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
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師不體面是吧?
審判庭。
在場的人一下子愣住了。
被告律師直接說當庭認罪認罰?
這還沒有進入辯論階段呢!
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好傢夥!
還沒有正式進入審判階段就直接投降了是吧?
六分投幾個意思?
很喜歡網友的一句話:啊!?哈?!
在線觀看這場審理的網友們瞬間愣住了:
「我是不是起猛了?這個案件才過了點名環節,正準備進入辯論環節,怎麼一下子對手就投了?一下子就慫了,就認輸了?罪與罰都全部認了?」
「再三的揉了揉眼睛,我沒看錯呀,審判的直播時長才40多分鐘呀?這不是才剛開庭嗎?怎麼對手就已經認輸了?」
「6分投,你的好友已經發起投降,請問你是否投降終局本局比賽?是or否?請再生確認狗頭。」
「法官:都說了幾次,在審判時候禁止整活!能夠讓我好好的沒有任何意外情況的審案子嗎?怒jpg!」
「張三:我有一法可避免羅律師的因果律武器,那就是在他送我進去之前,我強行把自己送進去,沒有誰能夠主宰我的命運,除了我,獸人不願為奴熊貓怒吼jpg」
「大家還是看一下接下來如何發展吧,太有意思了,至少這個審判案子會很有趣,要知道這可是莊嚴肅穆的審判大廳,雙方都是很強的律師,如果這樣做那麼一定有其道理……」
「前排圍觀,前排吃瓜,售賣瓜子,可樂,礦泉水……」
「……」
……
審判現場。
法官皺了皺眉頭。
對於被告律師(又稱為被告的辯護人)龍律師,這人打官司的時間已經10多年了。
按道理來說不會出現這樣不合規矩的事情啊!
怎麼這麼多年都已經過去了,調查的時候不認罪!
檢方送過來起訴的時候不認罪!
偏偏卡在這個時候要認罪?
你丫的,在玩呢?
一下子在和羅律師當天對峙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
求名聲嗎?
只要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整出一點活來,達到出名的目的?
哪怕是輸了都無所謂嗎?
這樣一來是不是對自己的律師職業太不負責了?
至於此人為什麼在開庭還沒有辯論的時候……
就已經說認罪認罰的原因!
幾個法官相互對視一眼大概明白了,他的接下來的做法!
甚至通過在本案當中這種做法,能夠確保給犯罪嫌疑人罪判處最低的刑罰。
公訴方對於當場逮住犯罪行為人的犯罪事實。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已經沒有任何可以辯解的。
你酒駕了嗎?
酒駕了。
你酒駕后逃逸了嗎?
逃逸了。
你車底下的人是什麼是?
是我酒駕之後撞了人,壓在車底下的。
嗯!!!好傢夥,犯罪事實,犯罪現場,全部一瞬間都被查的明明白白。
這種情況之下如何辯解?
作為被告的律師(辯護人),如何在審判的時候盡量減輕己方當事人的罪責?
在所有罪責都被調查的明明白白的情況之下。
做無罪辯護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夠認定是精神病之類的)……
既然無論如何都變不成無罪。
都不能夠做無罪辯護。
那麼就做輕罪辯護。
如何操作?
那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趕緊認罪,趕緊認錯。
以一種我認罪了,你可以懲罰的輕一點的姿態……
可千萬別在這種案件當中做什麼死不認罪的鐵頭娃!
該慫就慫!
該跪就跪!
該認錯就認錯!
該道歉就道歉!
這……很符合坦白從寬的情節。
然後到量刑的時候。
就到龍律師露出獠牙了。
如同是一條毒蛇一樣。
雖然通過的方法很慫,但是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
這!
就是老律師的手段。
相當的老辣!
但是在刑事案件當中處於被告方。
基本上都是犯了事兒的人。
犯了事兒的人在審判的時候還各種叫囂,那簡直是不知死活。
上一個叫囂的人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幾個月過去,估計這兩天墳頭都可以長草了。
咳咳咳!
和誰犟呢?
和誰硬剛呢?
