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羅律師:我方打人?你拿證據來啊!(
第54章 羅律師:我方打人?你拿證據來啊!(為讀者暗風的打賞加更)
什麼?
你把人家的樓拆了。
幹了壞事兒。
你丫的還好意思舔著個臉,惡人先告狀?
都已經戴著銀手鐲了。
還率先起訴人家打人?
還有天理嗎?
還有王法嗎?
這種反差感,讓人很難用一種樸素的感情去接受並理解。
觀看這一場省里直播間裡面的網友。
議論紛紛:
「我不理解,但是我大受震撼。」
「話說不應該是原告率先發難嗎?
怎麼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反而搶先告狀?我有些不理解!」
「這樣一來豈不是原告和被告的位置要顛倒了?嘶!頭疼。」
「有哪一個貂~大的來給我解釋一下,兩個案子為什麼可以合併一起審理?」
「我別的不懂,但是只懂戴著銀手鐲的是壞人!」
面對網友的這些疑問。
有專業的律師就站出來解釋:
「雙方的案子都是由同一個事件引起,在證據收集以及證人證言方面存在多方面的重合!
所以一起合併開庭審理比較省事兒!」
「用個比喻:就像是學校裡面來一個主題演講!
總不可能上午把全校所有學生拉在操場上宣講完。
之後下午又把學生們拉出來,再次上演同一場性質差不多的宣講……」
「這樣多費事兒呀,還不如一次講解就完畢!」
「至於為什麼惡人能先告狀。
因為健身房老闆是發生事情當天就去報案,並且提起起訴!
羅律師則是準備了一些材料,寫訴訟第二天才去提起起訴!
所以按其起訴的程序時間先後順序上來說,先進行打人的訴訟焦點進行辯論也是正常的!」
專業人士給完建議之後。
網友們恍然大悟。
「原來是這個樣子呀,懂了,以後要是出了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提起上訴再說!」
「樓上的你的想法有點危險,看到銀手鐲了嗎?
最近換成玫瑰金的款式,伱想嘗試一下新款嗎?滑稽臉jpg」
「法庭之上再開庭,然後我們這邊有專業的人士在講解!
為什麼有一種看球賽的即視感?」
「你別說了,捂臉笑,我也有這種感覺,但是能夠學到專業知識挺好的……」
「雖說是在情急之下,但是打人的事實確實存在!
那個健身房的老闆大金牙據說都被打飛了,有人證據說立案已經實錘了!
羅律師該怎麼辯護?」
「嘶,這被告方真是厲害呀,上來就要打出7傷拳?
我有可能要被你送進去,那麼我們一起進去!
這同歸於盡的打法,嘶!」
「羅律師這下子危險了,現在進攻方變成了防守方,能頂得住第1波的進攻嗎?」
……
此時此刻。
在某個別墅裡面。
一個披頭散髮,頭髮都發出惡臭的女子。
雙眼通紅,咬牙切齒。
「羅律師是吧?這網紅律師,我看你怎麼為你的原告辯護!
最好把自己給送進去!」
「還想告我?還想下周一的時候,在法庭上和我對質?
簡直是不知死活,這下子遭報應了吧!
哈哈哈,真的是笑死!」
這女子是誰?
下周一法庭之上的被告。
誣告大叔偷拍的那個女子。
同樣在觀看這場直播審理。
到現在為止,依然還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甚至還把「報應」這種詞掛在嘴裡中。
真是夠諷刺。
可能每個做錯了事情的人都不認為自己錯了吧。
如果硬是要向著所有人認錯,那麼不是錯了。
而是怕了。
……
法庭之上。
坐在旁聽席上的幾個原告們。
相互對視一眼。
似乎已經做出了決定。
如果待會兒要是沒有辦法。
他們就主動站出去,把事情攬在自己身上。
當時確實是他們打人。
但那情急之下。
自家一輩子的積蓄!
一家人生存的依靠!
蘊含著一家人的所有財產。 都被人給破壞。
這種情況之下要是還能冷靜。
那已經不叫做人了。
周圍坐著的都是自己的鄰居,都是同一棟的樓的。
還沒有打官司之前,他們在私底下已經商量好了。
既然打了人。
那麼站出去認罪,這是應當的。
但是!
以他們進去為代價。
也要把那一個健身房老闆一起送進去。
來呀。
魚死網破。
相互傷害啊。
誰慫誰是狗。
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捨得一身刮。
換一個身家好幾十億的上市公司老闆一起進去踩縫紉機。
這輩子也算值了。
……
法庭之上。
雙方的點名環節已經結束。
相互確認身份。
至於原告被告雙方的律師提交了執業證。
當場檢驗。
緊接著隨著法官一聲木槌響起。
「現在我宣布進入陳述事實辯論環節!」
「既然由被告方率先提出原告方存在毆打被告方的事實,請陳述案件事實以及訴訟請求!」
法官首先提出第1個辯論的焦點。
原告方300多個業主在情急之下打了被告方……
所有人的目光看向了被告席。
張大炮張律師輕輕咳嗽一聲。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觀看這場審理的各界網友。
現在由我來陳述第1個辯論焦點的案件事實以及訴訟請求……」
張大炮張律師說到這裡看了一眼,激動的健身房老闆。
然後手裡面拿出之前寫的訴狀,開始醞釀情緒!
帶入了一種莫名受害者的角度來訴說:
「此事件發生於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時,原告曾有多人對我方趙某某進行慘無人道的毆打!」
「現場曾有多人圍觀,之後到執法所進行立案,進行了調查和傷情鑒定,很嚴重!就連牙齒都打落了好幾顆肋骨也斷了好幾匹!
根據相關法律故意毆打他人者,並且導致輕傷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
「這是此次案件的所有回執單,傷情鑒定以及立案證明!
請法官大人過眼。」
說著,張大炮張律師就把手中一沓的材料遞給了書~記~員。
紙質的證據是複製了好幾份。
一份留存在書~記~員這裡,另外一份拿到法官那裡。
三個法官拿到證據之後。
仔細的觀看。
最後!
這份證據也傳到了羅凱手中。
很厚的一沓。
都快趕得上高中語文課本了。
將近20多分鐘之後。
在場所有人看完了證據。
辯論環節和舉證環節一起進行著。
咚!
法官輕輕地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原告方,現在該你方發言辯護!」
羅凱在萬眾矚目之下。
很輕鬆的說到:「法官大人,我不認同對方的證據!
對方所給出的證據僅僅只能證明他被人毆打了!
但是卻沒有指出是被誰毆打!
這樣連訴訟主體是誰都沒搞清楚!
所以這份證據和這個官司有關嗎?」
羅凱說完之後。
全場寂靜。
卧槽!
上來就直接否認證據。
這麼秀的嗎?
為榜一大哥暗風讀者大大的打賞加更,沒想到今天有第3更吧!
哈哈哈哈,叉腰!
咳咳咳,壞消息:沒有存稿!(悲)!好消息:作者君是能日更兩萬的觸手怪。
等上架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