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隱王
送情書這種事情,在這個時候已然不是太流行,但考慮到薛亦傑之前也沒有多少戀愛的經歷,便多少可以理解一二了。
這種事情當事人薛大爺顯然不知道自己泡妞的水準有些lo,相反的,他還興緻勃勃的指揮著格里菲斯趁著空隙往吉慶房間裡面塞情書呢。
等這事過後,薛亦傑大爺就滿心忐忑的跑去廚房幫忙料理晚餐了。
做飯什麼的,薛大爺才不會呢。他裝模作樣的用刀子劃開火雞的肚子,洗乾淨,胡亂塞了一些洋蔥、西芹、胡蘿蔔、迷迭香、西紅柿之類的東西。之後捏著眉頭想了想,用手機搜索了一下,最後又添放了些橄欖油、鹽和胡椒。
當然,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薛亦傑的耳朵從來都是對著樓上吉慶房間的。果然,沒過多久,薛亦傑就盼到吉慶那聲驚喜的喊叫。
原來薛亦傑讓格里菲斯偷偷進入吉慶的房間送情書,卻沒說放在哪裡,大妖格里菲斯就只好自我發揮了。
將情書放在女子枕頭底下,書本夾縫裡,這是正常人的情書套路,但人家團大腦袋偏不。
他眼睛瞅了瞅房間的布置,鼻子抬起來嗅了嗅,終於抓起壁櫥上的一扇小門,吱扭一下子打開了。
小門打開之後,入目便是一片花花綠綠的小內衣,雖然其質地頗為樸素、陳舊,有著被女主人穿戴很長時間的痕迹,但終歸是女性最貼身保守的衣物。若是放在古時候,這些東西被外人遠遠瞧上一眼,就算失貞的。
格里菲斯頂著團團的腦殼在這一片小胸罩小內衣裡面尋尋覓覓,循著那氣味,終於找到了三兩件被疊的整齊,卻仍舊散發著女主人身體氣味的衣物。
原來,最近幾天,吉慶的月事來到,身體頗是流了些血,而那些被月事弄髒的衣物,就被他疊放了起來。
由於最近日期特殊,天寒外加畏水,吉慶就將衣物疊好,收起來,準備再過兩天身體養好之後,再來清潔。
而格里菲斯闖入的時機正巧在這段間隙之間,索性便拎起來一片小內衣,將薛亦傑的情書塞在了其間。
在這之後,大腦袋格里菲斯就樂顛顛的跑回薛大爺身邊要糖吃了。而人家薛大爺一言九鼎,果然給了不少的糖果,同時心情忐忑的等待著心目中的女神能夠看到自己純潔如同小百合似的情書,然後回心轉意,白頭偕老。
事實上,下午沒過多久,吉慶就發現了薛大爺親手書寫的純潔的小百合,畢竟整潔的房間被人拉拉扯扯弄得一團糟亂,任誰都看得出異常。
等吉慶從自己穿過的內衣堆中,抽出那張薄薄的小紙片,整個人瞬間就不好了。她又氣又羞,直接把那情書撕碎,砸在了樂顛顛等著被表揚的薛大爺臉上。收腸刮肚終於找到一句頗為惡毒的話:
「你無恥」
新年的伊始大概就是在薛大爺的茫然和吉慶的羞怒中度過了,格里菲斯端著一杯余煙裊裊的熱茶,坐在落地窗前,背對著眾人,看著漫天雪白髮呆。
薛亦傑委屈茫然的解釋和吉家兄妹冷漠的回應聲,從一樓吵到二樓,又吵了回來。他晃著碩大渾圓的腦殼,吹了一口茶。初春的雪片落下來,積累上遠山的枝頭,於是他自言自語的感嘆著這新一年的起頭:
「真是歡樂啊」
四海為家這個詞,放在古時候表達的大概是一種家天下的豪邁與氣魄,尤其是歷代帝王,十有八九會有這樣的自婊和勵勉。
但這個詞衍生至今,早已經失去了那份泱泱大氣,相反的,能夠以四海為家形容生活現狀的,不是乞丐,就是旅者。
蓋倫福斯特唐就是屬於後者,他是一個旅者,孤單一人,了無牽挂。
早年時候,蓋倫還有一個鬍鬚拉碴,但性格溫厚的養父,蓋倫成人之後,就得病死了。
少年蓋倫守著那片空地,又住了兩年,恰逢房屋拆遷,就收拾了行李,四海為家了。
起初的時候,蓋倫還有些錢,吃穿用度還算不錯。但坐吃山空,終究不是過日子的方式,所以不久之後,蓋倫就窮困潦倒到只能夠流落天橋了。
好在蓋倫的性格生來隨遇而安,睡天橋下、睡公園長凳也罷,睡高檔酒店也好,他其實不是太在乎。
這人世間的事情,分分合合聚聚散散,蓋倫實在不是太懂。而所謂人生的意義,生來為何,更加是毫無頭緒。
