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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羅律師:寫小作文網上造謠侮辱誹謗?

  第47章 羅律師:寫小作文網上造謠侮辱誹謗?請務必讓點擊量多點好判刑!

  網友們的憤怒羅凱相當的理解。


  因為隨著這個女子的身份被扒出來之後。


  所有人都直呼好傢夥:


  大學專業是媒體。


  仗著自己對於網路的了解,就寫小作文謊報他人。


  網上造謠?


  誰給她的膽子。


  想紅想瘋了嗎?


  想要炒作想瘋了嗎?


  羅凱在直播間內。


  直接現場連線了這一次的求助者。


  也就是這個視頻當中的大叔的兒子。


  二十多歲年輕人。


  滿臉的憤怒。


  甚至眼睛裡面還有些發紅。


  顯然是被氣到了:

  「羅律師幫幫我,我父親被這女的寫小作文描述成偷拍人的猥瑣老男人。


  進行百般侮辱,作為兒子的我,知道這件事情就像是心被千刀萬剮了一樣。」


  「此前父親與這一個女的通過官方調解達成和解,當時我爸不知道該女子網路曝光自己的嚴重性。」


  「……我父親是農民工,發生事情的時候是因為工地下雨沒有活干。


  之後就去坐地鐵回家,發生了這麼噁心人膈應人的事情!」


  「我沒有在第一時間知道,還是傍晚的時候我朋友從手機上看到了我爸的事情才轉給我!


  我才知道這個事情在網上被曝光了,而且造成了這麼嚴重的後果……」


  「我父親沒有偷拍,當時也給看了相冊自證清白,這女的發的視頻當中都可以看得到!

  但是!!這個蛇蠍一樣的女的還是把此事發在了網上!


  顛倒黑白,隨便剪輯並且貼上猥瑣男偷拍男的標籤進行侮辱!


  我父親今年才50多歲,老實巴交了一輩子!


  因為不會上網看新聞,甚至之前還說這些都是小事兒,和解了,官方證明清白就沒事了。」


  「但是!這女的依然造謠寫小作文網上曝光。


  我曾私聊這個女子,讓它站出來公開道歉,並且刪除對我父親進行的侮辱小作文,但是都已經被拒絕!」


  「這是何等的噁心和傲慢?


  真以為我們這些人文化不高就不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嗎?」


  「人爭一口饅頭,佛爭一口氣,人活著就是為了一生的清白!


  好人就該讓槍指著腦袋?」


  「羅律師幫幫我,我要走法律途徑!


  我要起訴!哪怕再多錢也要掙這口氣!

  這女的不是說他沒錯也要起訴嗎?


  那就來啊!」


  這男子說到這裡揉了揉眼睛。


  一想到周圍有些鄰居對老父親指指點點。


  淚水淌出來。


  羅凱感同身受:「行,這個案子我接下了!」


  「至於費用什麼的話,我分文不收,你就稍微支付一點材料費之類的就行了。」


  「這個案件的具體細節,我們之後線下再聊。


  對了,你和我好像是在同一個城市吧,如果可以的話明天我們碰個面,再好好詳談。」


  羅凱不願意在網上多說。


  因為一些細節說了之後就不好操作了。


  就像打牌一樣,不可能把明牌亮出來給對手……


  網友們全部都是刷屏羅律師仗義!


  不收律師費熱心助人。


  這個羅律師他有事是真上啊!

  難道不點贊?

  不值得稱讚?


  羅凱和網友們簡單的說了幾句不要以曝制曝!


  請網友「理性關注」!

  直播間網友表示要狠狠的「關注」!

  羅凱:……


  羅凱之後就掐斷了直播。


  緊接著快速的添加上了剛才求助者的聯繫方式。


  撥打了電話過去。


  「大兄弟你真的確定要起訴這個女的了嗎?

  這個案件只能是自訴提起,也就是說有伱父親提起才行!」


  羅凱的言下之意,這個男子聽得清楚。


  「羅律師你放心,我爸的思想工作我會幫他做好。


  我只要和他說一句父親,你難道想要讓你兒子頂著自己父親是一個偷拍猥瑣男的臭名聲過一聲嗎?


  只要我說出這句話之後,基本上我爸都會站出來的!」


  聽到受害者原告方會堅定的站出來。


  那麼自己這一個原告律師就好操作多了。 畢竟誰都想要一個堅定的隊友。


  不求多給力!

  只要不掛機!

  羅凱就能帶飛!


  羅凱再次說:「從現在開始,無論這一個女的在網上如何造謠,如何侮辱你父親,都要保持克制!

  這女的造謠造的越嗨,那麼她所發的每個小作文都會成為審判庭上能夠致她於死地的證據!」


  「明天我就帶你去公證的地方,把這些證據給定下來!


  然後再去報案!


  在這之前切勿打草驚蛇!

  她強任她強,證據收集只需要一天!

  等審判之後送她進去踩縫紉機有她哭的!」


  求助者這一個小夥子聽到了之後。


  心情好多了。


  雙方就細節說了幾句之後。


  約定好明天見面的時間和地點,就掛掉了電話。


  羅凱在酒店裡面深呼吸一口氣。


  撐了撐腰。


  關於網上造謠侮辱的案件。


  難點是取證。


  沒錯,就是取的證據。


  有人問取個證據而已,這有什麼難的?

  嘿嘿!


  這其中的門道可多了。


  這其中的講究曲折可多了。


  就比如這個案件當中。


  要是這女的一下子把自己社交賬號那些發出來的小作文一下子刪掉。


  沒有在公證的地方提前把這些證據記錄下來。


  到時候還真的拿她沒辦法。


  審判院是以證據為王的地方。


  你要告人。


  你也首先得拿出證據來呀。


  不過……


  這女的似乎懂一點法,但是不多。


  不然的話早就把那些小作文趕緊刪掉了。


  這給對手遞刀子的行為……


  嘖嘖嘖!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所說的每一句話。


  很有可能都會成為堂上反刺向己方的證詞。


  謹言慎行。


  羅凱打開社交網站。


  點擊這女的社交賬號。


  看她發的幾個帖子。


  為了確保安全。


  羅凱讓賈維斯幫忙。


  固定對方的賬號。


  對方想要刪除任何東西都不可能。


  讓最頂級的黑客去做這種事情。


  用大炮打蚊子來比喻可能都少說了……


  羅凱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快速的思索著這個案件該用何種方式來定罪:


  未經他人允許,上傳視頻至網路,已經侵犯了肖像權。


  沒有證據,侮辱誹謗他人已經損害他人名譽。


  可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賠償,構成嚴重後果的,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路造謠或者侮辱他人……


  只需要500點贊轉發,或5000點擊瀏覽就夠入刑的呢……


  頂格三年起步哦!

  對方的小作文。


  點贊量好像還挺少的。


  但是點擊量已經破千萬。


  瀏覽量也差不多。


  已經夠入刑的了。


  這個官司。


  羅凱接了!


  明天就去辦他丫的。


  這平行世界最近他遇到的案子真離譜……


   求追讀,有哪裡寫的不好的,讀者大大可以指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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