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高君
男子依舊不睜眼,嘴角卻帶上了一副笑意:「我這個女兒,竟然也有要嫁人的一天。哈哈!」
這話該怎麼回答?僕役欠身,猶豫了一下,卻什麼也沒說。
男子揮手:「你且先下去,叫廚房擺一桌宴席。」
僕役沒走:「家主,自您入了天道,廚房就……就遣散了。」
「哦,倒是我疏忽了。那就不擺了。下去吧。」
「這……新女婿上門,怕是不妥?」
「既然娶我女兒,便要隨我高家。即來則安,就這樣吧。」
「是。」
……
酒家中堂,一位鬚髮皆白,卻面色紅潤如少年的老者猛然睜眼,那雙眼睛一睜,猶如一道閃電炸裂虛空。直接驚到了左右兩旁開的酒家眾人。
老爺坐在這張椅子上十年都不睜眼了,他睜眼是為何事?
強大的氣場威壓之下,眾人連氣都不敢喘一下,唯恐惹到了老爺換來滅頂之災。
老者稍微收斂心神,忽然笑了起來:「高君那小子竟然起了這般大的心情,去,打聽一下,可是那小女娃兒回來了?」
酒家的人下去了,酒家的人又回來了。
「稟家主,是高小姐回來了,而且是帶了女婿。」
「哦?高家那女娃兒還有要嫁人的一天?」
「這個……」
高家的大小姐又不是尼姑,為什麼不嫁人?只不過這話酒家眾人是不敢說的。
過了一會兒,先前出去打探消息的酒家人又壯著膽子開口了:「家主,九兒小姐也回來了。」
老者一聽,旋即一怔,爾後又是一陣大笑:「我那孫女也回來了?好,好,這都十年了,我們酒家的傳承有望,好!」
那人再咬牙:「可是家主,九兒小姐是跟著高小姐還有高小姐的女婿一起來的。」
「哦?」
「這……九兒小姐一向不滿家規,怕是……」
「她敢!」老者瞪目吹須,一拍椅子,那把太師椅的把手直接被他拍的粉碎。這一拍,嚇得那酒家人不敢在說什麼。
過了半晌,老者才道:「去,派人給我把九兒帶回來!」
「是,家主!」
……
「諾,這就是孤的家。」高凝指著乾三連氣派的宅子,面色嚴肅的整了整衣衫。
「藏風聚氣,倒是好風水。」
「你懂風水?」
凌歡一笑,沒解釋。他入了神境,對天地有了自己的看法,這種看法是說不明白的,但好與壞,一眼便能定下。
「走吧!」高凝的表情前所未有的嚴肅,她本來是牽著凌歡的手的,此時卻握著拳頭,妝容嚴肅。看那副模樣哪裡有見家人的喜悅,分明是去朝拜的!
高凝的確是去朝拜的,一路過了庭院到了中堂,在中堂門口,凌歡便遠遠看見了坐於中堂正中,太師椅上的男子。
高君!
好一個俊朗的男人,雖然白髮,卻梳得一絲不苟。青衫是布,街上八塊錢一尺的布不算貴重,但偏偏被他穿出了一副出塵的氣質。
再看男子的臉色,若不是那一頭白髮,絕對是個少年模樣。但偏生是這一頭白髮,卻給人一種神俊的感覺。
只是,男人始終閉著眼睛,並沒有睜開。
這是個死人?
隔得十來米的距離,凌歡竟然感覺不到男子生人的氣息。
高凝卻在中堂門口跪下了,裙擺瀲開,如禱告的公主:「父親大人,我回來了!」
我,而不是孤。
這種稱呼上的改變,凌歡之前是從未在高凝身上見過的。他正驚奇間,高君開口了:「是凝兒回來了?身邊這位是?」
「我的夫婿,父親大人。」高凝不抬頭,依舊是一副跪拜的模樣。這模樣看的凌歡心裡莫名火大,就算是她的父親,也沒必要像拜神一樣朝拜吧?
「為何不與我行禮?」高君的聲音又傳了過來。
凌歡拱手:「見過伯父。」
高君不語。
高凝也不語。
高君不語是因為凌歡行的禮不對。高凝不語是她不想讓凌歡對著自己父親跪拜,這……是不對的!
還是薛小米小小的捅了捅凌歡:「哥哥,見神,是要拜的。」
凌歡險些以為自己幻聽了。
他這次來是見岳父的,可不是見什麼幺蛾子神的。他不信神!
凌歡依舊以抱拳的姿勢看高君:「伯父可是凝兒生父?」
高君不語,不拜他,就不會有資格和他說話。
凌歡又道:「伯父可是成神?」
高君依舊不語。
凌歡自顧自的道:「成神可有感情?」
這話一出,高君的下把忽然小小的上揚了一下,他依舊沒說話。凌歡卻看懂了他這個微表情代表的意思。
「想來伯父也明白,神是沒有感情的。若有感情,那便不配稱神。若無感情,那在下可就有話說了!」
高君又抬了下下巴。這意思是有話直說。
凌歡嘆了口氣,有些無奈有些自嘲:「我這個人吧,天生不信命,不信神。一看到有人裝神弄鬼,我就生氣,我生氣的時候,我總是會幹出些我干不出來的事情。伯父,你可成神?」
最後一句話,凌歡說的意味極重。
高君依舊不語,不睜眼,卻點了點頭。
凌歡再嘆一口:「那就是沒有感情了,我也就不用顧忌什麼了,挺好!」話落,凌歡忽然瞬身而出。
好快的速度!
甚至……甚至讓人的眼睛都捕捉不到這樣的動作,九兒驚到了,她早就知道凌歡入了神境,可神境竟然強到了這般境界?
薛小米心裡頭飛過去一萬頭草泥馬,她是以速度為優勢的強殺型刺客,凌歡這速度……足足快了自己四倍有餘!
高凝不動,依舊一副跪拜的模樣。下跪的女帝,閉著眼睛,面色平靜。
可沒有人知道此時此刻的心情,自己的愛人向著自己父親出手,她心裡竟然隱隱希望凌歡能成功。
這是不孝嗎?
不,這是孝心。
沒有人知道入了天道境之後,作為一個人的人身體會起什麼變化,但高凝知道,高凝不光知道,她還親眼見到了。
那還是十四年前,那時的她,滿打滿算也只不過才是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