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第139章 法官怒斥外賣平台騎手投保的錢
第139章 法官怒斥外賣平台騎手投保的錢都敢吃七成是吧?
法庭之上。
原被告雙方就爭議論證的前兩個點就已經撕扯不清!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幾個法官小聲的進行交流。
在對案情的矛盾點,雙方都各執一詞的情況之下,法官會進行詢問!
主審法官詢問被告席上金牌大律師李律師:
「那請問被告方,按照你方所說既然與原告方無任何關係,那為什麼能夠對被告方進行罰款呢,且能對這一行業的從業人員進行長期的罰款呢?」
「還有根據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信息查詢顯示,外賣騎手每天繳納的三塊錢的保險費,你方竟然剋扣了兩塊錢,保險公司只得到了一塊錢的投保!
這在實質意義上已經是勞動合同關係才能夠允許的範圍,請問被告方該如何進行解釋呢?」
面對法官的問話。
金牌大律師李律師臉色微微一變。
就如同突然卡殼了一樣。
法官經過再3的對比,找到了一些突出的證據!
外賣平台公司的金牌大律師剛說他公司與原告方的騎手是兩個平等的商主體!
但是剛說完平等兩個字!
你丫的就敢罰款,就敢剋扣保險金是吧?
好的平等呢?
說好的平等合作關係呢?
都已經平等了,伱丫的還對與合作夥伴罰款?
搞笑呢!
再說了,你只是一個外賣平台公司!
是!
就算是在市場份額占的比例超過了1/2!
市場份額超過了千億!
可你本質上依然只是一家公司!
丫的竟然敢越權進行罰款?
你哪來的膽子哪個給你的勇氣
只是一個公司!
你丫的有什麼資格來對自己平等的商主體進行罰款?
不是啪啪打臉嗎?
不是說話自相矛盾嗎?
直播間在線觀看,這場法庭審理的網友們則是徹底沸騰了:
「好傢夥,這個公司還做人嗎?人家外賣騎手每天辛辛苦苦跑單從第1單當中提出三塊錢來交的保險金!
這丫的竟然敢貪了66%是吧,直接貪了快7成!只給人家投一塊錢的保險,這簡直是離天下之大普,還有良心嗎?還有王法嗎?」
「外賣平台公司:事成之後三七分成,騎手的錢只留三成,我公司直接吃掉7成!
騎手:七成?那是人家外賣平台公司的,我們最多只能夠拿到三成的保險金,就這!還是好多人求都求不來的呢!還得求人家呢,看人家的臉色呢!狗頭保命。」
「說了多少遍,申遺!趕緊申遺!網友的整活總是每次都能夠緊跟實事,整出的活總是超乎人的想象力!捂臉笑jpg。」
「哦豁,好像抓到了什麼不得了的證據呢!如果是通過公司的渠道為騎手購買保險的話,那麼這就構成了勞動關係當中最重要的一環!」
「這是什麼出生公司啊,據我所知,一塊錢投保給保險公司和三塊錢投保,在出事之後騎手拿到的賠償是不同的,前者最多就能拿到3萬塊,而三塊的投保則是50萬!
我本身就是保險行業的從業人員,對於這方面我相當的了解,對於騎手的保險是專門定製化定做的!
原本保險公司是不做這些業務的,畢竟一天投保一次很麻煩!
因此就和外賣平台公司達成協議,由外賣公司每個月進行投保,一個月30塊錢的最低保額,在出事之後能夠拿到3萬塊的賠償!
但如果高一個額度,比如說一天三塊一個月就是90塊投保,這個檔位的保險,如果在投保人出了事情之後就會拿到50萬的賠償金!
一個是3萬,一個是50萬,兩個雖然投保就差了幾塊錢,但是受傷的騎手拿到的賠償是不同的,差了十幾倍!」
還真的保險從業的人員站出來進行解釋!
這使得更多的網友得知了這家外賣平台公司的出生行為:
「嘶,連這種錢都敢吃,這放在古代來說,可以說得上是買命錢啊,這樣的死人含口錢都敢吃?簡直就是離譜到家了好嗎!怒」
「樓上的你少見多怪,對於這些一切只往錢看的大公司而言,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為了搞錢搞錢再搞錢!
