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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風塵醉余焺 1

  我是余焺。


  一個正經清白的生意人。


  坊間傳我殺人不眨眼,事實是,別人殺我,也不見得會讓我眨眼。


  A市想要我命的人很多,但他們都沒有那個本事。


  我,是個正經清白的生意人。


  沾血的事,都讓手底下的人去做。


  冷血無情,殺戮不休……


  有何不可?


  畢竟,我母親離開的那天,她屍骨未寒,就有人追殺我,窮追不捨。


  那一刻起,心慈手軟這四個字,從來不存在於我的字典里。


  那年,我六歲。


  ……


  對,我記得我是有母親的,並且,老爺子很愛我的母親。我也很依賴她。


  但我母親只陪我到六歲。


  六歲之前,有人誇我活潑,聰明。


  三歲就會鋼琴,母親教的,簡單的曲子,複雜的曲子。大家都說我是個奇才。


  每到此時,余老頭看我的眼神就只有四個字:引以為傲。


  在他的偏愛中,我成了余家的中心,所有人都圍著我轉。


  除了我大哥,余燁。


  他比我大,十四還是十六歲,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從我叫他第一聲大哥開始,他就一直冷漠,悶不吭聲,隱忍的冷漠。


  直到誰傳了一句,我母親並不是余老頭的原配,而是在C市陪酒的女子,上了位。我才明白過來,余燁冷漠的原因。


  我們並非一個母親。


  ————


  我自認並非天資聰明的人,但我從小就看著我二哥跟大哥之間的明爭暗鬥。


  二哥比我大多少?

  十三歲?十五歲?

  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從小受盡寵愛,但二哥卻早早的被母親教導成材。


  他和余燁,在生意場上,在家裡,紛爭不斷。


  我向來很煩這些事,也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捲入這些紛爭。


  但,我母親去世那天,余老頭突然犯病,卧床不起。


  我和二哥出殯回來的路上,一群人拿著刀槍棍棒,擋在了我們車前。


  二哥說,從今天起,我們唯一的使命,就是把余燁趕出余家,就像我們的母親把他的母親,趕出去一樣。


  二哥還說,我們的母親,是在余燁一兩歲的時候,就大肚子了。


  然後,余老爺子把我們的母親娶進門,讓她上位,並且,給了余燁的母親一筆錢,讓她自己自生自滅。


  從這個角度來說,余燁是個可憐人,從小就沒有了母親。


  但,我的母親,對他視如己出,並沒有過分的排擠。


  只是,他並不領情,處處和我與二哥作對。


  二哥一直很疼我,所以,他的話,就是命令。


  把余燁趕出余家,那就趕。


  我還沉浸在失去母親的悲痛中。


  手裡拿著二哥給我的鋼管,跟他一起,衝下車。


  當然,我們只有兩個人,他們是一群。


  並且,玩兒了命地,想讓我們死!


  逃生。


  這麼狼狽地被追殺,我還是第一次。


  有的人,十六歲經人事,有的人,十八歲歷生活。


  在這之前,最大的愁苦無非學業,或者錢。


  而我,六歲,經了生死。


  母親和我的生離死別,被余燁追殺到命懸一線。


  二哥始終護著我,他說,媽已經不在了,這世上能跟他相依為命的,只有我。


  普通孩子不過剛上學的年紀,我已經準備好了要刀光劍影。


  他燒了C市的一棟房子,我並不知道是什麼地方,也沒人提起,但燒它的時候,他是帶著我一起的。


  他說,這房子叫錦山別墅,是陪母親下葬的東西。


  看著熊熊烈火,我沉默。


  比起之前的活潑,我越來越沉默。


  從那之後,我跟著二哥。


  他的喜怒哀樂,便是我的喜怒哀樂。


  我再也沒有碰過鋼琴。


  兩年後他娶妻,娶了一個門當戶對的妻子,端莊大方,重要的是,這是商業聯姻,二哥無疑給自己添了籌碼。


  那時候,我八九歲,他大概,二十齣頭。


  我的確,是余老爺子的老來子,所以,才得到那麼多的寵愛。


  後來,二哥和他妻子生下一個女兒,是個漂亮的丫頭。


  眼睛像她母親,口鼻像她父親。


  我爸很開心,賞了他們一棟別墅,在A市,那個年頭,那棟別墅幾乎是所有別墅中數一數二的存在。


  當然,不包括余宅在內。


  但是,沒過多久,我聽到了此生難忘的噩耗……


  二哥和嫂子住的地方,著火了。


  那年,我剛十三歲,他們的女兒,叫余可馨,才大概七八歲。


  半夜裡聽到這個消息,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瘋狂。老爺子的身體剛好沒多久,帶著我衝到車庫裡……


