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要我們好好相愛
莫淺拿著剛剛買的那本計劃書,走路都不安分了,似乎快樂溢於言表,腳步輕快,其實只要想想那些事情,莫淺就覺得開心。
好像她已經在跟小凱做那些浪漫的事情了一樣,事實上他們這短短的相處時間裡,確實已經完成了好幾項,比如以下幾條:
第一條是手牽手逛。他們已經牽手很多次了,第一次是在電影院出來那次,王俊凱牽著她穿過人群,牽著她走到學校,又牽著她送回了家。
第四條是一起養一條小狗。他們有了莫離,還是她最喜歡的薩摩耶,並且它有一個寓意很深的名字。
第八條是一起看電影。雖然那次穆染萱姐姐的電影並不是他們約好一起去看的,看的人也不止他們兩個,但是卻是讓她認清自己心裡裝著誰的那天。
第十五條是一起散步。就在剛剛她們應該也算是散步吧,雖然是她強制小凱去吃燒烤,但是只要兩個人在一起走路,都能算是散步吧,因為那種愉悅的心情是一個人的時候怎麼也沒有的。
第十七條是談一首曲子給我聽。在王俊凱生日那天,他為她彈唱了《寵愛》,他那麼深情款款,眼裡都是她,他送她回家,發簡訊告訴她他最想為她做的事情不是唱歌給她聽,而是《寵愛》里的每一句歌詞,告訴了她,他的中心思想和終極夢想。
第三十條是教我一項你的特長。王俊凱的特長就是唱歌吧,他下午剛剛教她唱《最浪漫的事》,他願意跟她分享他的世界,比如帶她去唱歌比賽的現場,也願意跟她分享屬於他的驕傲,他可以唱歌給她聽,也可以教她唱歌,還可以讓她不要羨慕葉初初那樣光彩艷麗的女生,因為她想要的,他都會給她。
第五十三條是唱歌給我聽。這個莫淺最想要記錄的還是第一次王俊凱在講台上唱歌那次,那時候在莫淺的眼裡,王俊凱還是個痞痞壞壞又驕傲自大的中國壞同桌,但是他的那句話卻讓她莫名地心跳加速,他在她耳邊說的那句「你不會唱歌,我唱給你聽」,他幫她解圍,為她唱歌,讓她怎麼不動心。
第九十五條是為我做一件你不喜歡的事情。陪她吃燒烤就是了吧,他說他可以為她改變,做他不喜歡的事情,只是因為她。怎麼叫她不感動,畢竟對方是那個光彩熠熠的王俊凱,而她只是個默默無聞的莫淺。
100件事,他們已經完成了7件了,莫淺回到家裡后,就將自己關到房間,在那個小本子上仔仔細細地將7件事情完完整整地記錄了下來,在後面還配上了自己想對小凱說的話,然後又仔仔細細地將剩下的那些條一條一條背下來,她要他們好好相愛,她一定會跟小凱完成這世上最浪漫的100件事情,她相信,等他們老了,坐在搖椅上,她還可以將這個小本子拿出來讀給王俊凱聽。
也許那個時候他們早已牙齒掉光,頭髮花白,可能小凱的耳朵也不好使了,但是她還是可以驕傲的告訴她,我們第一次牽手是在哪裡,我們第一次接吻是在什麼地方,我們第一次看電影是在什麼情況下,你第一次唱歌給我聽是什麼時候,我們第一次牽手旅行的地點是在哪裡,我第一次為你做飯你吃過後的感慨是什麼,我們第一次分開整夜煲電話粥說了些什麼……
所有的一切她都要原原本本地記錄,都要細心地保存,將他們留到最後,等老了她還可以告訴孫子孫女,說說他們年少年輕的臉紅心跳,讓后告誡他們,找對象一定要找那個對你最好,最珍惜你的那個!
她想要的重來都不是轟轟烈烈,而是細水長流,最細微情節才是真的浪漫,最長情的陪伴才是真的愛情。
莫淺看著眼前的小本子,嘴角彎起一個弧度。就在此時,一陣亂入的鈴聲打破了莫淺的思緒,她皺眉聽了一下,好像不是她的手機,因為她已經將手機鈴聲換成了小凱為她唱的《寵愛》,她狐疑地找了找,聲音好像在她的包包里,她趕快找了找,原來是之前在樓梯里撿到的那個手機。
莫淺按了接聽鍵,禮貌地說:「你好。」
對方是個好聽的女聲:「你好,請問是您撿到我的手機嗎?」
莫淺估計是失主找上門了,而且這個失主很有可能是葉初初,可能是對葉初初這種長得漂亮、唱歌又好聽的女生沒什麼抵抗力,莫淺淡淡笑了一下,帶著自來熟的調侃問道:「葉初初?」
對方有了微微的停頓,繼而也輕笑了一聲,學著她的語調:「在樓梯撞了我一下的你?」
這下子莫淺徹底笑了:「莫淺。」
葉初初也笑,只是莫淺應該能夠想象得到那邊的葉初初一定是很矜持很冷艷地笑,因為在她心裡,葉初初高貴地像個女神一般。
「真是不好意思,莫淺,我要怎麼樣才能拿回我的手機呢?」
「這樣吧,你有時間的話就到我學校或者我家來找我,我把你手機帶在身上,你看行嗎?」莫淺也是個直截了當的人。
「非常感謝,你的學校是?」
「重慶八中,怎麼樣,你離得遠嗎?不然我給你快遞過去也可以的。」莫淺再次替葉初初著想。
「不遠,我學校跟你學校很近,這樣吧,我明天放學去找你,你能不能等到20分鐘左右?」葉初初說道。
「OK,我等你,另外告訴你一個小秘密,我很喜歡你。」莫淺直白地表達了自己對她得喜愛。
「我的榮幸,希望我們可以成為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葉初初也算直白。
「葉初初,你好,這裡是你的新朋友莫淺,還請多多指教。」
「莫淺,你好,這裡是你的新朋友葉初初,希望我們相處愉快。」
青春真好,可以簡單接觸便交心;年輕真好,可以因為彼此欣賞就變成一輩子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