至於騎手的安全以及保險什麼的,那無所謂,他們不在乎!不過連這種錢都敢吃,我還是第1次見,簡直是喪心病狂!」
「不過話說這是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之間產生了矛盾嗎?畢竟外賣平台和騎手簽的合同,確實是白紙黑字存在著的。
我看好多與這家公司相爭類似的官司,都以合同簽署的內容為主要認定的依據。
但是外賣平台公司這合同確實是壟斷協議,如果按照羅律師所說,自始至終無效,那麼就得自動過渡為勞動關係。
究竟是賠300多萬還是賠2000塊?
法官感覺對於此案件得審慎處理!有哪個d大的出來幫忙緩解一下嗎?」
面對網友這樣的詢問!
當然,也有專業的律師來進行講解:
「這完全沒有任何的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之間的相互矛盾!大家完全不用有這個擔心。
因為羅律師也是從程序來進行辯論的,以程序否定程序,有的時候就算是簽了白紙黑字違反了法律,那麼他自始至終也是無效的!」
「前排圍觀……」
……
「被告方請正面回答!」
法庭之上,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再三的催促道。
因為坐在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李律師,現如今拿著起訴狀快速的翻著。
實際是思維快速的運轉,思索著該如何回答!
就如同是實際上在星期天沒有做作業的學生,努力的從抽屜里盡量的摸出一本實際上並不存在的作業本並且還說先說老師你等等我做作業的……
金牌大律師該如何回答呢?
如果回答外賣平台公司有權對外賣騎手罰款!
那麼就說明外賣公司平台默認了自己與外賣騎手之間有勞動關係!
進一步就得進行賠償!
如果回答外賣平台公司無權對外賣騎手罰款!
那麼該如何解釋發來的這筆款的名稱呢?
如果解釋不了的話,就是無緣無故的對他人進行罰款!
就像是一個人莫名其妙的對路邊的路人捅上兩刀子,你好歹給個理由啊!
如果給不出理由的話,那麼這家公司絕對會法律進行懲罰……
比如說行政處罰之類的……
而且一旦承認了這是無因取得的一筆金錢!
那麼就得把這幾筆錢給退給人家!
還這幾筆錢,撐死了也就不到1萬塊!
但是!
但開了這個口子!
進而是否意味著其他1000多萬的騎手被罰的款……
也是無因取得?
既然是無因取的,就得物歸原主!
也得退回給這1,000萬人的手中呢?
嘶!
這樣的金額一下子就打到了一個誇張的地步!
想想看吧,一個騎手無論如何每個月都得被罰個五百塊! 工作一年那麼就得罰個6000!
1,000萬外賣騎手,這個人群當中不免有一些干一個月就提桶跑路的!
工作滿打滿算一年的打個半折就是500萬,乘個6000元!
那就是300個億啊!
嘶!
一下子拿出300個億!?
那麼這叫外賣平台公司也可以宣告瀕臨破產了!
市值1,000億的意思並不是這個公司能夠拿出1,000億的現金流!
別說是1000個億了,就算是拿出200億來都夠嗆!
嘶!
於是一時之間就形成了某種閉環的死循環!
在法官的催促之下,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終於還是開口了:
「回法官大人的話,外賣騎手交給我公司的這些款項並不能夠成為罰款,而是騎手交的保證金畢竟在我公司租借小電驢等費用……」
金牌大律師已經盡量的扯了!
這樣的胡扯!
法官眉頭都皺了起來!
丫的,在逗我嗎?
你是當我們幾個沒有普通人的判斷力嗎?
小電驢的押金?
押金一筆就夠了,你壓的每個月都要罰上好幾筆是幾回事兒?
不說別的,就算是某個月其中一筆罰款就已經超過1000多,都夠買一輛稍微差一點的電驢了!
你好意思睜著眼睛說瞎話?
主審的法官聲音已經相當不客氣:「說是該公司小電驢的押金?有每個月都要交幾筆的押金(罰款)嗎?有證據來證明這是押金嗎?」
金牌大律師一時之間竟然語塞:「我方並無相應的證據!」
「被告方我作為法官在這裡重申一遍,誰主張誰舉證,既然你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那麼你將承受相應的不利後果,你的論據就不成立!你也是成名這麽久的金牌大律師了,別做這麽沒有證據的回答。
現在我重新回到原點,再次正式詢問被告方這麼幾筆的罰金,究竟算是什麼?」
兩全其害就必須取其輕!
