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從實招來

  千尋依舊能想起當時他摔得血肉模糊的樣子,將她嚇得夠嗆,差點以為他已經死去。


  紀君陽在這之前有賽車的愛好,在國外玩過漂移賽和方程式賽,身手非凡,反應靈敏。可能那些人覺得他不會想到他們會在他熟悉的領域裡動手腳,會一時大意,但同時又忌諱著這一點,覺得普通的剎車失靈耐何不了他,但是從上而下的盤山公路是他不熟悉的路狀那就另當別論了。


  「他沒摔死,還真是命大啊。」海芋扁扁嘴,初時以為他們的認識無外乎一些曖昧的邂逅,畢竟紀君陽是個美男子,少有女人能抵擋得住他的魅力,卻沒有想到不是英雄救美,反倒是美人救英雄。


  當然,在她海芋的眼裡,千尋是大美女,但紀君陽可不是英雄,也許是只狗熊,一個拋棄女人的狗熊。


  千尋道,「雖然沒有缺胳膊斷腿,但是撞到腦袋,傷了眼睛,導致失明。」


  海芋聽到這裡,手掌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靠,你可別告訴我,你當年跟我借錢就是為了給那混蛋治眼睛。」


  千尋並不否認。


  海芋一聲哀嚎,「喂,救他的人是你,他對你感恩戴德還差不多,怎麼反過來,你以身相許上了,你這是唱的哪一出啊。」


  雖然那時候自己也很窮,借的不多,千尋家裡說不上多寬裕,可她父母從來就沒有讓她在錢上發過愁,她突然的說要借錢,自己縱使有疑問,卻也爽快地拿出為數不多的積蓄,又找其它幾個朋友借了一些給她匯過去。人都有個急事的時候,這是自己當時的念頭,卻沒想到錢的用途居然是這樣啊,千尋她簡直就是救了一頭白眼狼。


  在海芋的想法里,紀君陽肯定做了什麼對不起千尋的事,要不然千尋怎麼會帶球跑路。


  千尋將整個身體都縮在沙發里,神情陷入回憶里,「其實在這之前,我見過他一次。」


  紀君陽作為特邀嘉賓出席江城大學百年慶,她就在台下,在他演講之前,學校的幾位領導已經洋洋洒洒萬言,聽得她昏昏入睡,若不是因為她是學生代表,還真想一走了之。


  他上台的時候,俊逸的外表在一群大腹便便的領導中間顯得卓爾不凡。本來她對這種富家子弟並沒有太多的好感,學校請他們來,說是校友,其實並不是他們本身有多榮譽,無外乎是想從他們的口袋裡得到更多的捐助,而他們亦從這類慈善活動里得到正面宣傳,哪怕平時私生活劣跡斑斑。


  所謂雙贏,不過如此。


  在他之前,也有幾個類似他這樣身份的人浮誇了一通,但他一上台,發言卻是精簡而幽默,叫她精神為之一振,也忍俊不禁起來,她甚至在他的眸里看到了一抹戲謔之光。


  那一刻,她覺得他們是同一類人,但從未想過她和他之間會有什麼交集。


  慶典后,學校做東請吃飯,她作為學生代表被挑選作為陪客,被安排坐在他的身邊,間免不了觥籌交錯。


  她不是不甚酒力,只是挺討厭這樣的場合。正人君子背了公眾,也就是一風流成性的種。有些教授,出了教室,就是一禽獸。學校安排她們幾個女生陪席,傻一點的以為這是學校重視她,畢業時也許能得個好評,推薦份好的工作。當然,聰明一點的,會覺得這是一個麻雀變鳳凰的好機會。自然,都是使出渾身解數討好這些公子哥兒們。席間的話題,也帶了些顏色。那些台上正兒八經的男人們,在此刻也撕下了君子的外衣,不時說著葷段子。


  唯有她,覺得被出賣了一樣,學校也不見得就是塊凈土。她坐在角落裡不顯山露水,安靜得好像不存在一樣。而他坐在她身邊,話亦不多,不像他們那樣相互吹捧,讓她對他的好感又陡地生了幾分。


  桌上有人來敬酒,他也就笑笑,不推拒,但喝得不多,每次都是小小地抿一口,坐在那裡就像一個局外人。


  只是身在局中,又怎可全身而退。這不,領導很快就盯上了她。


  「千尋,趕緊給紀學長滿上酒杯啊,平時見你挺機靈,今兒個怎麼像根木頭似的。」


  她無奈地起身,滿上他的酒杯,忘了自己說了句什麼話,反正引來全場轟笑。她發現他嘴角向上翹起的時候非常好看,有那麼一瞬間的失神,一不小心就喝了整杯的酒。


  這下可不得了,男人堆里女人最好別喝酒,特別是在不懷好意的情況下。就算喝,也不能表現得太豪爽,最好是裝作自己不勝酒力,以免被灌。她這麼一口下去,氣不喘臉不紅的,男人們還不得起鬨把灌醉了,理由很簡單,她跟他喝了,也得跟他們過上一杯。