就這樣渾渾噩噩飄蕩了三年,乞討過,吃過垃圾,被人打過,也打過人,蓋倫對於這一段的經歷,總結起來,感覺還好。
冬天下雪的時候確實冷了一些,行動起來也不大方便,有時候一覺醒來,雙腿都結上了冰,麻木的走不了路了。
不過,這也還好。
但人生實在了無生趣,他也看不大懂那些為了功名利祿奔波勞走的芸芸眾生,自我感覺自己的混吃等死跟對方的勞累奔波相差其實並不遠。
於是又一年過去,蓋倫穿著破爛臟黑的衣服走入了那片春暖花開的明艷。
聽人說,聽萬卷書,行萬里路,可以增智,解惑。書什麼的,蓋倫讀不了,也沒有條件,行萬里路還是可以的。
所以那年春天,蓋倫立志做一名旅者。
之後的年歲,名為蓋倫的旅者在世界各地飄蕩。他飄蕩過大洋彼岸的埃菲爾洲,黑非,遊歷過地中海,之後隨著一條偷渡的汽輪,來到了華國。
且隨且走的男人見識了許多的風景,甚至為了明智或者說高屋建瓴,也曾獨自一人登上過世界罕有人至的山峰峰頂。只是蓋倫的腦殼愚鈍了些,行萬里路也未能讓他開竅太多,所以他常想自己大概就要這樣碌碌無為一生了。
不知道哪一年的哪一月,睡在火車站候車廳的蓋倫發起了高燒,這個對於一個流浪漢或者說是旅者來說,格外致命。
大概有三天,他高燒不退,滴水未進,在半睡半醒之間,就想著這一生大概就這樣結束了,然而,在感覺上,這也還好。
不過,賤人命硬,從第四天開始,蓋倫的病情一天天好轉起來。火車站的協警也發現了這個在候車廳一躺許多天的男人的異常,給了他一些飯菜和食物。
於是身體日漸好轉,在這之後的一年,蓋倫便發現了身體之中種種的異常。
首先是力氣一天天的增大,然後是速度、柔韌性,最後是思想,神經反射度而這些過後,終於有一天,蓋倫發現自己成了超人他甚至可以隔空操控鋼鐵在空中飛舞。
對於這類超自然事情的原理,蓋倫其實不懂,他想了很久也沒有頭緒。直到有一天,路過一所學校的時候,聽到裡面的老師正在講電磁感應,蓋倫就想,我的這能力會不會是操控磁場。
事實證明蓋倫的猜想是正確的,這個只需要用一圈電圈和一個燈泡就能夠被證實。
然而身體成了超人對於蓋倫的生活影響並沒有想象中大,蓋倫作為一名旅者,依舊居無定所的飄蕩著。
當然,這個世界上也有名為惡棍的東西,欺負流浪漢,勒索窮人之類的。蓋倫遇到過幾次,後來就就把他們打跑了。
那些被打跑的人中,有一些有著不清不白的背景,不知道是否是七大姑八大姨家裡的哥哥做著黑社會,被打了之後,就叫了人來修理蓋倫,也被他打跑了。
然後他的名字就被那個叫做輪和社的黑社會團體的老大記掛上了,但不記得是哪一天,那個梳著大背頭,抽著雪茄的據說是黑老大的人登門拜訪,具體說了些什麼,到如今已經記不得了。但模糊的記憶里,主要是吃吃喝喝,大概還有讓蓋倫留下來,跟他吃香的喝辣的。
吃香喝辣的日子,蓋倫倒是沒經歷過,所以他就欣然留了下來。
初時的時候,附近幾條街的黑團體還來找過這邊老大的麻煩,他們就讓蓋倫出馬,蓋倫就把他們打跑了。然後過段時間又有人來,他再把人打發掉。
如此大概過了一年,蓋倫便離開了。
再後來,蓋倫便加入了一個殺手組織,據說是華夏地區頗有影響力的勢力。然後他便真的見到了許多很厲害的人,許多次差點要死,見識一些像他這樣身體異常的超人,也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務中,在身體上刻下了累累痕迹。
就這樣過了一些日子,大概有五年還是六年,蓋倫自己也記不得了。他的名聲在時間裡積累,漸漸響亮,組織里和外面的人越來越多開始叫他隱王,蓋倫私下裡想過這綽號的含義,只是一如既往的愚鈍到難以抓住要點。
然而,這也還好。
旅者的人生是居無定所的,在成為隱王之後的次年,蓋倫便收拾了行李,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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