  我從未見過父親哭,但是,那棟房子在他眼裡燒著,同時有淚光。


  想都沒想,我提起消防車下的水桶,把所有的水往自己身上澆了下去。


  然後,衝進了房子。


  無論身後,老爺子在咆哮什麼。


  二哥二嫂已經不省人事,我在角落裡,找到了余可馨。


  小丫頭七八歲而已,哭成了傻瓜。


  我脫掉外套,把她裹在裡面。


  在心裡暗暗發誓,二哥的血脈,不惜用我生命來護。


  明明,我自己才十三歲,卻有了從未有過的使命感。


  我的二哥就是我的標杆,就是我的方向。


  那之後,我的標杆倒下,方向迷失。


  我知道,這場火災並不簡單,可是余老爺子不讓所有人查下去。


  好在他很疼余可馨,把對二哥的思念和父愛,也一併給了她。


  我依然每天,悶悶不樂。


  余老爺子為了哄我開心,給我建了一個滑雪場,人工的。


  因為A市就算下雪,也是小雪,所以,他也就花了大價錢,給我修建了一個。


  之所以說,是花了大價錢,是因為這人工滑雪場,必須一年四季都維持著,每一天的支出都上萬。


  但我並不感興趣。


  我只想,完成二哥未完成的事情,例如,把余家的企業發揚光大,例如,把余燁趕出去。


  我知道那場火宅,跟余燁,有莫大的關係。


  所以,我決定出國。


  說出這個想法的時候,老爺子乾脆利落地答應了。


  說我不愧是他的孩子。


  臨走時,我交代了唯一一件事,照顧好余可馨。


  那年,我十四歲。


  隻身一人到了國外,開始學各種本領……


  打架,劍術,槍法,商法,賭石,賽車……


  太多太多了。


  我沒有交朋友,我不願意把時間浪費在,維持人際關係上面。


  一天二十四小時,我會用二十一小時,學我想學的東西,做我想做的任何事。


  第一年,我花著余老爺子的錢,第二年,我開始替別人鑒別和切割玉石,第三年,我用幫別人賭石賺來分給我的錢,投資做了生意,在南非。那時候,我大概十七歲。


  他們都說,我有賭石的天賦,但我並不感興趣。


  第四年,我在南非,倒騰鑽石。


  鑽石,不過是碳,但利潤及高。


  我不懂那些女人為什麼會對這種東西感興趣,為了炫耀,為了虛榮心。


  對於女人,我也是從來,都不覺得她們有什麼好。


  我心中,沒有任何一個女人,能比得上,我的母親。


  雖然,她在我六歲的那年,永久離開了。


  在國外,整整四年,我沒有向余老爺子說過任何一句苦累,因為,我越來越明白,在這個世上生存,應該具備些什麼。


  都說,經商,人際關係很重要。


  但是,我有能力,讓我自己不用虛情假意,也能服眾。


  是的,他們都服我。


  從小到大,幾乎很多人都尊敬我,是因為我是余老爺子的掌中寶。


  十七歲過後,他們同樣尊敬我,但更多的,是服我,因為,我站在他們仰望的高度。


  然後,我回了國,回了A市。


  在我成年的前一個星期。


  一切,熟悉

  其實對我來說,我早在十三歲,二哥死的那一年,自己就已經是個成年人了。


  但余老爺子年事已高,他堅持,讓我待在他身邊。


  他說,他已經失去了最愛的女人,和一個兒子。


  不能忍受,他另一個兒子離他那麼遠。


  他說,南非的鑽石生意,我可以隨意做,但人,一定要在他身邊。


  我答應了。


  因為,A市還有餘燁,我始終沒有忘記二哥是被活活燒死的。


  也因為,A是還有餘可馨,我二哥唯一留在世上的牽挂。


  回國的時候,我就在心裡盤算著,要怎麼讓余燁這個敗類,滾出余家,滾出A市。


  一個巨大的計劃,在我心中悄然發芽。


  直到一個星期後,十八歲那天,余老爺子堅持要讓所有A市有頭有臉的人物,來看看他優秀的兒子。


  我沒有拒絕,畢竟,為了我心中的計劃,認識認識A市的人,也好。


  的確,那天我記住了很多人。


  從小我就有過目不忘的本事,見過的人,他們的名字和職業甚至特點,我都會一清二楚。


  也正是那天,有一個人,出現了。


  她讓我有些懷疑自己。


  但也讓我明白了,為什麼我會對女人沒有興趣。


  原來,是因為,沒有遇見她。


  我很討厭這樣的感覺,那種不可控制地感覺,讓我覺得,在國外的四年,學到的一切本事,都毫無用武之地。


  瞬間,我又變成了那個六歲,看著我母親死去卻毫無辦法的男孩。


  男孩,我討厭這個名詞。


  但我的確,在第一眼見到那個人的時候,心裡就突然生起了從未有過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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