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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再去鎮上

  第26章 再去鎮上 

  夜色漸暗。 

  吃席速度很快,跟宋歡記憶中農村的吃席,說一樣也差不多,說不一樣也有點不一樣。 

  宋歡這桌還算好,畢竟是年輕姑娘,不好太過放開,都是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若是表現太差,如何還能有好名聲? 

  但是其他桌就不一樣了,大嬸們嘴裡吃著,菜還沒嘗出啥味兒,就咽下去了,接著下一口又進了嘴巴里。 

  大叔們可能是覺得怕丟面兒,即使很想像大嬸們一樣,但還是克制住了。 

  年輕小夥子就不一樣了,那正是「半大小子,吃窮老子」的年紀,阿弟只覺得眼前一花,桌上就乾淨了一半,再眨巴眼就沒了,碗里只存梁大勇抽空幫忙夾的菜。 

  梁大勇看著發獃的阿弟,催促道,「快點吃,不然就沒你份兒了,宋丫還算聰明,我手速可是村裡最快的,不然你只能幹喝粥。」 

  話落,阿弟碗里又多了一塊豆腐。 

  阿弟像是聽進去了,也有可能是環境影響,一股腦埋進碗里,只見他手裡的筷子不停,腮幫子也不停,哼哧哼哧努力吃。 

  不多會兒,阿弟可能感覺到了其中的快樂,還抽空看一眼梁大勇眾兄弟,嘿嘿一笑又埋進碗里。 

  梁大勇可沒空注意這傻孩子,只一個勁兒的盯著桌面,一個人夾兩個人的菜,忙的不可開交。 

  最後大嬸們吃飽喝足,兜里也偷偷揣了個米糠餅,心滿意足的幫忙收拾碗筷桌子。 

  姑娘們也被自家娘親們喊著幫忙,最後演變成了姑娘們一個勁兒的洗碗收拾碗筷,一旁站著的大嬸們互相交流著什麼。 

  宋歡突然覺得這一幕很熟悉。 

  像菜市場的大媽們在挑選籠子里的雞鴨哪只最肥,吃著口感不錯,買了最划算的那種感覺。 

  宋歡猛的回神,心裡不斷慶幸,還好,還好,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員。 

  宋歡早已經就被周圍的大嬸們注意到了,只有她跟著她們這幫婦人站這兒,如此的鶴立雞群。 

  出彩的樣貌,大方的氣質,對比起那些被自家母親(婆婆)使喚的姑娘們兒媳們,看在大家眼裡,瞬間高下立見。 

  正因為如此,她的獨特也讓不少大嬸們心底打了不字。 

  物色兒媳的婦人想,果然是沒了爹娘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而且還不會看眼色。 

  兒媳婦不懂事還能教教,可身邊還有個小累贅,這算什麼?到時候是取個媳婦,還是娶個祖宗? 

  準備物色女婿的婦人咬牙,這樣貌一出來,可不就把自己女兒襯到塵埃里去了? 

  可是這幫婦人即便心裡如何翻騰,面上也無可奈何。 

  這姑娘沒爹沒娘的,跟本村人也不沾親帶故,心裡不喜也不興指使人家,到時候可不得拖兒子(女兒)的後腿,如何還能談上一個好親家? 

  宋歡不知道自己在村裡人心中已經被打了叉叉,若是知道也無所謂,或者還挺開心。 

  這個村裡的少年人雖然不見任何女相,敷粉,但是不論是從三觀還是思維方式,處事方式等等各種都會不合。 

  而且,在這裡嫁了人跟上了枷鎖一般,她也不想這樣。 

  她只想等阿弟成家立業后,她就可以過屬於自己的瀟洒日子。 

  按這裡成親的年齡,到那時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華,享受生活才剛剛開始。 

  宋歡從梁大勇手裡接過阿弟,見到主家都還忙著,也不上前話別,只讓梁大勇帶句話給淚包少年後,就帶著阿弟趁著天色趕緊回家。 

  宋歡沒有打包什麼,回到家一邊跟傅淵之說吃席的情景,一邊就著傅淵之煮剩下的紅薯粥喝了起來,她和阿弟都沒吃飽,如今胃口也越來越大,都是長身體的年紀,宋歡只想吃飽,不能半夜再餓醒來。 

  傅淵之看著一連吃了兩碗的宋歡,笑著說,「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裡吃了再去。」 

  宋歡和阿弟忙不迭低頭。 

  宋歡說道,「有經驗了下次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宋歡沒吃桌上的米糠餅,那東西她一時半會兒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沒拿。 

  宋歡覺得她還是得努力掙錢,最起碼衣食住行,還有阿弟的學習都不能虧待了,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歡背著獵物,手裡提著麻袋,又踏上了去鎮上的路。 

  累計了十幾天的量,收穫當然也算可以,野雞五隻,野兔八隻。 

  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價收,五隻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總重量為三十九斤,收入總計五百八十七文。 

  宋歡從食肆出來就直接去了書肆,五刀紙直接讓今天的收入縮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兩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燈用的比較快,畢竟天黑的快了,宋歡又買了一斤肥肉,兩根筒骨,屠戶照例還是給她送了兩根。 

  還買了兩串糖葫蘆,還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結餘還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歡把東西塞好,路過包子鋪想了想,又買了六個饅頭,她路上吃了一個,剩下的留著回去。 

  如此,她的結餘從一百三十五文變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歡出了城門還是如往常一樣往回走。 

  不多會兒就見一個身影在慢慢往前趕路,身著一席淺雲色書生打扮,身背箱籠。 

  箱籠是為了書生在戶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簍的設計,增添了背帶。考慮趕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頂部挑出兩桿,用以綁縛苫(shàn)布,增加了頂棚。 

  男子年紀不大,應該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歲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為趕路不免有些皺巴,碎屑,面上因為趕路泛紅,額頭冒著微汗。 

  他也聽到身後的腳步聲,回過頭,面上有些疑惑不過瞬間就恢復,見宋歡背著一背簍的東西還腳步穩健,不見喘氣,面色有些尷尬,不過也沒吱聲,停下側身讓宋歡先行,謹遵男女有別的禮節。 

  宋歡也不客氣,村裡人她不是特別熟,而且又是女兒家,突然跟一個青壯少年打招呼,別造成沒必要的誤會。 

  而且,這個少年還是讀書人。 

  不是她想太壞,而是這個年代的讀書人都是金餑餑。 

  別到時候讓人父母知道了,還以為自己想攀附他們,鬧的一地雞毛。 

  而且,根據她所了解的情況推理,這少年要麼是里正家的公子,要麼就是跟傅淵之有淵源的那一家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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