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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章 大塊頭霸王龍

  水邊,那大塊頭,腦袋一甩,甩上岸去,掙扎著想再次站起來。


  可惜沒能成功,站到一半,又轟隆一聲,摔下地去,明顯已經無能為力。


  它兩條腿都中了彈,傷了骨頭支柱,看來是沒有了支撐能力了。


  可心抬著槍,想再進行射擊,被我給壓住槍身:「別打。別浪費子彈了!」


  可心道:「它還想站起來呢,不多補兩槍,能死掉嗎?」


  我道:「能死的!你們都朝它開多少槍了都。它一土著,頭一回見槍,還沒見識過槍子的厲害呢。等它轉過神來知道自己是中了槍,就會死了的。」


  可心聽懵了,回了半天味,才吐出一句話:「你這不歪理嗎!」


  這倒也不是什麼歪理。


  可別小瞧了槍械的威力,這種人類發明的熱兵器,除了電影里那種變異怪物不算,這地球上,還沒有什麼動物是它打不死的。我是玩槍出身的,這點我比誰都清楚。


  再大型的動物,挨一發這種大威力的步槍子彈,只要是打中要害部位,基本都活不了。


  差別只在於什麼時候死而已。


  一分鐘之內估計還能掙扎,但五分鐘,一個小時,一天,最多能苟活個三五天,重要器官被暴力破壞,總有它斷氣的時候,總之不會再有復原的機會了。


  還想自然活到死?那是不可能的!


  就說大象夠大了吧?五十米內,近距離朝它腦門來一槍,它也得趴下。


  當然,眼前這巨獸,比大象還要大上那麼一兩倍,但也大得有限,沒有大到太離譜。


  其實無論塊頭再大,總有脆弱與致命的部位,只要是打中了這些地方,憑子彈摧毀性的破壞能力,都足以讓這個器官喪失掉功能。


  當然,既然說是致命的部位,那這器官,得是無可替代,對本體來說,是不可缺少的。你要是打到個不疼不癢的地方,那肯定不會致死。


  人被打掉一整條大腿,還能截肢保命呢。


  但在心臟上穿個洞試試?


  話再說回來,打死跟制止對方的行動能力,那也是兩碼事。能致死的一槍,未必就能讓對方立刻喪失行動能力。


  我剛才要不是把這大傢伙的兩條腿給掃瘸,我估計得被它臨死拉去墊背才算完!

  所以剛才為保命,打起來沒心疼。


  可現在我們既然都上了船,安全避掉了,自然不必再浪費寶貴的彈藥。


  李志問我:「那現在怎麼辦,還要回岸去嗎?」


  我點頭:「壯壯它們還在岸里呢,我的備用彈夾,剛才滾的時候也摔掉了,還有煤爐工具都在岸上……我們避開這裡,往下一點再靠岸,去拿東西。」


  岸上那巨獸,剛才也注意看了,雖有四肢,但能著地的,只有兩條粗壯的後腿,前面的一對前肢,特別短小,像長畸形了一樣,不知道用來幹嘛的。


  塊頭足夠大,目測得有十來噸重,起立時的身高已經說了,有四五米高,讓人看起來有一種居高臨下的壓抑感。一條尾巴,則特別的長,像蛇尾巴一樣,佔了整個身體的大半。


  整體長度,則有十幾米吧。


  這樣一頭巨獸,又是吃肉的,讓我恍惚中,覺得它與侏羅紀時代的某種很出名的傢伙,很相似。


  但是我又不敢十分確定,因為這大傢伙的碩大腦袋上,長著一叢大翎羽……嗯,就像大公雞的雞冠一樣!

  於是我請教我表姐:「大專家,這個吃肉的大公雞……那個龍,又是什麼來頭,有什麼稱呼沒有?」


  我表姐瞪了我一眼,對『大專家』的稱呼,似乎極不受用,道:「我幾乎敢確定,這是雷克斯暴龍。」


  「雷克斯暴龍?」我咂摸了一下:「這名字還挺耳生呢,沒聽過。」


  一旁的李志,倒是突然想到了什麼:「雷克斯暴龍?那它豈不是那個……我又轉不過來了。」


  我表姐微微點頭:「學名叫雷克斯暴龍,但在我們國內,它有一個更有名的名字,那就是霸王龍!」


  「霸王龍?還真它媽是它呀!」


  我一愣,我剛才就覺得是它,可誰叫它長得跟我們印象中的不太一樣呢。電影里哪只霸王龍是頭上長那麼顯眼的一撮長毛的?


  我表姐道:「從體型個頭上看,與霸王龍化石建模的幾乎一樣。據研究,這種大型肉食性恐龍,身上確實也還保留有少部分的羽毛。所以不足為奇。」


  聊天中,船隻往下飄了五十多米,已經遠遠離開那頭巨獸。這時才划進岸里去。


  安全起見,必須得躲這麼遠。對於這麼大的一個龐然大物,我們還是有些心理陰影的,總擔心它要噌地一下又站起來,逮著我們追!雖然明知這不可能了。


  那四隻小狼犬,也在岸上隨著船走,趕到了我們的靠岸地點。


  我讓沈娟,蘇舞,還有韋慧雲,一起在岸上拉著船,道:「你們仨,就這樣拽著纜繩好了,有危險就趕緊跳上船去,離開河岸。丫頭,你就拿槍在這當保鏢吧,趕幾條狗進草叢裡面去放哨,有什麼情況也早發現。我和李哥,到上頭把東西取回來再說。」


  我和李志,只拿了一條槍防身,帶上狼犬壯壯,重新回了上面的營地。


  走到那霸王龍那裡時,我們還故意繞開了,在十多米外,遠遠地觀察了一陣。


  那大傢伙還沒斷氣,不停地扭著脖子,張著腦袋,還甩著尾巴,一副垂死逞凶的樣子。


  李志見我繞著它看來看去,有些不解:「小余,你研究什麼呢?」


  我呵呵一笑:「沒什麼。就想看一下,怎麼有效地對付這種龐然大物,為以後再次相遇做些準備。」


  「你看這傢伙的腦殼,又大又硬,並且不知道它腦子藏在什麼部位,子彈要是打在那個顱骨上,還不一定打得到腦子裡去。你看,你和可心之前打的那幾槍,都打偏它上下鄂去了,雖然也洞穿過去,但對它而言,根本不算什麼致命傷。」


  李志點頭道:「看來還是打它的腿管用呀!」


  我道:「打腿雖然也不致命,但能立刻讓它喪失行動能力。就像我們人也一樣,狠敲一下膝蓋,再凶也都站不起來了。我們以後要是再撞上這種大玩意兒,遠遠地,首先就得瞄它的腿,不給他靠近的機會!要打腦袋打疼了,它估計要衝上來發飆呢。」


  感冒……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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