看清楚是公訴方。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公訴方,是檢方。
是以官方的名義提起公訴!
對手是天。
在這種情況之下,認慫不是什麼說不得的事。
甚至成了最好的選擇。
所以作為刑事案件當中的辯護律師,還有一個綽號叫做表演型律師……
意思是說。
刑事案件官方基本上都會把案件事實,犯罪經過,證據方面調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這個審判階段的時候,辯護律師能夠做的事情就是儘可能在量刑上做功夫。
豆腐腦上雕花。
如何做功夫?
認罪認罰。
態度端正。
配合調查。
配合斷案。
該哭哭,該道歉就道歉。
至於怎麼哭出聲來自己想辦法。
這個過程當中當事人可謂是得展現影帝一級的表演。
因為表現差的……
會被判多踩縫紉機幾年!
在這種強大的求勝欲支配之下,就算是不像表演也會趨向於表演……
這就是刑事案件當中的被告律師……
會變成表演型律師的原因。
當然行業裡面的一些小秘密,小竅門,一般人不得而知罷了。
嗯!
就是這個樣子。
嘖嘖嘖!
一瞬之間在場對法律了解稍微深刻一點的人瞬間瞭然。
三個法官組成的合議庭。
其中一個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法錘,聲音洪亮的當庭質問:
「作為被告方的辯護人,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你現在說你方認罪認罰?認的是什麼罪?認的是什麼罰?」
法官也沒有過多的客氣。
語氣微微帶著一絲絲的憤怒。
在即將進入審判程序的時候認罪是否過於卡時間一點了?
你這是搞事情不通知人啊。
把這裡當成什麼?
把這裡所有的人當成了什麼?
陪你演戲的人嗎?
耍我們是吧?把我們當成猴來耍是吧?
你要是不體面的話,那麼接下來我就幫你體面。
淦!
坐在被告席上的辯護律師龍律師,似乎也微微聽到了法官聲音當中的憤怒。
在這種情況之下。
於是趕緊壓低姿態,趕緊道歉說:「法官大人,按照法律規定,認罪認罰是貫穿語言案件所有階段的!
針對於一些未調查明白,存在模糊的地方,作為犯罪嫌疑人有權認罪認罰,這是法律規定的。
雖然剛才在進入辯論的階段打斷了程序,打斷了原告方的陳述,我方表示極度的抱歉!抱歉浪費了司法資源!」
坐在被告席上的辯護律師龍律師,這話說的很快。
也說得很巧很妙。
甚至還說是按照法律流程來…… 但也確實是按照法律流程。
認罪認罰貫穿於案件始終。
只不過有不同的方式。
但是這種行為就如同是某個明星因為自己的破事上了熱搜之後,開局一句話就是抱歉浪費了公共資源……
你他娘都知道自己的破事兒浪費了資源?
那麼能不能一開始就別出現破事兒?
啊!
玩呢,鬧呢?
啊!
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凱微微的皺起了眉頭。
對面的這個律師經驗很足。
以退為進。
雖然很突兀。
但是人在計劃之中。
嗯!
生猴子再跳脫,也逃不過如來佛的五指山。
就看接下來他怎麼說了。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被告律師(被告方的辯護人)龍律師,看了一眼坐在自己旁邊的這哥們。
兩人眼神微微的交流了一下。
點了點頭。
這是提前商量好的。
雙方都已經同意好,配合好的那種。
法官不喜歡這種不按照流程不按照程序來的人。
但是既然有法律規定。
可以在案件的開始到末尾,這個階段認罪認罰。
那麼只能耐著性子來:「請陳述!你方的認罪認罰事實!」
通過這種方法,一下子在開庭的時候掌握到了主動權。
「好的法官大人!接下來我將闡述我方的認罪認罰事實!以及認罪態度!」被告席上坐著的龍律師眼中閃過一絲喜色。
雖然很無恥,但是有用。
被告席上的龍律師眼角看了一眼……
在柵欄裡面的那一個酒駕女司機!
在之前的律師會見當中。
都已經說好了!
