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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我們的結局你早已經寫好

  「初初,你別擔心我,我已經到家了,放心。」莫淺知道葉初初是害怕她一個人在家傷心落淚才說過來。


  「你真的沒事嗎?」葉初初的語氣帶著不確定。


  「真的。我保證。」莫淺站起身來用鄭重的口吻承諾著,今晚,她還需要處理一些事情,她想一個人安安靜靜,她很感激王源借她一個肩膀,也很感激葉初初的電話體貼,但是有些事情,外人能給的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她知道她總是要心傷,總是要難過,總是要面對這樣一個殘酷的事實,這並不會因為王源或者葉初初的陪伴而改變,所以她並不想葉初初過來,她不想麻煩葉初初,也不想逃避。


  「我不過來也行,你現在在房間自拍一張照片給我,對了,剪刀手,拍完發給我。」葉初初嚴肅的說道。


  要是擱在平時,莫淺一定會笑出聲,會鄙視葉初初這個女神也這麼幼稚,但是現在,她只覺得心裡酸酸的,來自朋友的關心也是這般讓人感動。雖然這些關心不足以縫補她那顆支離破碎的心,但是卻讓她感到溫暖,有溫暖總比冰冷好些。


  莫淺哽咽著嗯了一聲,掛了電話,她努力抑制住蓄勢待發的淚水,擠出一個笑,擺出剪刀手自拍了一張,給葉初初發了過去,她還附帶了一句話:我很好,明天的太陽還是會照樣升級,我還是我,新的我!


  她發完照片,就開始整理跟王俊凱有關的物品,莫淺找了一個很大的收納盒,一件一件地將東西扔進去,每扔一件,就像在她心上砍上一刀,這些大概是她跟王俊凱最後也是唯一的交集了,明天他走後,他們……就真的再也沒有關係了,一刀兩斷,也許再也見不到面了吧。


  他說他會去幾年?三年?三年後,她已經大學了。她也能找一個溫暖的少年談上一場不受欺騙的戀愛吧,那個時候她是不是已經可以放開他,再也記不起他了呢,她應該會忘了這些日日夜夜吧,關於思念,關於心動,關於疼痛,關於心傷……


  這一切都會隨風而逝吧。她會找一個疼她愛她,不欺騙她不傷害她,不離開她的男孩談一場不分手的愛戀,她會幸福,她會跟以前一樣笑靨如花,她會跟那個男孩牽手漫步校園,她會跟他穿過大街小巷、走過人山人海,他們可以去完成那一百件浪漫的事情,不用躲躲藏藏,可以不分晝夜,做一對平凡又普通的情侶……


  那個男孩可以沒有他帥,可以沒有他霸道,也可以沒有他溫柔,可以沒有他有錢,沒有他聰明,可以樣樣不如他,但是必須不欺騙她!

  那麼他呢?他應該學成歸來,他會比現在更火更紅,三年後,他應該也會更高更帥更成熟吧,不會再幼稚地堵上別人的感情去開玩笑,不會再欺騙別人,他應該還是那個有擔當有責任的王俊凱,關於莫淺的那個小秘密誰也不會知道,舞台上、銀幕上的他還是星光熠熠,也許他們再也不會見面,也許她偶爾會在電視上看到他,是他的演唱會還是他的電視劇或者電影、訪談錄,他那麼紅,肯定出現的頻率會很高吧。


  她再次看到他還是會心痛吧,但是三年,她應該可以偽裝得很好了,她可以微笑著跟別人介紹:這個是我高一時候同桌,後來他轉班了,再後來他出國了,那時候我還給他補過課呢。


  如果別人問她:當初你們在網上曝光的愛情是真的嗎?你愛過他嗎,還是他愛過你?


  她應該會一笑置之或者稀疏平常地回答別人:怎麼可能呢,高一那時候多小啊,我們只是同學啊,我們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啊,我不會貪戀,他也不會看上我。


  如果自一開始就是這樣,那她現在是不是就不會這樣難過?


  莫淺拿著那本記錄本愣在那,她的手懸在半空,不知道該扔還是不該仍。忽然她很想寫一段話,寫完再銷毀吧,這是最後一次,她在心底暗暗告訴自己,最後一次寫跟他有關的心情,就當是倉促分手最後的告別吧!

  她翻到最後一頁空白處。


  第一百零一件事:分手


  小凱,我以為我們會做完這一百件事,或早或遲。你還記得你當初問我最想跟你做的事情是哪一件,我說是第一百件,但是目前只能跟你做一天的陌生人,如今我們徹底成了陌生人,再也沒有機會跟你做第一百件事,也沒有機會告訴你什麼事情了,我想我把答案寫在這吧,我知道你看不到,你也不會想知道,在這場戲里,只有我入了戲,而你只是出演了一個叫王俊凱的角色而已,如今的我看著這場戲還是流淚了,我想席慕蓉的那首詩寫得真好,她說:我在別人的故事裡留著自己的淚。


  那麼,你呢,你會在這個故事裡流淚嗎?會難過嗎?一點點也可以,你曾經有沒有愛過我,一點點,一丁點也行,有沒有?呵呵,我真傻,答案顯而易見,我又何必自取其辱。


  我想,你現在肯定在收拾行李,歡天喜地地為明天去美國做準備吧。不會像我跟個傻瓜一樣一邊給你寫信一邊流淚。


  儘管你欺騙了我,但是我也不能否認我的心,我那支離破碎的心一遍又一遍的告訴我,我愛你,很愛你,很愛很愛你,我捨不得你,我不想離開你,我不能沒有你……


  美國跟中國有正好12個小時的時差,我是白晝的時候你是夜晚,我是黑夜的時候你是白天,你看,我們原本就是兩個世界的,我們如同月亮和太陽,永遠都不能共存,所以分手好像順理成章,不,不能算分手,是一場鬧劇的結束,滑稽的小丑終於圓滿地完成了她的使命,台下的觀眾笑了,表演結束了,小丑也要卸下裝扮回到現實了不是么。


  或者說這是一個美夢,我是一個做美夢的灰姑娘,12點的鐘聲響了,王子還是高貴的王子,灰姑娘卻要回到現實,我沒有水晶鞋,你也不會再找我,我們分開了……


  小凱,那個第一百件事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不再奢望了。我們不會有happyending,我們的故事的結局早就被你一手寫好,那就是一半明媚一半凄慘,明媚的是你,凄慘的是我。


  王俊凱,再見。


  不,不是再見,是永遠不見!


  莫淺寫完這段話,翻到前一頁,那個寫著第一百件事,寫著執之子手、與子偕老的那一頁,她毫不猶豫地撕了那一頁,他們的結局是第一百零一件事,而不是這個!

  是分手,不是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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