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法官:當羅律師把被告和被告律師都送
第82章 法官:當羅律師把被告和被告律師都送走,我慌了!
觀看這一場法庭審理直播的觀眾有很多,上千萬。
坐在辦公室裡面的張大炮同樣也是觀眾之一。
此時,他手裡拿著電話正在和一個男人通話。
特別是在法庭直播當中斯內克拿出精神病證書的時候!
張大炮心中大呼不妙。
果然接下來的事情往著最壞的方向發展。
羅凱當庭揭穿斯內克作假證!
這一下子實錘了。
錘得死死的。
眾目睽睽之下。
已經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
這一個混血侄兒子,當庭偽造假證?
嘶!
「張大炮,你是我兒子的叔叔,我把他交給你,你怎麼讓他去接了那麼大的一個案子?
伱還有沒有良心?你這是故意送他去死啊!」
「坐在原告席上的那個姓羅的小子有多難纏,你又不是沒有親身體驗過!
兩個案子,你這一個快接近王牌大律師的人都栽倒在他的手中!
我的那個倒霉兒子表面看起來確實很強,可是實際操作也就幾個案子,紙上談兵啊,你就放心讓他去接案子嗎?」
電話裡面傳出一個男子渾厚的聲音。
雖然中文說的很蹩腳。
但是聲音已經接近於咆哮。
張大炮也同樣回懟了過去:「你的兒子是個什麼樣子,你難道不知道嗎?
他這樣固執的人,我這個當叔叔的說話他聽嗎?
前兩天我輸了案子,他甚至還跑到我這裡來陰陽怪氣說王牌律師就這還沒他厲害,要是他上場會如何如何,這小子把我給氣個半死……」
「之後直接拿了律所的印章,甚至在網上發文diss那一個姓羅的生米煮成熟飯,我有什麼辦法?」
張大炮也被氣到了:
「他怎麼敢的啊,我在之前的聚會當中,可是三番五次的警告他!
當律師,有一條就是千萬不能觸碰,那就是作偽證!
該死該死,真該死!就算是觸碰了,也盡量的把責任推給當事人,最好一問三不知啊!」
或許是知道自家兒子的那垃圾脾氣。
或許是因為理虧……
斯內克的父親沉默了一下。
緩和語氣。
控制情緒。
聲音儘可能平靜:「我這兒子平時嬌生慣養的,也怪我沒有好好教好他……」
「坐在原告上的這個姓羅的真是該死啊,竟然敢把我兒子給送進去!」
「現在得想個辦法幫一下他!」
「怎麼幫?」
「要不從籍貫這方面入手一下?」
「籍貫怎麼操作?嗯?好像確實可以……」
兩人快速的商量好!
對於斯內克·張……
當庭作偽證!
這已經是事實。
觸犯了法律。
不但大好的前途職業沒了,還有可能會送進去待上幾年!
但事情已發生了……
張大炮和斯內克的父親只能在後面解決後事……
坑爹啊。
也坑了叔啊。
……
法庭之上,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咚。
「被告律師對與本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本案結束之後將另行立案調查……」
「現在回到本案當中,繼續進行法定程序,現在原被告雙方可就剛才案件的爭論點進行反駁辯論舉證。」
法官把案子的程序按流程進行下去。
被告律師做偽證那是另外一個案子,之後再調查。
法庭辯論環節繼續進行。
「被告方你方可以繼續對於原告方的舉證訴訟請求提出異議和反駁!」
法官說完。
所有人注視著被告席。
斯內克·張臉上已經被嚇白了。
心態已經徹底炸了。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別說是理清思路繼續辯護了。 坐在這裡沒有打擺子,就已經算是定力夠足的了。
這已經推到了泉水,還怎麼打?
泉水已經快爆了。
無力回天,神都救不了。
事實清楚!
案件清晰!
證據明確。
拿頭打啊。
怎麼辯護?
根本找不到切入點好嗎?
斯內克只能幾次咽口水,張嘴說道:「法官大人針對這個案子,我方在事發之後已經原告方和解。
並且在後續的時間曾經多次聯繫原告方發布了道歉聲明!
請看在認錯態度良好的情況之下,從輕發落。」
疊的甲被破了之後。
見事不對,趕緊認錯。
趕緊認慫。
在明知道必敗的情況之下,爭取一個態度良好從寬處落的情況。
斯內克識時務者為俊傑……
但是他旁邊的這個造謠女不是啊。
只見這女子狠狠的拉了一把斯內克!
然後站了出來:「法官大人,由於我方律師的業務原因,可否由我這個被告來為自己辯護?」
法官點了點頭:「你是當事人當然可以為自己辯護!」
一般來說當事人在法庭之上都會盡量少說話。
更別提為自己辯護了。
一方面是對法律不了解,對各種程序不熟悉。
另外一方面的話,律師會更加的專業,知道該如何揚長避短盡量的用專有的法律名詞進行陳述。
但是在有些案子當中,當事人直接不聘請律師自己上。
是想省錢省一筆律師費,認為在法庭之上自己把事情說出來應該也算是可以的。
羅凱坐在原告席上。
看著這個造謠的女子,竟然把自己的辯護律師給扔在一旁,自己擼袖子上場。
換人了。
換對手了。
換一個更菜,更不專業的人來?
好傢夥,這是恨不得自己被送進去的刑期不夠長啊!
被告席上這女子咬了咬牙齒說:「首先我在地鐵上進行拍攝之後,雙方已經在執法點達成了和解!
至於後面發的小作文,那也只是屬於我個人的吐槽而已,這應該……」
這女子還沒有說完!
羅凱就直接打斷:「也就是說你承認了你寫小作文的事實對吧!
小作文上對我方原告有侮辱歪曲事實的字眼,對吧?」
被告席上女子想要迴避,但是只能回答:「是沒錯,但是我是有原因的……」
「我才不管你什麼原因,你既然誹謗侮辱的小作文已經存在,已經成為法律事實,那麼你都承認了還要狡辯什麼?」
「這裡是法庭,我們認的是證據認的是事實,而不是替你在這裡扯什麼其他心理活動!」羅凱當庭怒斥。
旁邊的被告律師已經低下頭了。
這娘們兒咋回事兒?
你丫的別亂說話呀。
我剛才躲避就是為了避免承認發小作文的事實,想要認慫請求判的稍微輕點。
你丫的倒好,一上來就承認自己犯的罪?
淦!
法官聽到這話之後。
三個人相互交流了一下。
這個案子已經沒有任何可以爭執反駁的點。
已經可以結束了。
被告承認了自己犯罪事實……
被告律師作偽證。
刑!
都很刑!
羅律師,這個案子看來要把這兩人一次送進去!
有個法官在想到網上某個段子的瞬間……
他承認有些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