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無法城吳天城主
經過了三天的全速趕路,紫楓和卓額龍琴終於到達了西北邊境的第一大城市,無法城!
這個城之所以叫做這樣的名字,是因為這裡的人們根本不受初雲帝國法律的管制,他們自由散漫,除了最原始的強者為尊之理,便不再奉成任何的法律條款。
在路上的時候,紫楓已經向卓額龍琴了解到了一些關於這個無法城的信息。
首先,由於這裡的特殊性,朝廷之前都是採用自治管轄的,也就是由朝廷指派當地比較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來擔任官員,並且管轄這一片區域。
在紫楓只是,這裡也是同樣沒有被封為其他爵爺的封地的,所以對於紫楓這個一等男爵他們可能並不會給多大的面子,尤其是在如同卓額龍琴姐妹所在的那種部落之中,就更加的不會受到紫楓這紫楓男爵的影響了。
特別是在她們的首領突然的有了變化之後,更是性情極為的暴躁,對於任何事情都是容易發怒。
到了無法城之後,紫楓才是真正的感受到了卓額龍琴所說的那些話,這裡的治安的確很差,甚至都沒有巡邏的官兵,街道上隨處可見打架鬥毆的人,並且一個個都是要命的。
看著眼前的血腥與暴力,紫楓不禁打了一個寒戰,紫楓之前還一直以為,自己的生活環境就是已經極為的艱難了,沒有父母的照顧,又隨時都有可能被人盯上。
可是如今看來,紫楓感覺,自己與這裡的那些小孩子比起來,都是有些幸運的了,那些小孩子很有可能從小就變成孤兒,然後還每天在血腥中度過,苟且偷生,最後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這座城池的面積還是不小的,雖然不如其它地方的大城市那般,可是如果單從面積上來說的話,至少也是可以與普通的三線城市相媲美的了。
可問題在於,這無法城裡的交通,治安,房屋,等等一系列最能夠證明一個城市發展程度的方面,都是遠遠比不上那些三線城市的,甚至都是有可能不如五六線的城市。
要是單從治安這方面來說,就更加的可怕了,根本就連最低級的小鎮都是不如。
不過這座城市之中,卻是有著一個極為突出的建築物,那是一座高高聳立的塔樓,足有百米之高,在這樣一個根本沒有其他任何建築超過三十米的城市裡面,那座塔樓的確已經很高了,並且足夠的出眾,足夠的惹眼,可能這就是所謂的,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吧。
根據卓額龍琴所說,那座塔樓,便是如今無法城的最好官員的住所,那個人叫做吳天,是這裡的土皇帝,據說官居四品,授爵二等男爵,在初雲帝國,也可以算得上是響噹噹的人物了。
不過對於這一點,紫楓有些慶幸了,因為無論是官品,還是爵位,自己都是可以壓他一頭,並且自己還是擁有將軍印的人,在很多方面,都是可以足夠命令他的存在。
「你別妄想著官高一級壓死人了,在吳天的眼裡,你根本就是來搶他飯碗和錢財的,你認為他會尊重你,給你好臉色看嗎?」然而卓額龍琴的這一句提醒,卻是讓得紫楓停止了這方面的幻想。
看來,在這東北邊境,這些根深蒂固的部落以及官員,才是最難搞定的,那些經常在大街上鬥毆的人,反而容易整頓一些。
紫楓怎麼說也是遠道而來的貴人,吳天怎麼說也是需要招待一下紫楓的,所以在紫楓剛剛到達無法城的時候,便是被他派來的人給接走了。
紫楓也是綜合了多方面的考慮,才決定按照他的安排,先在這裡住一晚上的。
第一,現在已經是晚上了,也該找一個休息的地方了,第二,明天之後的路程會更加的艱辛,所以必須要停下來,補充一些吃的東西,以及通過休息來恢復體能。
但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距離七月十五,還有兩天的時間,而卓額龍琴也說了,在沒有到七月十五之前,吉來古樂是不會出事情的,因為在部落中,已經沒有多餘的少女了,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的少女,都是從其他部落擼過去的,所以首領絕不會無緣無故的殺了任何一個人。
紫楓越聽越是感覺渾身汗毛倒立,這也太可怕了一些吧,竟然將整個部落中的少女都是抓了起來還不夠,還要去擼其他部落的少女,如此說來的話,這個邪惡的首領,他是想要用多少少女的命來祭天啊?
更重要的是,如此一來,他們的部落就一定會同時和幾個部落開戰,那不是自找苦吃嗎?
安排紫楓兩人住宿的,是一個七旬老頭,走起路來都是一搖一晃的。
紫楓並沒有見到所謂的土皇帝吳天,而是被老人告知,今天吳天有要事需要處理,所以就只能明天來拜見紫楓了。
但是誰都知道,這肯定是託詞,否則的話,身為朝廷四品大員,雖然平時的確並不清閑,可是會友的時間還是有的。
將老人送走了之後,紫楓兩人才是出去街上,自己想辦法補充乾糧和淡水去了,提前為明天的行程做好準備。
在這期間,紫楓是發現了有人跟蹤他們的,可是紫楓並沒有拆穿,因為很明顯,那些監視他們的人,就是老人派來的,反正自己兩人也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所以也沒必要花費力氣去將跟蹤的人給抓出來。
直到第二天一早,原本紫楓兩人打算天亮便是上路的,給這個吳天來一個不辭而別,可是奈何兩人剛好出門,便是遇上了前來請他們的老人家,說是吳天突然想要見兩人。
卓額龍琴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吳天又不認識她,並且也與她沒有任何的交集,就算吳天想要見,也應該只是要見紫楓而已,怎麼會將自己也連帶上去呢?
並且卓額龍琴以為,兩人已經起的很早了,這個時候就離開,應該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才對,可他們卻偏偏在自己兩人打算離開的時候出來了,這不是很巧合嗎?