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情傷(6)
第四章情傷(6)
逃也似的結了賬出了飯館,莫言宵送蕭怡回去,一個行在前,一個跟在後,一個沒說話,一個沒吭聲,就這麽一路走一路默,終於在天黑前來到了宮外的那條主幹道。
蕭怡經過在路上的深度反思,認識到自己的表白方式太過彪悍,讓莫言宵這樣內斂含蓄的書生接受不能,所以決定轉換策略,改走懷柔路線。
於是追上前兩步,開口輕喚:“小師傅,你還記得這兒嗎?”
莫言宵似是有些神思不屬,怔了半晌方舉目四下望了望:“這兒……不是每天都要經過的地方麽?”
蕭怡笑嘻嘻的搖搖頭,然後很自然地拉著他的手,一起跑到街頭的正中央站定:“那時候,你身穿大紅袍騎著高頭大馬,鳴鑼開道前呼後擁,在路的兩邊,擠滿了想要看一眼新科狀元的百姓,我也是其中的一員。這兒,就是我第一次見到你的地方。”
轉過身,仰起臉,看著素衫清雅,神情微動的男子:“這幾年來,我常聽爹爹說起你,說你的文章你的才學你的見解,還有你的為人你的品性。所以小師傅,在我的心裏,已經認識你很久很久了。”
她的眸子並非墨黑,色澤略淺些,當最後一線晚霞倒映其中時,隱約像是夾雜了一絲淡淡的金,泛著驕陽般的光華。
像是感覺到了灼熱,莫言宵微微偏首,避開了她的目光。
其實,這兒也是他第一次見到她的地方。
其實,這幾年來,他也常聽肖憶說起她,又何嚐不是,已經認識她很久很久了……
本以為,她是個既嬌且驕的富家子女。待到接觸了,才慢慢發現,她的性子雖稍顯魯莽急躁,行為處事偶爾會任意妄為不顧後果,但本質純良性情豁達,小處糊塗大處聰慧。且家教很好,見識廣博。更難得的是,身上完全沒有達官顯貴的淩人盛氣。
本打算,用些時日加以引導,讓她能真正具備統領六宮母儀天下的氣度。何曾想……
片刻後,莫言宵別過臉,不再躲避蕭怡的視線,笑了笑:“那天,我雖沒看到你,不過後來卻聽聞了你當街打傷禁軍的事跡。”
蕭怡小臉一紅,幹笑兩聲:“誰讓那小子打我哥來著?我哥的脾氣比兔子還溫吞,如果我不保護他幫他報仇的話,他就算被人欺負死了也不知道回咬一口的!”
“原來,你是想要保護哥哥。”
“當然啦!從小到大,都是我罩著我哥的。”
“那麽,你打了人,回去後就沒有受罰嗎?”
“反正,沒罰我……”
蕭怡忽然想起每次自己替蕭疏出頭,好像最後都會害得他受父母責罰。不過,被家裏人欺負,總比被外人欺負要強吧……
撓撓頭,決定暫時不去想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目前集中火力搞定表白才是正道,於是再接再厲將問題擺上台麵,單刀直入:“小師傅,我喜歡你,你喜不喜歡我?”
莫言宵卻不答,當先邁步,徐徐沿著幹道前行。
此刻正值夜市初開,街上人來人往,繁華喧囂。
蕭怡隻好跟上,這次卻是小跑幾步與之並肩,大大方方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瘦削修長,骨節分明,指尖有些涼,但掌心溫暖。
蕭怡想,如果能一直這麽與他執手同行,就是這輩子最幸福的事了。
年少的時候,常常會被微不足道的細枝末節感動得無以複加。總覺得一輩子其實沒多長,甚至短得隻有霎那。總喜歡在一些情緒前麵加個‘最’字,認為今後再也不可能有所超越,甚至連類似的都不會有。
然而,卻往往隻顧著沉浸在自己編織出的喜怒哀樂裏,忽略了很多顯而易見的東西。
比如,所謂執手,是要兩個人十指交握,彼此相扣。而非隻有一方,一廂情願的緊緊抓著另一方的指掌,稍不留神,便會如同指間沙一般,什麽都不曾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