自己的女兒,並且要求幾十萬的彩禮以及辦酒席的費用快速的到賬。
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
同時在場的,還有此次的被告之一xx婚介所……」
「婚介所提出了一個建議,說他們既然促成了這件好事,促成了這件婚事,那麼送佛就送到西,雙方可以把結婚之前所需要消耗的彩禮以及各種費用,打到婚介所的賬戶上進行保管,到時候結婚之前就立馬轉賬,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督促男方在房本上登記女方的名字……」
語言是樸素的。
聲音是娓娓道來的。
羅凱明明是在法庭之上陳述案件事實。
但是無數人卻能夠莫名其妙的靜下來進行聆聽。
可能這就是段子手的力量吧。
咳咳咳!
總能夠把一個案件說的如同是故事一樣。
……
法庭現場是所有人都秉著呼吸,好好的聽著案子該如何審。
但是在線上。
不知道是哪個網友說了自己的相親經歷之後,就直接引發了一個討論熱度很高的:
「本人男,剛大一假期回家之後,家裡面父母就催著趕緊去找個女朋友,趕緊結婚,甚至還逼著去相親,我真的直接就無語了!
高中的時候父母逼著無論如何都不能早戀,但是一上大學之後態度截然相反,趕緊催著去找女朋友!
我還這麼年輕啊!有兄弟給個建議嗎?現在相親是什麼個情況?結婚後是個什麼情況,有過來人現身說法一下嗎?現在我遇到的人張口就要幾十萬的彩禮,但是對於回禮什麼的壓根就不提,最好的一個說她家回七床被子!」
「結婚就是自由的墳墓!我自己一車兩房感覺過的挺自在的[滑稽],家就在公司旁邊,我甚至還能省輛車,每天兩點一線下班打打遊戲,再養對貓狗,快快樂樂的[doge]!」
「結婚本來就是人生大事,肯定要慎重,在沒有知根知底的情況下,肯定不能結婚。
難道不是應該先談幾年戀愛,了解一下興趣愛好,人際關係,性格習慣,家人,工作,朋友,前塵往事什麼的,連這些都不了解的話,只能說連戀愛階段還沒過,更不用談結婚了。
對自己不負責,只能說有因必有果。」
「本過來人提醒:談戀愛也並不是一種保險,一切都可能是偽裝的。
正常人戀愛期間互相都是展示自己好的一面,更別說如果你遇到心機重的,帶著目的的,那更是災難。
本人前妻,婚前婚後截然不同的兩個人,最後鬧到離婚一地雞毛!」
「本人女,畢業了,現在在一家公司工作著,年紀也到了結婚的時候,但是去相親根本就沒人搭理,我也很絕望,我也想脫單,我也不想讓我未來的丈夫把我看成是洪水猛獸,時時都需要防備啊!」
「樓上的妹子,你要不和剛才挑起這個話題的哥們認識一下吧,當然出了事情別怪我們,我們就是一些可愛的吃瓜網友而已!乖巧懂事jpg!」
「都嚴肅點,這在法庭審理呢,不是什麼相親市場!淦!」
「??!」
感謝方城五高讀者大大的再次再次搭橋!又欠讀者大大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