讓其認罪就認罪,讓其哭就哭,讓其「悔恨」就「悔恨」。
至於是真是假。
在眾目睽睽之下,必須表現出真實感情來。
必須哭出來。
不管是哭自己被抓還是哭其他的……
反正鱷魚的眼淚,必須出現。
不哭就得死。
你哭不哭?
當然哭!
哭!
必須真情實感的「哭」!
必須真「哭」!
嗯!
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收回了眼光。
目光看向坐在原告席上的的羅律師等人!
然後當庭進行「認罪」。
「法官大人,觀看此案審理的各界朋友們,在本案發生的時候,我方當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深感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是一個很深的錯誤,是相當的罪惡!
因此在調查的時候很配合官方進行偵查!積極袒露自己對案件的認知事實,沒有一絲一毫的隱瞞!」
你那是主動坦白嗎?
你丫的明明是看到逃不過了,不能嘴硬,只能坦白。
羅凱聽到這話之後差點氣笑了。
你丫的,那是配合偵查嗎?
你丫的肇事逃逸酒駕的人好意思說這話?
如果這都算是配合的話。
那老子能不能狠狠的抽你兩嘴巴子?
然後說這是我手自己動的。
不關我的事。
至於配合調查?
你丫的所有證據都被當場抓獲。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還敢不配合?
能不能別把話說的那麼潤?
嘴皮子一碰,能不能別顛倒黑白?
主動認罪配合調查和被動在劫難逃之後坦白,難道別人一眼看不出來嗎?
夠無恥。
只見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繼續說道:「在調查階段,我作為她的律師,在拘留所於她會見,她當場痛哭流涕,說願意認罪認罰,主動配合,希望三位法官能夠在看待他認罪態度如此良好的情況之下,在量刑方面稍微輕一點,如果能夠緩刑執行的話就更好了!」
「我方對其的交通肇事行為供認不諱,承認駕駛車輛撞人的事情!也承認交通肇事罪!」
只承認交通肇事罪?
對於故意殺人罪是一字不提是吧?
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說到這裡。
在柵欄裡面被關著的那一個女司機很配合的,乾嚎了兩聲:「法官大人我知道錯了,我認錯,我認罪認罰!真的,如何罰我都可以!」
「我在被拘留的這些天,這些日子裡面,已經深深反省自己的錯誤了!」
眼淚如同是鱷魚的眼淚一樣,嘩啦啦的流出來。
涕泗橫流。
旁邊的執法人員微微皺眉。
法官也微微的皺起了眉頭。
只認一個罪?
只承認交通肇事罪?
不承認故意殺人罪?
那麼一旦認定了這個行為之後。
法律審判當中有一個帝王原則。
那就是一罪不二罰。
對於同一個犯罪行為只處罰一次。
那麼這就相當於是提前佔了一個茅坑。
在宣布我犯罪之前,我提前認罪。
那麼你就不能夠判我重罪。
讓我再次受到處罰。
交通肇事罪沒錯,我認了。
故意殺人罪那是什麼?你不能判我!
就是這一個思路邏輯。
很強。
但是前提是在一個行為觸犯罪責的情況下。
主審法官眉頭皺起。
敲了敲手中的法槌。
看了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訴方,羅凱,以及受害者家屬。
「原告方你方的意見呢?」
畢竟起訴階段是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兩罪起訴的。
兩個罪責是分開起訴的。
也就是說這兩個最深厚代表著犯罪嫌疑人實施了兩個行為。
但是犯罪嫌疑人當下只承認一個犯罪行為。
公訴方(檢方)沒有發話。
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凱看了一眼旁邊滿臉焦急的受害者父女!
深呼吸一口氣!
壓了壓麥克風:「對於被告方如此認罪認罰的行為,我方表示不同意,當庭提出異議!」
羅凱可不是什麼好忽悠的。
老子上輩子是金牌大律師。
你丫的想要做什麼腦子已經提前模擬到了!
真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認罪認罰的乖巧的被告是吧?
看老子來撕碎你真實的面孔。
露出那猙獰險惡的人心。
羅凱發起了進攻:「被告方的認罪認罰,請問只認了交通肇事罪是吧,那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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