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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盤點愛情

  重建家庭,重新回到愛的港灣,乃是一大喜事。對周燕來說,性生活不協調,深感不快與不安,甚至會再次影響到二人的感情。


  律師對周燕不錯,也是呵護有佳,但周燕對他卻沒有什麼興趣,對他的態度總是淡淡的,似乎感覺到他同她結婚有什麼目的。


  沒有結婚前她對其他男人激情還要高些,可現在沒有了,像是一杯白開水,淡而無味,周燕從內心出發也是想好好生活,現有了家,一個家庭,對她來說很不容易,能有一個男人愛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


  可是,跟他不是發生內心的激情,總是自己壓制著自己這麼做,跟他的房事很像是機械性運動,律師想要一個孩子,周燕暫時不想要,她還沒有調整好,想緩緩,給她點時間。


  不知道是不是離異后,經歷過感情危機、家庭破裂的心理創傷,這種陰影始終籠罩著她的感情發展。


  重組家庭之後,她是不是又擔心不幸會再次重演,因此不像初戀時那樣喜怒哀樂溢於言表,相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發生裂痕。


  之前婚姻的失敗,她也是在預料之中,當初保林離家出國,她就有感覺,不能怪保林,是自己的錯在先,自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你沒有說,其實有點帶欺騙的行為,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做,怎麼就不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是天真,還有幼稚?其實冒著風險與保林結婚,在一開始,就已宣布結束。


  周燕悲傷的情感會延續很長,心靈的創傷較難因重組家庭而完全癒合。


  由於這種種原因,再婚女子在性生活中,一方面不敢吐露自己所喜愛的動作、姿勢,另一方面又時時會與以前多個男人相比較,在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影響下,她感到結婚就像人們所說的是「墳墓」。


  她不想為了一張結婚證就給自己劃上圓滿的句號,結婚還不到三個月,周燕就厭煩了這種生活,枯燥無味。


  律師也感到了周燕不滿意他,是什麼原因,他自己不清楚,他也不想弄明白,從不同年齡輩份,不同背景環境的人之間的磨合才剛剛開始,更不會讀懂自己新娘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平時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言行,多多關心愛撫她,讓女方從陰影中徹底解脫出來。在性愛活動中,男方要主動地引導女方,徵詢女方的意願,讓她充分享受樂趣。


  周燕結婚後,律師也沒有讓她繼續開小店了,說他能養活她母子倆,開始周燕不同意,經多方努力,周燕才免強在一小鎮上住了下來,這是律師的老房子,房子收拾不錯,房子雖不大,一個兩層的小樓,至今二十年了吧。


  家庭前面還有一個小院,院子里有花有草,看上去還是很雅緻的,結婚後,他們又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住起來還很舒適的。


  可周燕就像是把她關進了一個籠子里,一天到晚送孩子上學,做飯,洗衣,無其它事可做,律師說:「你在家可以給自己培養一種興趣。」


  周燕說:「我沒有什麼興趣。」


  「有時間,你也可去打打牌,打打小麻將。」


  「好了,你別管我了,就呆在家裡。」


  律師一天到晚在外面忙,她在家帶著不是律師的孩子,周燕心裡也在想,律師怎麼這樣甘心愿的養別人的孩子呢?沒有一絲怨言,她也感覺不對勁,這個世上真有這樣的好男人么?

  老公要她生一個他們的孩子,她也沒同意,他四十開外了,他沒有發火,而是淡淡說,好吧。


  周燕這麼推辭,不是她愛美,她才不想要孩子,她只是想要了孩子,他們過不到一塊,到時候,她不該怎麼辦,其實與保林離婚,說到底也是有了這個孩子,如果不是自己自作聰明,如果不是太那個,想要人家的二十萬塊錢,她無能如何也不會做一次瞞天過海這麼大的事,她怕呀,若是又有一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怎麼活下去。


  律師姓王,叫開明。名字是好,可是,他心裡有這麼開明嗎?真的讀懂了她內心的苦嗎?若真的是看懂了,過上一年後,她是會考慮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只是現在,她無論如何也不會這麼去做。


  一天,王開明興沖沖回家說:「孩子父親一直堅持要回自己的兒子。」


  「我不會給他的。」周燕冷冷的說。


  「不給他不行呀,他是他親生父親。」


  「我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孩子不跟母親,還能跟他父親嗎?這世界沒有這個道理。」


