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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又遇熟人

  第164章 又遇熟人 

  因為文會,刺史想多知道一些內容,傅淵之和阿弟便被刺史大人留了下來。 

  宋歡和顏六則是充當僕人角色,在一旁當「吉祥物」。 

  第二天晚上,月上梢頭。 

  傅淵之和刺史徐大人正在下棋,忽然就聽院里傳來聲響。 

  宋歡原本惺忪的眼睛睡意退散,瞬間清醒, 整個人立馬出去查看情況。 

  院里的人和宋歡都僵住。 

  宋歡微眯著眼打量著對面的人,心想,好熟悉,她是不是在哪兒見過? 

  對面的人,「……」 

  她最好不要認出他來。 

  這時,徐大人也出來了,不過, 他沒注意宋歡和對面的人正在僵持, 而是把視線落在倒在地上的兩個人。 

  一男一女。 

  「這兩人是……?」徐大人開口。 

  對面的黑衣人看了看徐大人,又看了看宋歡,隨即轉身越過牆頭快速離開。 

  徐大人走到兩人跟前,嘴裡連忙吩咐道,「快,把縣丞叫來。」 

  小廝應是連忙退下。 

  宋歡則是把視線放在黑衣人消失的地方。 

  好一會兒后,她拍額頭。 

  她記起來了! 

  是拱司衛的人! 

  他不是在破拐賣兒童的案子嗎?怎麼跑這兒來了? 

  宋歡把視線移到地上,難道,這兩人是人販子? 

  傅淵之看著宋歡若有所思的神情,抿了抿唇,沒開口。 

  現在不適合問。 

  徐大人正頭疼雀門案件,看見一男一女的時候心下第一反應就是讓縣丞來認人。 

  在縣丞搖頭的時候,徐大人掩下失落。 

  這幫人行蹤詭秘, 想抓到人, 談何容易。 

  而正如宋歡所想,這兩人就是人販子。 

  或許是被拱司衛的人用什麼手段嚇住了,嘴巴里的布條一拿出來,兩人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罪行吐露出來。 

  徐大人心情本不佳, 一聽內容,心情更不好了,打起精神處理了這兩人。 

  按照兩人的供詞,略賣十歲以下兒童,且為他人奴婢的,判絞刑。 

  在當朝,儘管奴婢賤口交易已在法律上宣告不合法,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天佑王朝就沒有販賣人口現象。 

  實際上,當朝的略賣人口犯罪是相當猖獗。 

  如天佑十年,建安郡福城的「生口牙人,或無圖輩巧設計幸,或以些小錢物,多端弄賺人家婦女並使女,稱要聘為妻,或養為子,因而引誘出偏僻人家停藏,經日後便帶往逐處, 展轉販賣, 深覓厚利」。 

  又如天佑二十三年,廣漢郡德城「多有浮浪不逞之人,規圖厚利,於恭、涪、瀘州與生口牙人通同,誘略良民婦女,或於江邊用船津載,每船不下數十人」。 

  這裡的「生口牙人」,就是職業人販子,專門干拐賣兒童、誘拐婦女的勾當。 

  天佑王朝法律對這種販賣人口的行為是嚴懲不貸的。 

  可以說是:「略人之法,最為嚴重。」 

  按《天佑刑統》,「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和誘者,各減一等。」 

  天佑王朝將販賣人口的行為區分為「略賣」與「和誘」。 

  略賣相當於拐賣,和誘相當於拐誘。 

  和誘的罪行比略賣減一等。 

  但對十歲以下的兒童,即使是和誘,也按略賣人口罪處置。 

  根據這條立法,可以確知,天佑王朝如果抓到一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將按被拐兒童的遭遇給予不同的懲罰: 

  凡略賣兒童為他人奴婢的,判絞刑; 

  略賣為莊園童工的,流放三千里; 

  略賣為他人子孫的,判徒刑三年; 

  對被略賣人的身體造成傷害的,按強盜法處置。 

  天佑王朝的強盜法很嚴厲,為首者一般就是死刑。 

  這兩人一看就是對當朝律法熟知的人。 

  因為拱司衛那人不在,兩人估計還是耍了點小心思。 

  宋歡沒有戳破,因為她並沒證據。 

  那些人冒著風險去專門拐有錢人的孩子去做別人的奴婢? 

  她不信。 

  背後的真實情況,怕不是如此簡單吧? 

  一連五天,雀門的人都沒有消息。 

  徐大人身為刺史,不可能一直在這裡等著,後續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 

  而且也即將有新縣令上任。 

  而宋歡等人也終於能重新踏上征程。 

  宋歡幾人也在會稽郡的一個村莊里發現了玉米。 

  不過,因為它來自外國,當地人把它稱之為「番麥」。 

  玉米對土壤要求不十分嚴格,土質疏鬆,土質深厚。 

  它與傳統的水稻、小麥等糧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強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貧瘠性以及較好的環境適應性。 

  所以當地百姓除了種植水稻以外,也會留出相較貧瘠的土地種植番麥。 

  這為他們的食譜上又增添了一項。 

  阿弟吃著好吃的玉米,疑惑問道,「這個番麥只能這在里種嗎?南城、陽江府、大榕樹村行不行?」 

  宋歡說道,「當然行。」 

  這裡對應著前世的地圖,應該是浙江一帶。 

  它們都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 

  再加上玉米本身就有很強的適應能力。 

  阿弟想了想,說道,「為什麼這麼好的糧食,我們聽都沒聽說過?」 

  傅淵之接話道,「交通不便,消息滯后。」 

  宋歡點頭,「而且,這對於當地的百姓是正常不過的糧食,可他們一生出去最遠的地方也不過是縣城,哪裡會知道其他地方沒有它。」 

  阿弟抿了抿唇,「要是能把番麥推廣出去,很多人就不會餓肚子了!」 

  就像三娃子還有曾爺爺他們,就不用吃了上頓沒下頓。 

  這個番麥吃新鮮的甜甜的,晒乾了磨成粉還可以做糊糊,能攤餅吃。 

  跟稻子一樣! 

  阿弟心裡突然湧現一股異樣的情緒。 

  他想把番麥帶回去。 

  可是他的能力很有限,突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情,說道,「縣令不是都有勸課農桑的任務嗎?這裡有這麼好的糧食品種,他們可以跟朝廷請求推廣啊?!」 

  傅淵之說道,「這不是一件小事。縣令只是管理一縣的領導人物而已,他不知道這個糧食是否能在其他郡縣存活,若是失敗了,他的一生就毀了,戲弄君上,這是砍頭的大罪。」 

  傅淵之看向宋歡,「宋姑娘知道它就一定能在陽江府存活?」 

  見宋姑娘的模樣,顯然她是認識番麥,甚至很了解它的種植條件。 

  宋歡,「……」 

  她一激動,自爆了! 

  宋歡撓頭尷尬一笑,「這,我這不是從他們種植的地方看出來的嘛!土質也跟大榕樹村的差不多,畢竟我也是經常在山裡混的是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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