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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喜歡的模樣

  四五十歲,盲丞的這個答案的確是在胡謅,但他這句胡謅卻有他胡謅的道理。


  自從來到舍昂,不管是察戈還是這個老婦人,他們對盲丞的態度有所改變,都是因為讓他們來這裡的人姓唐,而且兩個人都很想知道關於什月的事情,由此可見他們都認識這個什月。


  盲丞能分辨出察戈差不多是四十多歲,老婦人則在五十歲往上,從這一點上,差不多可以推斷什月的年紀在四五十歲,那麼作為和什月認識的唐家人,盲丞覺得自己說出的這個「四五十歲」,沒問題。


  更關鍵的是,盲丞從根兒上就不想對老婦人暴露關於唐鬼的事情,他不知道唐鬼與什月的關係,不知道這老婦人是友是敵,只要他不說,老婦人便不知道哪個是讓他們來這裡的唐姓人,哪怕唐鬼就站在他們眼前。


  盲丞對自己的回答十分滿意,說完這話之後,他便在腦海中思索著如果老婦人繼續問下去的話,他該要如何應答。


  然而讓盲丞沒想到的是,老婦人在問過這句之後,便沒有繼續問下去,反倒好像這事情與她而言並不重要似的,輕描淡寫地「哦」了一聲后,便招呼著察戈進門,帶著盲丞回去。


  察戈扶著盲丞向門外走去時,盲丞在察戈的指引下,正要邁過出門的台階,就聽到背後響起老婦人的聲音。


  「這次你救了我孫子,實在感謝,有朝一日再好好招待你。」


  說是款待,可聲音里沒有任何熱情或是感激,盲丞在心中暗笑一聲,這樣的人,最好別有再見的時機。


  盲丞跟著察戈回家,一路無話,兩人只是在街頭默默地走著,耳邊時不時能聽到山寨村民交談的聲音,盲丞對此並無興趣,他在腦海中重新溫習了一遍自己和那老婦人的對話,試圖在對話中找到破綻。


  不知為何,盲丞總覺得這事情不大對勁。


  直到察戈和盲丞回到家,關上院門,察戈才對盲丞道:「你餓了吧?我這就去準備中飯了。」


  「你還知道給我吃中飯啊?」盲丞忍不住低聲埋怨道:「早飯我都沒吃吶!」


  舍昂當地人吃的早飯非常有特色,當地生產一種小土豆,因土質和日照的緣故,怎麼都長不大,表皮也是斑斑點點,看起來非常難看,但是吃起來卻很綿糯。


  當地人將土豆削皮,煮熟,晾乾后搗碎成泥,與切碎了的野菜拌在一起,灑上鹽巴,這就是舍昂的早點。


  這一點盲丞並不知道,從他們住下之後,盲丞還真是沒機會吃到察戈做的早飯,但是,金寒池卻品嘗過了。


  老百姓嘛,自然是靠天吃天,靠山吃山,舍昂身處窮鄉僻壤,雖然沒有受到時局波動苛捐重稅的影響,但是往難聽里說,這地方實在是貧瘠得連見錢眼開的軍閥都已經將其遺忘。


  故而,當休伶將一枚銀角子扔給一戶農家之後,那農家興奮得忘乎所以,當即便給他們準備了一桌豐盛的早飯——在土豆和野菜里還加了星星點點的臘肉,畢竟,臘肉雖少,卻也是只有過年才能吃到的東西。


  清晨時分,金寒池剛睜眼時,休伶已經醒了,她站在門口,見金寒池起身,便進門服侍金寒池穿衣,只是當她拿起一件長衫時,金寒池卻搖搖頭,他穿著一身白色底衣,微微直起身子探頭看向藤編的手提衣箱,「不是提前準備了當地苗人的衣裳嗎?我想穿那件。」


  「主人……」休伶愣了一下,「今日要下山?」


  「嗯。」金寒池說著,已經轉動身子放下腿,休伶順勢將鞋子放在金寒池腳邊,他蹬上鞋子站起身,鬆動鬆動身子道:「也該下去走走。」


  趁著金寒池活動筋骨的功夫,休伶拿起苗裝上衣,金寒池伸開胳膊,衣服已經套上身子,他展開手臂,任由休伶幫他綁好腰帶。


  這些事情,是休伶每天早上都在做的,做的太久,所有的動作就變得好像給自己穿衣服一樣熟練,她甚至能極為精準地掌握腰帶該在什麼長度打結,一分不松一分不緊。


  晨光就在這時不偏不倚灑落在休伶的手指上,望著那修長白皙的手指靈敏地上下翻動,金寒池突然笑了。


  「你記著,將來嫁人了,可不能這麼伺候男人。」


  休伶聽罷這話,手上的動作僵了下來,她抬眼打量著金寒池,目光之中略有惶恐,「主人,休伶哪裡做錯了?」


  「沒有錯,但是,沒有錯本身就是錯,」金寒池眨了眨眼睛,打啞謎般對著休伶故作高深道:「男人就是一種不能活得太舒服的動物,你對他太好,把他樣樣事事都伺候周全了,他就會有力氣沒地方使,那些使不出去的力氣就會用來找你的麻煩,懂嗎?」


  休伶搖頭,她不想和金寒池討論男人的問題,別開目光低聲道:「不懂。」


  金寒池忍不住笑道:「你當然不懂,等你懂了,也就是該嫁人的時候了。」


  這話令休伶的心緒一陣翻卷,她沒有應聲,迅速幫金寒池系好腰帶后,岔開話題道:「這幾日,寨子里好像很熱鬧。」


  金寒池沒有回應,只是走到門邊,洗臉水已經準備好了,以從家裡帶來的黃銅臉盆盛著,溫度正是金寒池習慣了的溫度,他伸手捧水,盆地的龍紋跟著水波晃動。


  站在金寒池背後不遠處望著他洗臉的時候,休伶忍不住細細品味起金寒池的話,她用力地在其中尋覓著一些蛛絲馬跡,試圖找出一絲語氣,能夠代表金寒池不想讓她嫁人的含義。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勞心費力的事情,哪怕對方只是多說了一個字,也想從中找出對方喜歡自己的證據。


  尤其是這段時間裡,金寒池用盡了無數方法,身上的吐真蠱仍舊是沒能解掉,除了休伶之外,金寒池不和任何人說話——他是那麼害怕說真話的人,休伶知道,想要聽到他口吐真言的機會,著實不多。


  金寒池幾下洗完了臉,一隻手撫掉臉上的水珠,另一隻手伸向一旁,休伶連忙遞上面巾,金寒池一邊擦臉一邊道:「熱鬧還不好?你性子太冷清,也該多去湊點兒熱鬧。」


  「可是,主人不是不喜歡熱鬧?」


  「不喜歡有什麼辦法呢?該做的事情自然要做,」金寒池放下面巾,甩了甩頭髮上的水珠兒,「我連走路都要走在別人前面,做事,當然要先發制人。」


  休伶沒有聽金寒池在說什麼,她只是在望著金寒池的那張臉,剛剛洗過的臉本就白皙,朝陽落在臉上,在那清秀的輪廓周圍勾勒出了金邊,越發顯得那張臉明亮得好似透著星光。


  這就是喜歡的人的模樣,即便走在人海中,也好像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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