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安諾還是你老公曾經的粉絲呢
「是這間嗎?」
靳韶琛的詢問聲,讓沈安諾難以言喻的心境瞬間歸位。
沈安諾抬頭,看到房門上508三個燙金大字,點了點頭,沒錯。
靳韶琛揚了揚右手,示意沈安諾挽上。
沈安諾沒有遲疑,就親熱地挽上了,比起他摟著她腰身的行為,還是手挽手這種自在不少。
靳韶琛推門,沈安諾看到裡頭已經坐了三個人了。
都是自己熟悉的,鄭唯一,徐崢然,姜雪。
她環顧了下包廂,除了這三,沒有多出一個人來。
不是說好的那個姜雪老公請客,大家都要攜伴參加的嗎?
她深深覺得自己被套路了,姜雪好無恥。
還沒來得及指責,包廂里附設的洗手間門被打開了,緩步踏出來的男人長身玉立,彬彬有禮地沖他們打了個招呼,又自然而然地在姜雪的身側坐了下來。
舉手投足間,透著一種優雅,並不是靳韶琛那種與生俱來、尊貴強勢的王霸之氣,而是被音樂熏陶出來的良好涵養。
哪怕坐下去這個動作,也能感受到音符的跳動,沈安諾甚至有那麼一瞬覺得這室內空氣中的塵埃也被他給帶動得翩翩起舞。
「你們好,我是唐憲,姜雪的老公。」
唐憲笑起來,給人如沐春風的感覺。
他坐下來的頭一件事,便是伸手去碰姜雪面前那個透明玻璃杯的溫度,覺得水溫涼了,起身將水倒在垃圾桶里,又給姜雪重新倒了一杯熱的。
「你感冒剛好,還是多喝點熱的比較好。」
這兩個人之間眼神交匯,都充滿了甜蜜的味道。
這分明就是旁若無人的秀恩愛,花式虐狗,沈安諾的腦海里下意識就浮現上來了這幾個字。
她抬頭,看到唯一很不淑女地翻了個白眼,又習慣性地去看了一眼她家徐哥哥,見徐哥哥沒有發現,不由又鬆了口氣。
徐崢然寡言,沒有唐憲那麼貼心的行為,還是鄭唯一給她添的茶水。
她準備給安諾他們也倒上,被靳韶琛給婉拒了,他低低道了一句,「我來。」
先給沈安諾的杯子里燙了下杯底,再滿上,繼而給自己也滿上一杯。
唐憲笑著解釋道,「本來是要喝酒的,可我最近要出開演唱會,要顧及著嗓子,免得出了差錯。下次要是有空,一定要好好跟你們喝上幾杯。」
這包廂里的侍應,被他給打發下去了。
他畢竟是個名人,不習慣有陌生人在私人時間還在他的地盤出沒,尤其是經常碰到一些娛記防不勝防,裝成形形色色的人員藉機接近他。
這家會所的隱私性做得極好,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唐憲出名的時間很早,他少年成名,參加了個選秀的歌手節目得了第一名,後面傳媒影視大力栽培包裝他,火遍兩岸三峽,每次專輯發布出來,便很快銷售告罄,他也算是歌壇經久不衰的神話了。
後來,傳媒影視又包裝了好幾個人,複製的是他的老路,想要多培養幾個唐憲出來,卻再也沒人能超越他了。
唐憲十八歲約滿后,沒跟舊東家和傳媒影視續約,而是選擇退出歌壇去進修,很多人為他可惜,覺得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不趁機撈金賺錢,等過個幾年,他再復出也不會有人記得他了,哪怕他過去再火。
可是,這些人都料錯了,唐憲就是唐憲,五年後,他復出,出了一張以「瘋」為名的專輯,打破了他自己曾經創下的輝煌紀錄。
緊接著,他成立了唐憲工作室,一直至今,他以質量取勝,並非數量,開的演唱會、出的專輯數量並不多,但卻永遠能因那些歌迷為他如痴如狂,為他不可自拔。
「唐先生什麼時候開演唱會?此前從未聽說過。」
沈安諾捧著熱水抿了一口,好奇地問。
唐憲是她們初高中時最火的歌星了,沒有之一,那個時候,不管是誰,哪怕是鎮日埋首其中的書獃子,也會哼上兩句他的歌詞。
沈安諾初中的時候,還迷過他一陣子。年少青春,想起來,也有點緬懷。
眼前的唐憲,爾雅俊朗,跟十多年前那個笑起來兩頰露出兩個淺淺酒窩的少年完全不同,眼前的唐憲,氣質沉穩,褪去了曾經的稚氣。
她那個時候追星,還跟同桌一塊存零花錢去看了一場唐憲的演唱會,熒光棒揮得回來兩隻手都酸痛了一個星期,還跟著現場那些粉絲酣暢淋漓的大喊大叫。
現在想來,那個時候可這年輕啊。
唐憲的聲音猶如大提琴一般低沉醇厚,網上很多人說,他的聲音聽了會讓人懷孕。
「半個月後,沈女士如果喜歡的話,不妨跟你的先生一塊前來,我到時讓姜雪給你們留一些門票,多餘的可以送感興趣的親朋好友。」
唐憲收買人心的手段,真是高。
靳韶琛有些不爽,但並沒有表現出來。
鄭唯一跟姜雪都是安諾最好的朋友,還是多年的,他在她心中的地位,還不一定有這兩人來得高,想到這一點,他更加不爽了。
還有,這個唐憲都結婚了,安諾還開口閉口跟他寒暄,真是討厭,誰要聽他演唱會了,他一點興趣也沒。
鄭唯一挑了挑眉,戲謔道,「姜雪,我要是沒記錯的話,安諾還是你老公曾經的粉絲呢。初中的時候,我記得我們還有安諾的同桌,我們三個人,一起存零花錢要去看你老公的演唱會,可那個時候我們的零花錢都不多,存了很久,我反正沒存到,安諾跟她同桌省吃儉用到最後都存到了,她們去看了,回來還跟我炫耀了足足一個星期,都是說你老公怎麼帥,唱歌怎麼好聽,聽得我耳朵都長繭了。」
鄭唯一說完,又感慨了一句,「這時間過得真快,沒料到兜兜轉轉,曾經是我們偶像的唐神,如今成了姜雪你的老公。」
靳韶琛陡然生出一種想要伸手掐死唐憲的衝動,他的老婆,年輕時候,為眼前這個衣冠禽獸花痴過,而且程度還不輕,省吃儉用存零花錢什麼的,讓人著實聽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