  就算她從小喜歡偷喝父親的酒,然後被發現,在父親的熏陶下練出了一身酒量,可也經不起他們紅酒白酒啤酒的混亂喝法,人沒醉,就是肚子喝得脹。借口去上洗手間想到外面透口氣,他們攔著不讓,只說她是不給面子。


  為難之際他開了口,「別為難小妹妹了,以大欺小可不是美德,上個洗手間而已,又不是不回來。」


  那些人這才鬆了一把,她如得赦令,飛奔往洗手間,心中將他們一個一個詛咒了個遍,唯獨咒到他時,心裡微微動了一下,有那麼微小的感動在心裡流淌。


  她在洗手間里足足呆了十分鐘才出來,不太想回到包廂里,就在靠窗的走廊邊玩手機遊戲,也不知道他們要吃到什麼時候,自己的包還在裡面,真想即刻就走人。


  「你沒事吧。」身後忽然傳來的聲音將她嚇了一大跳。


  回過頭,見是他,沒大好氣地說,「沒事。」


  「想不想離開這裡。」他像是看穿了她的心事,嘴角勾著一抹笑容。


  笑什麼笑,要不是因為你這皮囊閃了本小姐的神,我能被灌那麼多酒嗎?但離開的念頭那麼強烈,這些話她也只能在心裡暗暗腹誹一翻。


  「能走嗎?」


  「只要你想。」他神秘一笑,如篤定一般。


  「當然想了。」什麼破飯局,她可沒有興趣對著一群衣冠禽獸賣笑喝酒。


  「好,那你在這裡等會。」說完他便折回了包廂。


  也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麼,反正那些人便放了他走,出來的時候他還給她捎出了那隻掛著hello-kitty貓的包。


  其實出了酒店,他們就分道揚鑣。本來她還怕他像那些男人一樣私下有動作,都想好了說詞要怎麼脫身,結果一句也用不上,便看著他的車子揚長而去,她說不出是鬆了一口氣還是有些失落。


  這種感覺很奇怪,困擾了她一路,回到宿舍的時候,她對著鏡子笑笑,只當是自己喝多了酒腦筋有點糊塗了。洗了澡便睡覺,一覺睡到大天亮。


  同飯桌的女生第二天過來問她昨晚跟紀少去哪happy了,她說她在宿舍睡了一晚上,有室友為證,她們皆露出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怎麼可能,紀少明明就對你有意思。」


  她這才明白他找了個叫人浮想連篇的曖昧借口,當然,那只是借口而已,卻叫她莫名燒了耳根。但同時她又很清醒,自己與這個男人,不在同一個世界,斷不可能有後續的故事發生,也就把這個人漸漸給忘了。哪知道三個月後,與同學去寺廟裡遊玩,走散了之後會在溪水邊撿到重傷昏迷不醒的他。


  山裡手機信號很不好,她也不知道怎麼去求救,幸而找到當地的村民,用簡易的板車拖著他到了大馬路才攔到車直奔醫院急救。那一刻,她是真的怕他死掉。


  他在醫院昏迷了七天,醒來時眼睛失明,脾氣暴躁無常,情緒一度低落。她想聯繫他的家人,他卻告訴她家中出內鬼,行蹤不能暴露。那時候她便知道,有錢人家也不一定是表面上的風光,得時刻防備著那些覬覦財產的本家或者親戚。人情冷漠,有時候是最親近的人也不可以相信。


  海芋聽到這裡,也不免唏噓,「所以你就大發善心,義無反顧地照顧起他來了。」


  她太了解這女人,心軟,更何況是對著一個頗有好感的男人。


  「他需要人照顧,然後我們便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千尋淡淡地,就像陳述著一個事實,卻從沒有想過當時幫他有可能把自己捲入一場危險里。


  海芋一嘆,「我一直以為你對感情是個天生遲鈍的人,卻沒想到你居然還玩起了一見鍾情,趕潮流啊。」


  這潮流到底沒有趕好,千尋苦笑了一聲。


  「那後來,他眼睛好了,你們怎麼又分開了,把你當完救命稻草利用完之後就扔了,混蛋。」海芋還是這麼地急躁子,罵罵咧咧地。


  千尋道,「事實上,他並不知道我長什麼樣子,我也沒有告訴他我是誰。照顧他的那一年,雖然過得很辛苦,可是我覺得我開心。他雖然眼睛看不見,但並不減他的睿智。」


  海芋不以為意,「切,戀愛中的女人,通常腦子是燒壞的,就算是看著男人的缺點也覺得是好的,我就是這麼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他要是個好男人,這輩子都應該感激你,居然忘恩負義,一腳把你踹開算個什麼事,長副臭皮囊有什麼好看的,虧你還對他念念不忘五年,我看你是瘋了。」


  千尋沉默了一會,道,「海芋,還記得發生在咱爸身上的那場車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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