只能挑輕的來認罪了!
金牌大律師咬了咬牙:「這幾筆金額確實是我公司對於原告方的罰金!但也僅屬於合作關係之間的相互約束的罰金!」
不見黃河心不死是吧?
還嘴硬是吧?
依然不承認這是屬於勞動合同關係而產生的罰金是吧?
法官點了點頭:「那被告方能否解釋一下,原告方為什麼要通過被告方的渠道繳納保險金呢?
並且被告方你方在這個過程當中把三塊錢的投保金都是自砍掉兩塊錢,私自拿了66%的份額!
據我所知,被告方為外賣平台及業務範圍,並不包括保險業務,希望被告方能夠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和提供證據!」
金牌大律師到了這個地步,感覺已經感覺硬扯已經沒有用:「這是按照行業規定從外賣平台的渠道進行投保的,我方收取合理的手續費,這也是理所應當的!」
法官的眉頭皺的更深了:「所以你方收取的手續費直接給人家收了將近7成是吧?」
「是……」
「那被告方你方是承認原告方從你方的渠道進行繳納保險費用的行為是吧?」
「是……」金牌大律師嘆了一口氣。
「承認了就好!」法官點了點頭。
「關於前兩個辯論的焦點到此結束,雙方如果有需要補充的,可以當庭提出來繼續辯論!」
「我方短時間沒有想要補充的!但是後續一旦有證據的話,保留之後繼續補充的權利!」金牌大律師林律師揮了揮手。
「我方同樣保留繼續補充證據的權利!」羅凱點了點頭。
主審的法官三人快速的點頭。
此兩個爭論焦點可以過。
那麼接下來的爭論焦點是什麼呢……
外賣平台公司的老闆似乎總算是神遊了過來。
聽完了剛才的問話之後。
都不覺得情勢對於己方相當的不利。
難不成,這一個官司也要翻車?
這麼簡單的一個勞動糾紛案也要翻車?
在金牌大律師利用法律設置層層的障礙,層層的包圍之下,姓羅的這個小子真的能夠殺出一條血路?
離譜了好嗎?
類似的勞動糾紛案子,明明之前不是這樣的啊!
怎麼在姓羅的這個小子上了法庭之後就變成了這副模樣?
外賣平台公司的老闆不解,但是他大受震撼!
現在的年輕人都這麼不講,武德?
都這麼猛了嗎?
或許是感受到自家老闆懷疑的目光,金牌大律師繼續咳嗽!
開始了下一個撕逼的爭論點:「我方對原告方提出來的賠償計算標準持有懷疑態度!不應該按照騎手工作所在地來進行計算賠償金,應該按照騎手戶籍所在地的農村人均收入來進行計算!」
羅凱聽到對方的挑刺之後,挑了挑眉毛?
你丫的總算是承認我方起手與外賣平台公司有實質上的勞動關係是吧?
眼看著是避不過,就盡量減輕賠償的金額是吧?
在這些細節和我掰扯是吧?
行,那就來!
同.人不同命是吧?
外賣騎手工作所在的城市城鎮人均平均月收入……
大概是在6000左右!
以此來計算得到的賠償大概是在350萬左右!
但如果以騎手戶籍農村人均收入來計算的話……
賠償金一下子至少要少掉至少7成!
就是說最多只能拿到100萬左右!
百萬!?
和三百五十萬比起來,一下子就砍了這麽多?
真的是鐵公雞啊!
但是沒關係!
來!
戰鬥!
關於這些細節我羅某人早就有預料到了!
不然的話之前我和律所老闆模擬了這麼多次是幹嘛的?
既然是勞務糾紛的各種賠償,那麼關於賠償的細節怎麼可能不細緻?
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被告方爭議的焦點是賠償金究竟是以原告戶籍地的農村收入來計算,還是以其工作地的城鎮人均收入來計算是吧?
原告方你方有什麼意見?」
羅凱整理了一下有些發緊的西裝:「針對被告方提出來的異議……」
明天早上發,肝不動了!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