  「他有證據,說你不高興的時候常打孩子,還罵孩子他父親死了。」


  「我的孩子,我不管,誰管,母樣管孩子有錯嗎?「


  「還說孩子在三歲之前,你沒有帶過,都交給你媽帶,可你媽打麻將,孩子全身弄得一身泥也不管,還有一次差點被人給帶去了,是不是有這回事。」


  「是有過這事,農村的孩子不都是這麼養大的嗎?」


  「是啊,他說你沒有能養這個孩子,他有更好條件培養孩子,他在縣城能讓孩子接受更好教育,在你這裡就有可能把孩子廢了。」


  「他怎樣說,我也不給他。」


  「周燕,你的孩子戶口,還是同保林結婚時上的吧。」


  「這個有問題嗎?」


  「這孩子是縣裡那老闆的。」


  「你跟我結婚前不就知道嗎?」


  「你怎麼孕上別的男人的孩子,同另一個男人結婚呢?」


  「當時,我不知道自己懷孕。」周燕這自然是說假話,她不這麼說又能怎樣說。


  「就算是這樣,縣的老闆來找過你,你好找十幾人來,將他打跑了,有這事吧。」


  「有呀,他來打擾我的生活,我當然不同意,你是律師,千萬不要讓他奪走的孩子。」


  「我儘力,從法律角度來說,可能也講不過去,特別他有證據,我也無能為力。我看孩子就給他,你想要孩子我們生一個。」


  周燕感到王開明不對勁,在這裡等著她,看來王開明是非常同意這個孩子給還人家。可,周燕捨不得,人在一起久了都有感情,何況這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就是孩子他要回去了,我也不跟你生。」周燕聽到王開明不想保住這個孩子,反而向著他人說話,很是生氣。


  「那你不同我生,你跟我結婚是為了什麼?」


  「結婚不是對你說了嗎?我暫時不想要孩子,你也是答應的。」


  「你是說暫不要,也沒有說永遠不要,現情況不是有變化嗎?我是說如果孩子被他人要走,家裡沒有孩子,就沒有了生氣,兩個大人,有什麼意思。」


  王開明說話很小心,他的事還沒有辦成,他是不會同周燕翻臉的。


  若是周燕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子,他什麼話也沒有,若是周燕不跟他生孩子,這事辦成了,他一準同周燕離婚,這是王開明想好了的。


  王開明沒有對周燕說這事前,他就跟縣城的老闆接觸過好幾次,老闆還不知道王開明律師是周燕的老公,老闆只知道王開明是律師。


  好多點子,一些證據也是王開明給老闆找的,王開明做了老闆內應,這一切都是為了老闆的。


  第三次見面,王開明就得到老闆十萬,老闆出了一個價格五十萬,也就是說五十萬要回孩子,律師費八萬,王開明保證給他要回孩子。


  王開明一則不喜歡別人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轉轉的,就是喊他一叔,他一點勁也沒有,只是看在周燕的分上,能忍一時,他不想忍一世。


  王開明想的是這筆錢,才同周燕結婚的,如果說他說服了周燕,就不用到法庭上去,通過私了的形式。


  他想如何做通周燕的工作呢?

  孩子現都六歲了,下半年就可以上小學了。


  「周燕,這事我得和你說清楚,我是律師,我清楚,要是打起官司來,孩子你是保不了的,而且錢也只能拿個十萬八萬的,若是私了,你可能拿到二十萬右左,你看怎樣做最好。這個主意由你拿。」


  「難道孩子真的你保不下來嗎?」


  「這不是我保下來保不下來的問題,兩家的濟經實力和條件擺在那裡。誰一方對孩子扶養有利,孩子就歸誰來培養,孩子這麼大了,每次回來喊叔,喊得甜不過的,我也捨不得。我只能說儘力。」


  周燕沒有回答,要還是不要孩子,她得去諮詢別人,她有點不信王開明,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對他有這樣的懷疑。女人只是憑著感覺,有時女人的感覺也是很準的。


  周燕問的結果,與王開明說的差不多,這回她有點信了,既然他方要起訴,自己保不住孩子,還不如要他二十萬,看來王開明還是很精明的人。


  周燕為這事有煩透了頂,冷靜下來想想,自己問自己,他怎麼知道他能給二十萬呢?這裡也不是空穴來風,事真的有這樣的事,裡面是否有什麼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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